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天佛问色>第七十四章 风度翩翩
得诺风是一个绅士的话,那么现在的诺风就是一个彪悍的战士,前后的反差竟然这么大,实在大大出乎了楚枫的意料。

自从那一次诺风被楚枫以极其可笑的方式击败之后,诺风便从红月学院消失了三年,就连小魔女都很少出现在红月学院。楚枫自然不知道这三年诺风去了哪里,但是他却知道这三年诺风一定吃尽了苦头,忍受了别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不然的话短短三年时间,一个人身上的气质不可能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诺风的变化让楚枫第一次正视他,将他当成一个值得交往或者能够作为对手的人,也算是楚枫认可了诺风。

“诺风,需要帮忙吗?”楚枫远远地诺风喊道,他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清晰地传到了诺风的耳中。

诺风远远地看了楚枫一眼,但是由于相隔太远,他并没有看清楚楚枫的面目,但是却冷冷地说道:“随便你!”

诺风的回答非常简单,甚至有点不近人情。

楚枫眉头一掀,暗道:“t你还以为我媳帮你啊,我倒要看看你这三年学了一些什么三脚猫的功夫,就敢在本大爷的面前耍酷!”

楚枫远远地看着诺风面对一群魔狼的攻击,甚至躺在草地上,好似在欣赏着一趁莱坞大戏一样。

诺风什么话也没有多说,而是一边后退,一边小心应付着魔狼的攻击。

突然,那头青头魔狼又从一个侧面扑了出来,准备偷袭诺风,一对锋利的爪子直接攻向了诺风的脖子和胸口。

“叫你小子在我面前嚣张,在我面前耍酷,我看你怎么死,哼哼!”楚枫恨恨地想到,虽然他已经认可了诺风,但是并不是诺风就可以在他面前耍酷。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楚枫再次大大吃了一惊。

只见诺风面对青头魔狼的扑抓,竟然不躲不闪,而是主动迎了上去,使得魔狼的利爪不能攻到喉咙与胸口的关键地方,然后瞬发一个风刃于魔杖之上,但是这个风刃却是置与魔法杖的顶尖却不发出去,然后将魔法杖当成了一把尖刀直接插向了青头魔狼的头部,而丝毫不顾及那抓到他肩头的狼爪。

“噗~~”鲜血从诺风的肩头pēn_shè了出来,染红了他身上的魔法袍,甚至还有一道血箭直接射在了他的脸上。

但是,他却不知道痛一般,愣是将魔法杖插进了青头魔狼的脑袋中,狼血与脑浆同时pēn_shè了出来,其中大部分都pēn_shè到了他的脸上,俊秀的脸上显得狰狞无比。

青头魔狼可是五级初期的魔兽,实力只强绝对堪比剑师初期的高手,却被一个还没达到魔导士的魔法师以这样的方式给杀死了。

如果不是楚枫亲眼看到这个过程,他绝对不会相信这样的结果。恐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结果,这实在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认知范围。

青头魔狼一死,便化作一道黄色的光芒射入了诺风身上的魔导器中。

那头青头魔狼便是这群魔狼的首领,首领一死,其余的魔狼当即失去了主心骨,连攻击都停顿了下来。

诺风趁着这个机会立即释放了一个五级的魔法“旋风之刃”,一下子斩杀了十多头三、四级的魔狼,化作一道道光芒飞进了他的魔导器中。

这时,魔狼群终于害怕了,一头强壮的魔狼长啸一声,带头逃走了,紧接着其他魔狼也如风一般逃走了,几个呼吸间变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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