久久看书>都市现代>退游5年后我又回来了[快穿]>回来后陷入修罗场剧情(15)(礼物,有我的那份吗...)

进了酒店,方漠一路小跑去办手续,程稚就跟着程耀坐在大厅里等着。

这个世界比程稚想象的还要奇妙一点。

酒店环境和前台服务人员,遵循着世界观背景,出口就是一长串德语。可一旦他们来跟程稚讲话,程稚耳边听见的都是带翻译的,或者直接翻译完的声音。

……隐约记得游戏里也是这样的效果呢。

程稚靠在酒店大厅的沙发上才终于缓过神来,趁着方漠办手续的时间,快速跟程耀解释了自己是来参加比赛的事情,还把赛程表点开给程耀看了。

程耀看了眼,距离决赛还有两三天,程稚这几天也没别的事情做。

他们乐队表演还有一周,现在只是先来这里倒倒时差,现场再排练,防止有人水土不服出什么事情。

程耀的这场表演也是有比赛性质的,队里有几个小年轻就等着这次表演赛给自己镀层金,他作为队长,从一个月之前就开始带着大家没日没夜地练习。

前段时间遇上程稚,也没能陪在她身边,就是因为乐队里两个小年轻闹矛盾打架把手砸伤了,他去调解好矛盾,临时找了方漠来顶上,又坚持加训了一周,才把局面稳定下来。

当时是觉得有秦昼看着程稚,她不会乱跑。

没想到在登机时看见她,他鼻子都要气歪了。

幸好她不是又打算溜到没人能找到她的地方去,而是真的有正事要做。

程耀算了下日期,看向程稚道:“这两天你别一个人乱跑,无聊就告诉我,我带你出去逛街。”

程稚笑着应道:“好哦。”

她买了提前好几天的机票,可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来欧洲逛街。

在网上查这次绘画比赛的时候,程稚就注意到最近这个国家也会有一场大型音乐会,出席的乐团名字非常眼熟。

她去搜了一下,果然在乐团成员里看见了程家父母的名字。

顺着音乐会的线索继续搜索下去,也看到了这次程耀要参加的表演赛,刚巧就看见了他的乐队。

这次机会真的很好。

在国外没有别的角色掺和,又是父母都在的时候,程耀再怎么想叛逆都得给爸妈点面子。

最好能体验一下和父母在一起,一家四口和乐融融的感觉,让程耀感受亲情的温暖,忘掉某些不该有的想法。

方漠办完手续从前台回来:“程哥,行李有人带上去了,我们走吧。”

程耀站起来,非常自然地朝着程稚伸出手,在程稚反应过来之前,强硬地拉住她的手腕。

程稚努力忍住不笑出来。

这位哥哥看似很勇,也确实很变态,但他的人设里还有“十分纯情”这一条呢——大多数时候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的。

看上去最喜欢靠过来贴很近,不是搂腰就是在贴在耳边说话,不然就压着人亲亲额头亲亲脸……

实际上亲人不敢亲嘴,拉人都不太好意思主动拉手。

真正恋人之间才会的动作从来都不敢主动做。

甚至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一点,平常嚣张得很,大约有在脑补自己是强取豪夺文的男主了吧。

程稚被他拉着手腕送到房间门口,这纯情的变态果然没跟进来。他松开程稚的手腕道:“你先去休息吧,晚点带你出去玩。”

他们来时是上午九点半的航班,到这里已经是国内的晚上六七点钟了。程稚在飞机上一直在睡觉,只有中午起来吃过一餐。

当地时间比国内的时间晚七个小时,现在正是中午的饭点呢。

“现在就去吧?”程稚乖巧地看着他,“我肚子饿了……”

程耀伸手揉揉她的脑袋,笑着问了句:“想吃什么?”

“都行。”程稚想了想自己之前搜过的资料,“这里的烤排骨好像挺有名的。还有炸牛排和香肠……”

程耀笑得越发宠溺,自然地答应下来:“好。”

坐了差不多九个小时的飞机,多少有点不太舒服。程稚回屋简单冲了个澡,换身衣服才出来。

程耀比她动作还要更快,已经收拾好了在门口等她。

程稚戴上自己的帽子和口罩,主动朝着程耀伸出手:“我不会跟陌生人说话哦,你要帮我。”

程耀太享受这种被她依赖的感觉了,高兴得恨不得抱住她亲两口。

他拉着程稚的手腕走出去,知道程稚饿,就带她去了最近的一家有烤排骨的店。

烤排骨是当地的特色菜,也被誉为“最适合国人口味的西餐”,整扇的猪肋排被烤的肉香四溢,放在木质托盘上端过来,烤得微焦的表面泛着油亮的光,表皮看上去就十分酥脆。

炸牛排和当地特色香肠就暂时吃不到了,程耀答应明天逛街再带程稚去吃这些东西。

因为店很近,来回都不用坐车,对程稚来说真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

吃完饭才是当地时间的两点左右,程稚拉着哥哥的手从店里出来,午后的阳光温暖又舒适,他们慢悠悠地走着,都有些困了。

这时候恰好路过一家卖娃娃的店。

门店很大,店门口坐了从小到大的一整排灰色小兔子,最大的那只坐在那儿都比程耀还高。

程稚看得入迷,程耀便问她:“想要吗?”

她思考片刻,小声说:“我想要那个三号。”

最小的实在是太小了,三号的大小像一只成年猫咪,刚刚好抱在手里。

程耀带她进去跟店员一番交谈,买了三号大小的兔子。结账时程稚发现这里竟然也能用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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