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有凤衔珠>06 路遇劫匪

因着身子与灵魂之间有天然的感应,加之我并未离去很久,找到沈凌,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我还是被惊了一惊,沈凌将马夫辞了,自己驾着马车,往建业的相反方向走了去。

我化作一缕青烟飘进车里,车里头睡着的,正是我那可怜的肉身。

许是这两天飘来荡去成习惯了,将将回到**之中,竟觉得十分倦怠。从车帘的缝隙间悄悄望去,沈凌驾车驾得十分专注。于是我也就不打搅他,笑着转过头,靠在车身上昏沉睡去。

醒来是因为马车忽然地停了步子。我此前并没有扶稳,是以这一停,便让我一个趔趄,险些在车中栽了个跟头。

长剑缓缓出鞘的声音传入耳中,我驱去脑中残留的倦意,打起精神来,指尖勾起左边小窗的帘儿,朝外望去,却是五六个骑在马上的彪形大汉穿着清一色的黑色劲装,蒙着同一款式的面巾,手里拿的武器更是半点儿创意也没有,明晃晃的一排斧头。

看样子,是遇上劫匪了。我心中瞬间燃起腾腾烈火,激动地打了个哆嗦。较之九重天永远有条不紊的生活,人间的经历当真跌宕起伏丰富多彩,充满了未知的吸引力。

想来这一伙劫匪看的话本儿与我看的相差无几。我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这一行人中长得较为瘦弱的那一个踢了马肚走出来,恶狠狠吐出来的话却与话本子上的无甚区别:“咳!老子家大哥从来不愿以多欺少。你只是个小白脸儿,又没带什么随从,若是乖乖将将车中财物留下,老子家大哥便放你一条生路!”

沈凌却不说话,我正好奇他在做什么,却不想车头跳下了紫色身影。我心虚的将手收回,按先前的样子斜躺着。片刻间,一片白光在眼中炸开,我嘘眼看去,沈凌的脸正好嵌在窗边。

车帘重被放下,驾车骏马忽地一声长嘶,马车似是向着某个方向直直跑开。我再没了之前矫情的小心思,拉住缰绳跳出马车。空阔草地上沈凌一袭紫衣泛着绝世风华,如天人谪降,只是手中的剑却现出冷光,凛凛之中暗藏杀意。

那几名大汉该是没有料到这个“小白脸儿”会如此不听话,一时恼怒也就没去思量手持寒剑之人的功夫到底有几分几两。只见得霎时间银光乱舞,五六把斧头挥舞着先沈凌胡乱砍去。

所谓寡不敌众,沈凌便是有再大的本事,又如何对付得了这几人别毫无章法的一顿乱砍?

我的手向腰间摸去,这一摸方记起鸟危剑已经丢在了去往九重天的某段路上。悻悻收了手,四周又只长了短小的灌木,实在不能做成什么有用的武器。

好在沈凌动作灵活,在初春的荒凉草场上使出广清山传世的剑法,如蹁跹的紫色蝴蝶。看他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下也就不那么着急,我静静立在马车底下,看他避开斧头那狠厉的攻势。而待到他占了上风,手中长剑却使得极有分寸,不几时,那几名大汉纷纷被挑下马背躺倒在地上,虽是伤痕累累,却无性命之虞。

他收了剑,向我这边望过来,那一眼之中情深缱绻,不似方才作战的杀伐果断。我牵着马儿走近他,他紫色衣裳沾染了斑斑血迹,却毫不顾忌的将长剑插在一般皲裂的土地之上,将我狠狠抱在了怀里。

“长安,你回来了。”他抱我的姿势很轻很柔,像是对待一间稀世珍宝一般。

我为他这样的患得患失而感动莫名,笨拙的回抱住他:“一年,两年,十年。长安愿以天地为见证,再不会轻易置沈凌于孤独境地。”

心情微微平复,我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圈儿:“你有没有觉得我有哪里和从前不一样?”

他仔细打量,正要开口,我却笑眯眯打断他:“我已经不打算当神仙了,我会在你身边。”

他良久无话,只更紧的抱住了我。其实我心中忐忑得很,卿尧虽是信誓旦旦的说过,中曲山的封印一定会让仙界耗上两三年方能破解。而仙界的两三年换在人间,是百年千年沧海桑田。

而百年之后,谁知道会有怎样的枝节横生,谁知道沈凌是否还存在于世间?

然我既是做出了蔑视天条的事,便已无回头之路。而没了回头路,便无所谓规矩不规矩,合理不合理,只求自己的一个舒心自得。

后来问沈凌为何不去建业,他的脸红了一红:“我等你三日而不醒,左右思考了一番,觉得你应该是去了绝路岛找阿樱。所以我想,或许我去绝路岛,可以找着你。”

我忍住脸上的笑意,美滋滋的牵着缰绳,回头瞥了一眼斜坐在车内的沈凌,他连着架了几日的车应是有点疲倦。是以我也不求这马能有多快的速度,只由着它悠然自得的晃悠,而我也就落了个清闲自在。

思及建业的沈府太过招摇,我与沈凌商量了一番,最终决定我先

去离城住下。而沈凌则去建业把这一两个月的账目以及生意上的大小问题处理了。

离城与建业隔得不算很远,他先将我送去了离城别院,歇了几日,又赶着去了建业。想来,这一月的事务因着大大小小的各种原因,应是堆了不少。

就连别院的管事都说,建业那边三少爷派人来找过几回人,以至于整个别院惶惶不安了好些日子,生怕沈凌是出了什么意外而回不来。

服侍我的丫头是阿桃。她仍是很跳脱,前一两日在我跟前还算安分恭谨。过了那一两日,许是摸清了我的脾性,知我不轻易与人置气,也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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