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大师!”
美妇人急急忙忙地追上来,“你们刚刚说李落西……是她害了我女儿,是她吗!?”
终修明正要开口,盛新月就一脚踩在了他的脚背上。
终明修倒吸一口气,脸一下就绿了。
脚下暗暗使劲儿,面上却是不动声色:“阿姨,您先不要慌,等真凶被抓到之前,您只要一直陪在卫姗身边就好,她现在很虚弱,她需要你,你们身上流着一样的血,你在她身边,她心安。”
“是,是这样吗?”
美妇人一愣,浑身紧绷的皮肉这才慢慢放松了下来,“对,姗姗现在需要我……”
她扶着墙,狠狠地喘了口气,“那我就等等,等我的姗姗醒来,等真凶浮出水面!”
盛新月这才收回了脚。
终明修额角突突直跳,直到出了别墅门,清晰地看着鞋面上的一个脚印,他才耐不住蹭蹭直往上窜的怒火:“你发什么疯,好端端的踩人做什么,啊!”
“感谢我救你一命吧。”
盛新月也不恼,弯腰从地上挑起一条弯弯曲曲的毛线。
终明修还想说什么,却在看清那“毛线绳”的瞬间噤了声。
——那哪里是毛线!
分明就是一条又细又长的红色虫子!
偏偏这虫子还和普通虫子不一样,其他虫子要么没脚,要么两排,是渗人了点儿,但是好歹整齐。
但是这条虫子,真的跟炸毛的毛线一样,身上杂乱地长着须须,挂在盛新月的指尖,还在左右扭动着细长的躯体,结果因为太细太长了,所以那些动作才被人以为了是被风吹动的毛线绳。
“这是……”
终明修瞳孔微缩,一向挂着嚣张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几分忌惮和厌恶。
“认识?看来是以前吃过它的亏。”
盛新月瞥了他一眼,随手召了安安出来,“喏,给你的新头绳。”
终明修:“???”
安安用两根手指头捏着,有些嫌弃:“这什么啊,张牙舞爪的,好丑。”
盛新月好笑道:“别玩儿死了,这可是好东西,寻宝可有一手,最喜欢——”
在终明修紧绷的目光中,她缓缓道,“最喜欢一些特殊人的血,并且和水蛭一样,一旦下嘴,轻易就不会松开了。”
好在安安的注意力早就被“寻宝”两个字给吸引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什么人什么血的,两根手指头捏着的动作也换成了毕恭毕敬地用两只手掌捧着,几乎虔诚:“虫虫虫虫你快告诉我,这里哪里有宝藏!”
“就算有宝藏也不是这里。”
盛新月拍了拍她的脑袋,“先回去吧,先玩别玩死了啊。”
“巡风丝。”
见安安终于带着“毛线绳”消失,终明修才微不可见地松了口气,神色凝重,“这种虫只要出现,就代表着周围有价值连城的好东西,但是这里分明是一片别墅区,就算有好东西,当年开发的时候也早就被发现了,能轮得到我们?”
“谁说这寻风丝是在别墅区出现的。”
盛新月道,“它早就到你身上了。”
终明修:“??”
“什么时候!”
“山脚下的时候。”
这里的别墅区在半山腰,这岂不是意味着,寻风丝很早就到了自己身上!
终明修一下变了脸色:“你明知道这东西喜欢喝我们的血,你……!”
“这不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么。”
盛新月漫不经心道,“更何况这东西狡猾得很,旁人轻易抓不得,只有当它下嘴的那一瞬间,还得有个眼疾手快的人在旁边守着,才好下手。”
“你拿我当诱饵?!”
终明修快气炸了,“不是,盛新月,我们很熟吗!你跟我开这种玩笑!”
“嘘。”
盛新月缓缓勾唇,眼底却是一片凉意,“就算它是在山脚下出现的,但是如你所说,这里是别墅区,要是有好东西当年早就被挖走了,哪里还会有什么宝藏,你不觉得奇怪吗?”
“寻风丝,可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
被她这么一说,终明修也猛然反应了过来:“你的意思是……”
有人,把好东西藏在这儿了。
甚至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不然寻风丝根本不可能出现!
盛新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算不到那好东西的方位。”
如果是谢知宴在这里,肯定会瞬间明白这句话到底代表着什么!
能让她都算不出来的,这么长时间以来,除了那个人,再没有别人!
自从精神病院之后,那人就安分了挺长时间,原以为他已经销声匿迹了,却再在这里显露了踪迹。
这一次也是凑巧,如果不是寻风丝恰好出现,否则盛新月也不会发现了端倪,她也没想到,来这里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意外发现。
只能说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真是得时时刻刻地小心防范着。
“我们先去找李落西,晚点再来这里。”
如果只是寻常的宝藏也就罢了,说不定是什么人藏的古董,正好她也没兴趣。
但是既然有可能牵扯到那个人,她就必须要插一手!
稀里糊涂地,终明修也忘了自己被盛新月狠狠踩了一脚的事。
李落西住的是一个保密性非常好的小区,毕竟她的狂热粉丝太多了,总有一些粉丝失去理智,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行为,因此她住的地方自然要安全一些。
远远看见那个小区,终明修就忍不住蹙起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