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劫掠团的男人就是这么自信。要让曹团长放弃一件他已经决定好的事,其难度绝对不亚于让人类光明教廷的教皇半路出家去学习亡灵魔法。在维金斯和康利两人眼中完全不具备可行性的事,换成曹团长,只是简简单单的三个问题而已。会不会打仗?有没有技术?有没有头脑?显而易见,在曹团长心中,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趁着夜色的笼罩,曹团长带着维金斯和康利两人出发了。曹团长是一个喜欢昼伏夜出的生物,按照他的说法,一般有这种作息规律的生物都是强大的代名词。而且,一般干坏事的人都喜欢把买卖放在黑夜中去做,曹团长的意思是,偷袭皮克的部落。就在今夜,便要把这个虎视眈眈的对手给搞定,不然的话,曹团长可睡不了安稳觉。
另外一边,曹团长的对手皮克也有着相似的心情。作为为数不多的正统野蛮人部落的领袖之一,皮克绝对是一个值得人尊重的领袖。在他接过部落的领导权时,这个部落当时麻烦的问题非常之多,而皮克却带着所有的族人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最终让这个部落成为了一个强大的集体。年纪不过才三十多岁的皮克放在野蛮人当中来说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帅哥,和普通的野蛮人不同,他有着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一双深邃的棕色眼睛,一看就给人一种睿智的既视感。即便是在这冰天雪地当中,皮克也是精赤着上半身,下身也只是穿着一条刚刚能遮住他要害的兽皮四角裤,一身精壮的古铜色肌肉在植物橄榄油的包裹下显得非常有质感。野蛮人的体质确实是其他的智慧种族无法理解的,在冰天雪当中,对于他们而言和在温和的阳光下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为自己的一支斥候部队突然之间销声匿迹,皮克也有些心神不定。这种感觉很难说明,一支斥候小队对于实力雄厚的皮克部落而言并不算是什么大事,但是皮克这两天却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了一样。只有那凛冽的寒风吹拂在胸膛上的触感。才能让皮克躁动的内心冷静些许。
“怎么了?又睡不着吗?”一双手臂从背后环住了皮克的腰,一具同样火辣的身体也紧紧的贴了上来。来人有着极为曼妙的身段,她的身体在兽皮褥子包裹下多了一种野性的魅力。
这个女性野蛮人的存在多少有点怪异,野蛮人是典型的男尊女卑的氏族。打仗这样的事,向来都没有女人什么事。曹团长参加了南征这么久,都还没有见过女性野蛮人长什么样呢。而这个女性野蛮人的身份却并不一般,她是皮克挚爱的妻子,夏奇拉。
和皮克非常般配。夏奇拉也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存在。他们两夫妻的长相在以粗犷著称的野蛮人之中显得非常的另类,都很精致。野蛮人的审美观和泛美大陆主流的审美观是一致的,所以皮克和夏奇拉也被誉为部落当中的金童玉女,这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起出现,宛如神仙眷侣。当然,能够出现在这样盛大的战场上,绝对不是因为他们两夫妻的感情有多好,而是因为夏奇拉是一个野蛮人巫师,她的职称高达七阶。是这个部落当中最有实力的巫师。如果觉得她是一个花瓶那就大错特错了,曾经不知道南方诸蛮当中有多少人因为轻视了这个女人而吃了大亏。现在,夏奇拉在南方诸蛮当中可谓是鼎鼎大名。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我们部落的身份特殊,这一仗我并不想打。”皮克轻轻搂住娇妻,仍然是一脸的担心。如果有人看到皮克这副模样,铁定不会相信这是皮克本人。无论是在部落人的心中,还是在其他蛮族部落的眼中,皮克都是一个有着壮志豪情的铁血男儿。
皮克不但个人武力炒饭卓绝,在行军打仗方面。也同样是一把好手。没有本事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在赤血大平原以南的土地上生存的,这是一个完全不逊色于流亡之域的地带,甚至生存的压力比流亡之域还要更加的大。流亡之域是地广人稀。而赤血大平原以南则是有着诸多的智慧种族,他们相互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因为魔兽众多,并且穷山恶水比比皆是,他们的生存空间也是有限的,为了争夺更好的生存环境,几乎天天都有征战。物竞天择。如果拳头不够大,那迟早会成为别人的刀下亡魂。
皮克领导自己的部落一步步的强大起来,靠的就是拳头够大。而皮克本人也有着和寻常野蛮人截然不同的一面,他非常的细心谨慎。无数人的鲜血让他明白,这个世界上有时候行差踏错一步,就再也没有未来了。
“这可不像是我那个战无不胜的丈夫,虽然我们之前还没有和比蒙兽人交过手,但是这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在我看来,你能撑起部落的一片天就一定能够带领我们的族人凯旋而归。”夏奇拉则是小鸟依人的在皮克的怀里靠了靠,她是一个以丈夫为天的女人。而她也一直愿意这样毫无保留的相信自己的丈夫,皮克从来未曾让人失望过。
“我仔细的分析过雷科巴那个混帐失败的原因,如果要说是雷科巴大意轻敌的话,还不如说是他的对手太过难缠了。我们对比蒙兽人知之甚少,从整体实力上来分析,大规模作战一直就是我们南方诸蛮的短板,战略战术方面,我们一直都比不上北方的智慧种族,比蒙帝国也走在我们前面。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一次我们的对手并不是和我们一个层面上的。他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