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贱性,就好比我,平时视酒为冤家,可是今晚,我却很想喝。
我来到主题酒吧,今晚的主题是“我爱你,但只是曾经”。
我在门口徘徊了一阵,第一感觉是这酒吧真的太傻逼,竟然玩得这么文艺;第二个感觉是,这酒店的老板是个逗比么?就好像是在抄袭我的心情似的;第三感觉是我爱他,不只是曾经。
眼底一酸,最终还是走了进去。里面的音乐是很悲伤的情歌,林夕是最毒的作词人,总是能够把爱情解析得那么透彻。
他作词的《爱情转移》是我最喜欢的,所以我从歌者手里抢过麦克风,跟着尽情的唱。
“……
流浪几张双人床换过几次信仰
才让戒指义无返顾的交换
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
让上次犯的错反省出梦想
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
才拒绝做爱情代罪的羔羊
……”
一曲唱毕,台下掌声大作,欢呼声极高。. 顾远曾经说过,我的声音真好听,等孩子生后,他会帮我的,送我去学习音乐,说不定还能出道。
我那时也没有把他的话太当真,不过当成甜言蜜语来听还是不错的。所以我十分配合的说,“顾远,可是我是个有黑历史的女人,这也能够做明星?那岂不是要被人肉死?”
顾远拍拍我的脑袋,一副很有见解的模样,“只要有钱,那就不怕!再说了,谁还没有点黑历史呢!而且你这么有责任心,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这件事只要宣传的好,只会为你拉来喝彩和同情的票。”
哪个时候我有些傻,总觉得同情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我有些失落的说,“顾远,你对我也是同情吗?你每天去工地赚钱给我赚生孩子的费用,是因为同情我吗?不然,你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我这种女人呢!”
虽然我当时只有18岁,但因为我已经初经人事,而且还怀有孩子,所以我很有自知之明的称自己为“女人”。
当时顾远的表情有些高深莫测,他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的搂着我。
在我做酒店上班前,那时我还挺单纯,我爱过两个男人。
一个叫刘明洋,高中同学,大我一岁,我和他睡过一夜,然后就怀了他的孩子。
一个叫顾远,萍水相逢,在我蹲在贫民区的路口嚎啕大哭时对我伸出援手。但我却从来没有和他睡过。
我和顾远在简陋的出租房共度了四个月的美好时光,我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他没有按时回家。
他的东西都还在,只是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四个月,四年,这个王八蛋,就那么爱4这个数字吗?
主题酒吧的老板叫孔宇,是本市人,家里有钱,按他的话说就是钱害了他,所以他也没有读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外面混了些时日,后来家里人见他快要消沉下去了,才出资让他玩玩音乐和酒。
“阳信,今晚没上班啊!”孔宇一身铆钉,我下意识的朝后退了几步,以策安全。
“恩。”孔宇知道我的职业,但是他却没有看不起我,这是我爱来这酒吧的最大原因。
“嗨!看你那么累,干脆别做了,我这里庙虽然小,但是你来这里驻唱的话,我肯定给你最优厚的待遇。”孔宇自从第一次听见我唱歌后,就一直怂恿我改行。
我叹气,有些认命的说,“孔宇,咱们能别提唱歌这件事了吗?因为只要一想起这,我就会想到一个贱人,一个给了我温暖,又快速抽离的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