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端木,名瑾瑜,字简之,世人都称我为换世神,因为我继位后,改天换地,
世人都知道是我改天换地,却不知道真正提出改天换地,让我、助我改天换地的人是谁,
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要改天换地,那是有多么的难,无人敢想,对于那根深蒂固的腐朽思想,想要把它扭转,在神位争夺的时代,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千晨,我的同胞弟弟,他竟然在我继位第一天,就跟我私下提出改天换地,
他说,我们自己想守护的人,一个也沒有了,千军万马,刀山火海一路走來,如今却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三人,我们是拯救了下一个暂时和平的年代,可是,真正意义上,我们沒有成功,
我们作为神,我们沒有一个合理的制度,规范去要求神要如何做,他说,人间的那些制度与法规就是相对不错的,我们可以借鉴,
于是,我,千晨,逸之,莲华,我们四人又秘密开始了一条改天换地的艰难道路,
莲华是我们杀入九重天后认识的,他那时是南方天帝的嫡长子,他父亲是一个帝君高级阶位的神,但是,沒有底线,他做的事,全部是有利于他的,换句话说,他也在争中央天帝的位置,当初,他父亲也是天后除了我和千晨,最忌惮的人,
那看似极为卑鄙无耻的人,其实最宠爱的就是他的儿子莲华,因为莲华无论哪里,都长得极为像他,除了心系苍生这一点,
记忆中,莲华是一个温暖如玉的公子,他对人,对事都自有一套,看他一副人畜无害的偏偏公子模样,你绝对想不到他内心是一个极度不要脸,加腹黑,加扮猪吃老虎的人,
他什么事也沒有做,整天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方式,最后,竟让他父亲心甘情愿的将天南的帝位传给他,
他是少年英雄,足智多谋,表面看,是像他父亲一样沒有底线的人,可是,他的内心,是有底线的,
我们攻入龙琪紫溪的五百万大军,有两百万就是他天南的,他带领的,他带领的一支,还有千晨带领的一支队伍,那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我做为带头人,许多名头都被我占了,其实,我想说,大多计策都是莲华和千晨出的,然后由逸之去做的,
逸之是我们最得力的助手,他不与我们称兄道弟,一直都把我们当作主子对待,他脾气倔,几千万年來都纠正不过來,于是,也就一直主仆关系,
我们内心,其实在他家为了我们被灭族那一刻,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我们的自家兄弟了,他因为要去执行我们所说的任务,所以,一生忙碌不止,
若是沒有那么多的任务压在他的身上,修为怕也是和我们的一样,甚至超过我们了,他是个武将奇才,跟我们一生戎马,笑谈天下,不离不弃,
而我,是最有时间的,我性格比较开朗,脾气好,爱说话,所以,笼络人心就由我來做,我除笼络人心外,其余的所有时间都是用來修炼的,所以,是我们四人中,第一个飞升帝君的人,
千晨性子随和,不爱说话,也从來不争什么名和利,只要有什么名,有什么利,他都强压在我的身上,
莲华也是,他说他最喜欢的就是让人以为他是那种人畜无害的愚钝书生,然后,以披着小白兔的披,把大灰狼吃掉,他最享受、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叫我们不要捅破,要不然不好办事,所以,什么名呀,利呀,又通通给我,
所以,加上我少年帝君,八面玲珑,轻而易举的众望所归,成为世人心中那个神秘,深不可测的神,
我想说,如果沒有他们三人,我也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
关于佳怡,我并不是因为佳怡爱的是千晨,我就主动退出,而是,千晨比我细心,他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他的心是暖的,乐观的,对人真的好得沒话说,
若是我是女子,定是非他不嫁,咳咳…扯远了,我是男人,
不是我夸自家兄弟,而是,如果你真的细心去了解他一下,加上他惊华绝世的容貌,法力无边的修为,目前至高无上的地位,你就会发现,即使是死,也不后悔爱他一回,杨益涵就是例子,
像她那样如天后一样蛇蝎心肠的女人,穷极一生,不择手段,只为和他在一起三千年,即使最后的结局是永不超生,永入十八层地狱,她也不曾后悔,
有的人,即使生得花容月貌,家中又有钱有势,或许只手遮天,可是,他人品不怎么好,除了那些贪慕虚荣,趋炎附势的女子喜欢外,是沒有好姑娘会选择爱上的,比如我,我一生名利,君临天下,手掌杀生大权,作为帝王,亲手葬送一切可以属于自己的爱情,
知道帝王之路孤苦无情,佳怡跟着我,必须是要受委屈的,所以,我将自己一切的幸福,都让千晨來替我完成,我沒有的,他有就够了,这样,就像我也有一样,
他们说,双胞胎,是有心灵感应的,所以,只要他有的,我都觉得自己有,我们就像一个人一样,
可是,上天总是那样的无情,眼看着就要成功的一切,全部毁在贺祎辰和王思嘉的手里,
舅舅死,舅母死,最后佳怡也死了,那一刻,我崩溃了,崩溃得手软脚软,浑身颤抖,我恨上天不公,恨这突如其來的一切,这一切一切的仇恨,最终让我心中凝聚为两个字,那就是复仇,
那天,我打晕了疯狂的千晨,自己研究着要如何的让他们付出自己该付的代价,
千晨从來沒有这么疯狂过,我不知道他爱佳怡到底有多深,深得明知那是死路,明知我们还有大事要做,也要找他决斗,
能做到这个地步,我想,他应该是爱得很深很深吧,我怕他会轻生,与佳怡同去,所以,为了他们,我决定,用复仇來引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