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转瞬百年>第104章 NO103-2结局X库洛洛X再见就是再次相见

奇犽终归是没有依照约定那样回来,我在鲸鱼岛就一直生活下去。

为了不给米特阿姨添麻烦,我开了一个花店,每天帮着卖一些花朵。

三年里,除了熊回来过两次,我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人。

当我问起奇犽的情况时,熊也是吞吞吐吐。我心下明白了,像奇犽那样的家庭的确是不会接受我的——奇犽终有一天会成为强者,我不能勉强他等我。

伊尔迷说的对,如果奇犽跟着我的话,他将一事无成。

后来蜘蛛们来了,库洛洛并没有强行带我走,而是在我的店旁边住下来。大部分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拿着书在一旁晒晒太阳看看书,由于此人相貌英俊,经常能引来岛上未出嫁的少女们频频暗送秋波,花店的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

我很想告诉那群花痴的少女,大魔王的真面目可是杀人不眨眼的蜘蛛,可惜那群花痴都把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每次见到我都恨不得咬上两口以解心头之恨。

蜘蛛们并不是所有人都在这里,最常见的就是侠客和飞坦,特别是侠客,他总是在我身边转悠,帮我干各种各样的事情。

很难想象这群犯罪分子会老老实实的呆在这个小岛上整天无所事事,于是某天抓住一个机会,向侠客询问之。

“哦,别的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已经退出了蜘蛛,现在是飞坦带领旅团啦!”

= =!

原来旅团还可以退团啊!

“你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团长我不知道,而我是要陪在小零身边哦,一直!”侠客笑得爽朗。

“一直?一直有多久?”

“这个嘛,直到我死了吧!”

这个人,那么轻易的说出死来,用那么轻佻的语气,也不知道真和假。

不太信侠客,我又跑去问库洛洛,得到的答案和侠客差不多。

“为什么?”

“为什么?”库洛洛轻笑一声,“你真的不知道吗?”

“……”

“我只是喜欢这里的风景而已。而且我不认为蜘蛛的东西可以随便让给别人。”

混蛋!我是东西吗?

日子无声无息的滑过,第四年的时候,我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小岛上的人都很厚道,并没有让我花费太多的钱。

第五年的时候,熊写了一封信,告诉我奇犽已经成为了揍敌客家的家主,还有他快要结婚了。

剩下的熊不用写我也知道了,奇犽要结婚了,可惜站在他旁边的女孩子不是我,以后我再也不能叫奇犽猫了。

能这样称呼他的人已经换了。

在岛上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平静,有一次几艘海盗船路过鲸鱼岛,想要趁机大劫。结果被库洛洛和侠客杀了一个片甲不留,现场尸横遍野这件事后,哪怕是鲸鱼岛最大胆的女孩子也不敢靠近库洛洛和侠客了。

很快整个岛的人都知道库洛洛和侠客的光荣事迹了。岛内的人一开始很感激两人,但是一段时间后,大部分人看他们的眼神就开始变了。

这两人的手段过于残忍,让那些善良的人民在感激后只剩下畏惧和恐惧,然后是排斥,直到某天晚上米特阿姨来到店里,吞吞吐吐的对我说:

“你说村长希望库洛洛和侠客离开这里?”

米特阿姨显得特别局促不安,一脸愧疚的看着我,“当然零是可以留在这里,但是那两人必须离开。他们不是普通人,对吧?”

对此我无法回答,我还是不能告诉善良的米特阿姨这两人的真实身份,这会给她带来无尽的麻烦的。

米特阿姨离开后,我无奈的关上门。

“听到了吧?让你们低调一点,现在惹麻烦了吧!”

库洛洛毫不客气的坐在我家的沙发上,戴着眼镜看书。哈哈,这厮终于有一天近视了,真是报应不爽啊!

“嗯。”

哈?没别的啦?

“小零,你放心,我调查过了,那些人不是什么厉害的念力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了。”

话说,侠客君,我有让你进来么?

唉,无论我在哪里,似乎都没有自主权这一选项。

“这里的人都很好,请不要随便伤害他们。”我叹了一口气,“我们走吧!”

库洛洛合上书,看着我。

“我们去一趟彩虹之城吧!”彩虹之城是伊利家族的根据地,如果我没有推测错,伊利秀应该在那里。

库洛洛面目表情的说:“你想起来了?”

不是询问是肯定的句式,他果然察觉了呢。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我要去彩虹之城看看伊利秀,顺便治疗一下她腿部的念毒,然后我想在彩虹之城安家落户。”

侠客小心翼翼的询问:“我也一起去,行不?”

“我说不行你会听吗?”

“小零果然是很好的人呢!”

看吧,我行我素的蜘蛛有听过我的话吗?答案是no!

彩虹之城如同记忆中那样漂亮,沿海的每一座房子都会粉刷上房主喜爱的颜色,远远地看去五彩缤纷,真的像天上的彩虹一样。

这个城市除了彩色的房子之外,比较出跟我说,这个城市有着接近一千余种的花卉,一年四季随处可见盛开的鲜花。

这个城市实在是适合居住,特殊的气候让全世界有钱有权的人都趋之若鹜,像我们这种普通的人,想要在这种地方买座房子——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鲸鱼岛上的房子我留给米特阿姨,来到那个岛屿的头三年都是这个善良女人收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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