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路透斯”。那里写着这样六个字。
六个足以让他卸下所有防备,以最欣喜的姿态来接受的六个字。
算算时间,这应该是阿尔兰成为蔷薇公爵之后写的——因为所用的纸张与修曾经写信用的一模一样。那个时候他一直以为阿尔兰已经死了,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路透斯一悲一喜,然而想到已经永远离开的人,又是鼻头一酸。
他摩挲又摩挲,在信笺边缘已经被摩擦出毛糙刺角时,终于郑重地打开了信笺。
阿尔兰,会对他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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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看到了漂亮的、熟悉的笔迹,墨蓝色的墨水里,甚至还有白蔷薇浅浅淡淡的花香。
他猜阿尔兰一定是是用的把白蔷薇花汁调进了墨汁里的那一种——曾经在黑暗之塔里由阿尔兰不经意地提起,最后年少的路透斯花费了诸多功夫才调成。
年轻的君主一字一句,视若珍宝地阅读着那封信笺,然而每看一段话,他的脸色就苍白了一分,直到最后完完全全的失去血色,变得就像传说中病态僵硬的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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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斯想起来自己曾经给蔷薇家族寄去的一封信笺,那个时候正是蔷薇家族刚刚走到前台、成为旧贵族主力的时候。路透斯不知道出于何种心情给年少的公爵兰修书一封,表示他只要忠诚于王族,自己就可以饶过他。
那个时候,兰·洛兰,是站在他对立面的蔷薇公爵。
而后来的后来,他知道了,兰·洛兰,就是他曾经发誓效忠的教皇。
路透斯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会在那个时候给蔷薇公爵写信,按理来说自己要做的是消灭所有的旧贵族。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心底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是什么。
可惜当年没有认出!
可恨当年竟下意识忽略!
那个时候他发出的信函宛如石沉大海,兰甚至没有对此作出任何的回应。恼羞成怒之下自己终于挥军攻打洛兰,发誓旧贵族一日不灭,征战一日不绝。
然而,事实呢?
路透斯的手指在颤抖,他的胳臂在颤抖,他的身体也在颤抖,就仿佛风中落叶,随时可能被一阵风给击垮——
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
兰曾经给过他回信,正是此刻在他手上的这一封。
只可惜,落在了不起眼的缝隙里,直到今日才被发现。
迟到了整整三年。
晚来了整整三年。
而这三年的时光,足以让很多事情,再也无法挽回。
路透斯后来曾经不止一次的怀疑,蔷薇家族年少的公爵,就是自己年幼的教皇,然而那个少年从来没有承认,从来都没有肯定——反而是掷地有声的拒绝。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过自己教皇的身份。
路透斯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他跪倒在了地板上。冰冷的石面,就如同他冰冷的内心。
他怎么会承认呢?
那封信上熟悉的字体足以说明他的身份,尽管署名是“兰·洛兰”,然而只要是稍稍熟悉他的人都可以看出字迹。
阿尔兰愿意放弃贵族的爵位。
阿尔兰愿意说服其他贵族臣服于他。
阿尔兰愿意献出蔷薇家族的财富,帮助他重建帝国。
条件是,赦免所有隶属于旧贵族的平民,宣告他们无罪,保全所有曾经站在他对立面的平民。
他们是无辜的。
他们也是帝国的平民。
他们也是路透斯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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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微不足道的要求,就算阿尔兰没有提出,他也会做——这本来就是他的计划之一。曾经的恐怖政策毕竟不能永远当做统治的正常手段,他想要得到民心、安抚平民,自然也该对他们一视同仁。
年少的蔷薇公爵甚至没有为自己提出任何的要求。
然而他永远、永远都没有收到回复——在一日日的等待之后终于心灰意冷,走上了旧贵族反抗君主的前线。
假如,就连曾经教皇的身份,都不能够打动他。那么,还有什么,能让路透斯动容呢?
路透斯早已不是那个在黑暗之塔里,会将他抱在怀里,替他摘一朵白蔷薇的单纯少年。
他是德加帝国的,新任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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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斯曾经要求过蔷薇公爵的忠诚,路透斯曾经索取过兰·洛兰的臣服,路透斯曾经很多次、很多次,将他与记忆里的银发蓝眸对上。
然而蔷薇公爵只是冰冷地嘲笑他,天真稚弱的阿尔兰,早已死在开普罗和南大陆之间的雷霆风暴之下。
却在那句话之后有未尽的意味,只可惜早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路透斯从来都没有注意到——活下来的,是蔷薇公爵兰。
当他坐在蔷薇家族的领地里,用羽毛笔蘸着墨水,写下这封信笺的时候,抱着的是怎么样的心情呢?他是不是愿意承认自己还活着,他是不是愿意承认自己就是教皇,他是不是愿意来到王都看他、与他在一起?
阿尔兰甚至从来都没有掩饰过自己的笔迹。
可是这一切,都被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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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侍女试探性的叫了一声,然而路透斯却没有作答。
年轻的君主沉默的、紧紧地将那封信攥在自己的掌心里,大步向塔楼外走去。
他一路步伐不停,直接走进了教廷的主殿,在殿堂的深处、曾经格里高列的卧室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传送法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