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地府代理人>50、妒意横生

检验真爱的一个标准,就是明知道对方的名字土得掉渣,但口中念叨着却依然会在脸上泛出不受控制的花痴傻笑。这脑残粉的脑残表现在我身上虽然是第一次,但我倒也不觉羞愧,这种事,虽千万人吾往矣——至少,我家男神白旺财的大名既富贵又吉祥,总比什么某根硕之类的,高尚正经得多。

因此,我拿起电话拨通号码后,也是毫无顾忌地就来一句:“嘿,旺财eads;!你钱包拉在我家了!有空来拿哦。”电话那头的白旺财警官沉默了许久,才语气郁闷地回答我:“哦。”

然后他就挂了电话,而我则小心把他的钱包收进抽屉,过了一阵,又将那钱包塞在了枕头下面。

然后,我掏出我那与血魔一战后就长了一层黑毛的笛子,皱着眉头开始发愁。之前还以为它自己会褪去黑毛,也没太往心里去,都过了那么久,眼看它一点起色都没有,我不禁开始着急起来。

为什么孟小红的红手绢拿到手里就那么管用,而我的笛子,刚给力了没两天就歇菜了呢?一想到那条手绢归根结底,用的材料还是我身体里流出的血,我心中就越发不舒服起来。

人比人气死人,心思里既然有了这种念头,我心中的怨气便如洪水开闸泛滥难收,一边发泄般大力挥动我那黑毛笛子,一边竟在琢磨这如何将那条神奇的手绢抢过来据为己有。

天知道这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一向简单干净的脑子里转出了多少龌龊的念头。从强抢到暗夺,我竟然琢磨出七八套下三滥的方案,每一个都足以让我永堕十八层地狱。

但当时,我却越想越h,恨不得立马撸起袖子阴人。

而我之所以没将这些足以让我后悔的想法付诸行动的原因,只是因为小龙女适时地抽了我一巴掌,那肉呼呼的猫爪拍到我脑袋的同时,我的那些个腌臜念头就顿时如同烈日下的积雪,迅速融化消散。

好奇怪,我自认素常也并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家伙,怎么竟会忽然对孟小红产生那么多的负面情绪呢?我纳着闷,发现这心头的邪火来得快倒也去得快,这脑子一清醒,回头想想方才的荒唐念头,自己也不禁嗤之以鼻。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这人向来心宽,甩了甩头,就又把心思全放在了黑毛笛子上。

我怜的笛子啊,本来好好的一根手感如玉的古色古香的光滑溜溜的神笛,现如今一身黑毛看着跟长了霉似的,我心里愧疚,自责起来——要不是身为主人的我毫不给力,这笛子身为连玉帝都打得过的神器,又怎么会从望之不凡的神笛变成如今的一根黑毛笋?难道,我就要这么无助地任凭笛子发霉下去?

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eads;!我皱着眉,异想天开,找出打火机想烧掉那些黑毛。烧得旺旺的火苗一碰到黑毛,立马熄灭,反倒是那黑毛,竟然又长了少许。

我气哼哼又找出了剪刀去剪黑毛,结果简直没有比这个更悲剧的了,看着没什么硬度的黑毛,一剪子下去,居然嗑坏了剪刀锋利的刀口,那黑毛倒是毫发无损。

这是什么意思?这黑毛的属性怎么那么逆天,比我还象小强?

诶?一想到小强,我心中忽然有了个主意,俗话说恶人还靠恶人磨,这小强是不是也怕小强呢?我咬了咬牙,拿出水果刀来,就对着左手划去。血滴下来,落在笛子上,一滴滴,蜿蜒着,很快被笛身吸收。

而那些黑毛,一沾到鲜血,就随着那鲜血化开,感觉血液将黑毛完全溶解了,并且,溶解后的黑毛也与鲜血一起渗透进了笛身。

我惊讶地发现,被鲜血与黑毛渗透的笛子上,开始浮现出一行奇怪的符号,惜我看了半天连一个字都认不出,除了感觉到这符号代表的涵义莫名沉重外,根本无法领会其中的确切意思。

没有孟婆在旁边施法,水果刀划开的区区小伤口,很快便愈合,血既不再滴入,笛身的奇妙符号也很快消失。不过我也不太在意,反正那符号与我是对面不相识,既然不认识,也就不需要放心思在它身上。

困扰我两天的黑毛问题居然就这么圆满解决,我一扫之前的郁闷,顿时得意起来,一脸骄傲地对笛子说:“嘿,笛子君,姐把你的多毛症治好了,你高不高兴?”

笛身是个感恩的货,一听我问起,立马整根笛子都发热起来,往我的手心传递它的兴奋情绪。我哈哈大笑,感受到它的谢意与欢喜,便得以洋洋挥着它一阵转圈,然后对它说道:“康桑亲!”

屋子里顿时传来清脆明亮的笛子独奏曲,在我耳边萦绕盘旋。

此时之前被我安排在楼下看店的孟小红同学也收拾完铺子打烊回到了楼上,侧耳细听一番后一脸疑惑地问我:“老板,你这放的是什么音乐?怎么听着怪高兴的?整个人都忍不住想跳舞呢?”

我拍着她的肩,也不提笛子啊黑毛啊啥的,只故作神秘地说:“莫要问,莫要问,你只要知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便eads;!”

孟小红被我的高人风范折服,屏住呼吸闭上眼感受了一阵,忽然掏出红手绢来挥舞,我大惊失色一把抓住她,急问:“你要干嘛?”

孟小红奇怪地看我,无辜地放下手绢,说:“我只是想跳个舞,这曲子太美了,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地随着旋律舞动起来……”

我摁下她的手,正色道:“跳舞以,哪怕你跳广场舞都行。但是记住了,永远,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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