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人和人狼都是非常随性的家伙。在久远的大炼金时代之前,他们的数量还很庞大。那时,食肉半人种吃食草半人种和人类,人类捕杀半人种,食草半人种互为联盟,有时也和人类一起对抗食肉半人种,或是用人类来向食肉半人种讨得平安,彼此形成微妙的联系。没有哪个物种特别高贵,也没有哪个物种活该处于底层——什么,你说兔人?那一定是你没有见过传说中的兔潮,成千上万的兔人聚集起来的时候,也能发挥出让人难以想象的力量。
然而,喜爱食人的狮人与人狼,也会同时和人类的强者做朋友。在他们眼中,人类强者就像是半人种中的食肉者一样,与其他人类并不是同一个物种——但他们也不排斥吃掉人类强者,只要他们能做到——这会被当作一件极其值得炫耀的事。在人类的传说当中,有不少英雄与狮人或人狼交过朋友,只是,这些生物绝不会因为人类的朋友而放弃吃人,甚至会在肚子饿的时候把自己的朋友也吃掉。这样的食肉半人种们,却同时喜爱着人类的繁华文明——漂亮的建筑,丰富的美食,可爱的饰品,等等——所以经常去人类的城市里玩耍——当然,常常伴随着顺路吃掉几个人类。
度德城的大祭司海利其实非常理解尼安里德的恐惧,比起尼安里德,他对芬里厄的了解更深。芬里厄的传说,神殿中也有很详细的记载——
芬里厄还真正“活”着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兵器龙,当时也有圣骑士,他们使用着工匠所铸造的名剑,武力比起如今使用兵器龙的圣骑士是要差一些的。为了追求更好的宝剑,有一对圣骑士兄弟踏上了寻找传闻中的神秘工匠“f”的旅途。“f”据传是是一位奇工匠,他曾为不少英雄打造过宝剑,每一把都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过传说。只是“f”喜好特殊,要打动他,不需要多少金币或是宝石,而是要带一种他没吃过的美食,如果“f”满意,就会为对方打造兵器。
他们闯过了布满陷阱的森林,踏遍了龙岛,成功捕猎了当时的六翼龙鸟——虽然龙鸟并不是一种美味的食物,可六翼龙鸟却是例外,它们的味道任何生物都难以抗拒。
然而兄弟们来到“f”的居地,见到的却不是人类的工匠,而是一只黑毛的人狼——那正是芬里厄。
芬里厄具有“奇工匠”级别的能力,这个事实在通常的民间传说版本中被删去。在兵器龙盛行的如今,工匠远没有当年吃香,选择这个职业的人也越来越少了,高级工匠也越来越少见,而“奇工匠”级别的人,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了。
芬里厄与许多人类打过交道,但只与这对来自玛瑙之城的骑士兄弟成功结下了友谊——因为他们都是吃货。六翼的龙鸟的肉太过鲜美,所以两兄弟忍不作吃了一个翅膀,这本来应该全是给芬里厄的。于是,在得到芬里厄所打造的宝剑之后,作为补偿,骑士兄弟邀请他来家做客。他们向年少的人狼奉上甘美的蜜酒,精制的美食,两人一狼一齐喝到半醉。第一次喝酒的芬里厄已经倒在了桌子底下,骑士兄弟则开始划拳。
“输的人去拔他一根尾巴毛。”兄弟俩这样约定着。被尾巴上的痛感刺激到的芬里厄反射性地张开大嘴,在没有加以控制的情况下,发动了自己的天赋魔法。
整个玛瑙之城都被芬里厄所吞食,包括那对骑士兄弟,但故事的结尾里没有一个新的英雄出来斩杀犯下罪行的人狼,也不是对于异族间友情的感叹,而是人狼的懊悔——
“自然之神啊!我费尽心血所打造的双剑,我最得意的作品!我不敢相信,那两个孩子,我的宝贝们,还没有被使用过,还没能闯出名气,居然就这样被我吃了!”
芬里厄尝试了各种催吐的草药,但只吐出过一片树叶,再无其他。从此以后,伤心的人狼再也没有给任何人打造过武器。
“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候。”海利大祭司轻声说道。
谢塞把手搭在剑柄上——检测水晶似乎比之前活跃了一点,是该做好准备了。
而大祭司的目光,则落在四处涌来的小贩们身上——丰收庆最重要的美食环节开始了,这些香喷喷的食物与美酒,死气是绝对没法享用的,以狮人和人狼的习性,太有可能干脆地实体化……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叫他们大吃一惊。
自然之子的人马一族,食草半人种,一个个冲上美食摊,大口大口地开始吃肉喝酒,还露出无比满足的表情。并不了解人马习性的小贩们数着手中的铜币笑得眉眼弯弯,可城头上的谢塞却惊得差点掉下城墙。
就算有奇葩的人马会吃肉喝酒,可赫利斯他是知道的,菜里放点油他都要嫌弃一番然后自己去拔草吃,酒也是绝对不碰——食草半人种们大多不好酒。他不相信时间能让赫利斯连口味都翻转一百八十度——而且他那脸上的表情也太开心,太夸张了,一点都不像赫利斯,反而像……
像芬里厄。
谢塞觉得他好像明白这群家伙是进来干什么的了。
“尼安……”谢塞把脸埋在自己肌肉强健的手臂中,“我觉得我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大祭司海利,则欣慰地摸了摸胡子。
“我的~~~全部都是我的~~~”赫利斯那成熟低沉的声音喊出这样故意带着可爱腔调的话语实在是十分不搭调,即使猜到了真相,熟悉他的谢塞和尼安里德还是双双血条见底。但对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