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清和>第七十三章

燕王府,承运殿暖阁内,朱棣一身大红亲王常服端坐在上,世子朱高炽恭立在朱棣跟前,将定好的计划详细道出。

“儿认为,应尽快遣人出边,收拢草原部落。队伍人数不需太多,可设正、副使各一人,护卫若干,携带盐和茶叶等,假作商队以防有失。携带之物可赠送部落首领,以利诱之。残元正在内-乱,部落之间混战不休,势力日渐削弱,趁此良机引部落内迁,是为良策。”

在燕王面前,朱高炽侃侃而谈。

北平守卫战之后,燕王更加重视这个长子,也让朱高炽愈发自信。

燕王听得认真,不时询问两句,朱高炽说得愈发详细,底气也越来越足。

道衍坐在一旁,半合着双眼,轻轻捻动佛珠,一直没有出言。

朱高炽说完,燕王没有马上点头,而是问道衍,“大和尚认为此计如何?”

“世子高才,此计大善。”道衍说道,“正使人选,世子可有考虑?”

朱高炽道:“此计实乃燕王后卫佥事孟清和所献,孟佥事可为正使。”

“孟清和?”

“正是。孟佥事于招揽朵颜三卫一事上立有大功,为人机敏果决,行事有章法,且为献策之人,应可当此重任。”

燕王沉吟片刻,手指轻轻敲着膝盖,“倒也可行。”

道衍却轻轻摇头,“王爷,不可。“

朱高炽眉头微皱,在燕王跟前,道衍的话一向管用,只要他不同意,正使人选就要再议。

“大和尚认为不妥?”

“回王爷,孟佥事献此良策,为人聪敏可用,世子荐他为正使定是多方考量。然,”道衍顿了顿,“尚有不足之处。”

“不足之处?”

“孟佥事虽有才,然未及弱冠,经验尚且,对残元大漠未必了解。”道衍和尚见燕王脸上闪过一抹恍然,继续说道。“贫僧认为,此行当派一了解当地风俗及部落纠葛之人,官职为何暂且不论,最好为王爷近身之人。”

“近身之人?”

“当可显示王爷亲近之意。”

“大和尚此言有理。”

说到底,朱棣只是个藩王,派出“使节”本就名不正言不顺。官职再高也比不上朝廷,打出名号也够不上品级。不如派遣身边之人,更显得有诚意。

再者,北元风俗不同明朝,出使之人言行皆应谨慎。各个部落三天两头的打上一仗,不了解部落之间的敌友关系,不知道上门做客的规矩,会遇上不小的麻烦。前脚刚与一个部落首领交好,后脚踩进敌对首领的帐篷里,不知情的各种拉关系,还想奶茶烤肉的招待?

扫地出门是客气,脾气火爆点,直接-操-刀子砍人都有可能。

得罪的部落多了,这就不是去招揽人手,而是给朱棣结仇了。

道衍一番解释,燕王深以为然,朱高炽脸上不由得显出一抹惭色。

“儿未曾考虑这么多,险些误了父王的大事。”

朱高炽一向谦逊,意识到自己考虑不周,立刻开口认错。在老爹跟前丢了面子不算什么,梗着脖子坚持完全没必要。

“你处事经验尚浅,一时想不周全也无大碍。”燕王没有责怪朱高炽,反而安慰了他几句,温声道,“先下去吧,正使人选,孤自会考量。”

“是。”

朱高炽退出了暖阁,看着房门关上,才转身离开。

暖阁内,朱棣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没好气的哼了一声,“大和尚是故意的?”

“非也。”道衍摇头,“世子心急了些,本意是好的。贫僧只是点播些许,王爷明鉴。”

“是吗?”朱棣放下茶盏,同意了道衍的话,“是急了点,倒是比温吞要好。北平一战,到底是长进了不少。搁在平日,他推举的人也算不错。”

道衍捻着佛珠,没点头,也没表示反对。

人已经摘出来了,多说无益。

静静思索片刻,朱棣吩咐候在一旁的郑和,“去叫侯显过来,另派人将杨铎从真定召回,越快越好。”

“奴婢遵命。”

洪武二十九年,燕王北征沙漠,侯显以内宦随军,表现果敢勇猛,很快获得朱棣的赏识,被召至身边听用。

那时,郑和才刚刚崭露头角。

侯显有辩才,个性刚毅,熟通蒙藏语言,曾深入北元腹地,了解当地风俗,又一向对燕王忠心耿耿,绝对是最好的出使人选。

“这个孟清和,”燕王迟疑了一下,“可让他做为副使?”

“王爷,不若令杨同知为副使。”道衍和尚说道,“贫僧徒弟身子不好,恐会拖延行程。何况有侯显在,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无妨。”

“大和尚,孤记得这个徒弟你还没收到吧?”

“阿弥陀佛,贫僧也曾回与王爷,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如王爷当年。贫僧有信心!”

道衍握拳,一脸的佛光普照,光头都在闪闪发亮。

燕王很是无语。

敢同燕王这么抬杠的,除了道衍再没第二个。哪怕是一向以豪爽著称的朱能都不敢同朱棣这么说话。和动不动就剥皮填草的朱元璋他儿子抬杠,不要命了?

偏偏朱棣就吃道衍的这一套。

难倒是被这个和尚在耳朵边嗡嗡了十多年,彻底麻木了?

很有可能。

不过,孟清和的确是个人才,几番献策,行事看似缺少章法,细想却有可取之处,与道衍有不少相似之处,合了大和尚的脾胃,倒也不奇怪。

下次出征,还是带上吧。

孟十二郎回到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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