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曜本人,虽然暂时并未打算用纸币去“坑害”大唐人民,但他确实考虑过对其主要对手——譬如朱温——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手段打击,因此他才坚持要拿到纸币的发行权。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考虑过像大唐朝廷这样拿飞钱的发行赚钱,这种获利方式对他来说太低级太原始,他所知道的金融手段,比这种赚钱方法高妙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想想看后世的情形,那时候,在银行家的资助之下,通货膨胀的经济学探讨逐渐被引导到纯数学游戏的轨道上,由于增发纸币所导致的通胀的概念已经在现代完全被价格上涨的通胀理论所淹没。
这时,银行家们手中发财致富的手段中除了原有的“部分储备金”制度,货币与国债死锁之外,又增加了一个更为强大的工具:货币通胀。从此,银行家实现了从黄金的卫道士到黄金的死敌这一戏剧性的转变。
凯恩斯就通货膨胀的评价可谓一针见血:“用这个办法,政府可以秘密地和难以察觉地没收人民的财富,一百万人中也很难有一个人能够发现这种偷窃行为。”准确地说在美国使用这个办法是纯私有的美联储,而不是联邦政府。
大唐钱庄,就是李曜心目中的另一个“美联储”,一个在大唐出现的、由私人完全控股、充当国家中央银行的超级金融机构。
这其中或许会略有差异,也或者说,是李曜刚刚踏上这条路不久,一些布局也才将将起步,并未完成。因为目前的大唐钱庄,股东并不明确。按照股本来看,大唐钱庄的原始资本十分雄厚,而这雄厚的资本,并非都是李曜的个人财产,这里头占据大头的,是河中军械监与河东军械监。
然而中国历来是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而不是金钱至上的社会,因此李曜作为河东四面总揽后勤诸事调度大行台尚书左仆射,实际行使着整个大行台的控制权,兼之又是河中节度使,让他可以轻易的调动两大军械监的巨额资本,作为大唐钱庄的原始资本或者说“注册资金”。至于什么时候让这笔钱成为他个人名下的财产,他当然有着从不提起的远景规划。
至于大唐钱庄与美联储的组成差异,自然主要是在股份制的问题上。不论钱是怎么来的,至少实际情况就是:大唐钱庄如今是李曜一个人说了算,而美联储显然不是。
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美联储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拥有15000股;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换言之,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而另外,保罗·沃伯格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拥有21000股;罗斯柴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拥有10200股;大通银行拥有6000股;汉华银行拥有6000股;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诺威制造7,汉华银行8。
美联储纽约银行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四千三百万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在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是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众所周知,谁能垄断某种商品的供应,谁就能实现超级利润。而货币其实本质就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商品,那么如果谁能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显然谁就拥有无法限量的赚取超级利润的手段。这就是数百年来,为什么国际银行家要绞尽脑汁、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地谋取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权的原因。
李曜也是如此,他在取得长安——实际上也就是朝廷——的控制权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改革。其中儒学思想的改革是精神方面,而已大唐钱庄为代表的改革则是经济方面。
拥有朝廷正统,李曜就可以开始推行金、银币,这将为“钱荒”的大唐经济提供充足的流通货币。而当大唐钱庄控制了货币的发行,并得到朝廷税收作为担保,确保能够随时自由兑换之后,大唐钱庄便实际成为了“中央银行”。至于如何让接下来的金币、银币甚至纸币获得市场认可,其实简单之极:除铜钱外,朝廷同样接受纸币纳税。
由于得到中书门下诸相的一致认可,八项改革措施全部通过,而关于钱币发行以及大唐钱庄的事宜,也将奏请皇帝御批。
在陇西郡王李曜出任朝廷右相之后的第一次“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