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话对墨叶来说没用,墨叶也对歌尔那“脖子疼”的关心不太领情,只是听得歌尔说自己背疼,怕这女娃受了伤,只得将歌尔翻到背后,重新背她。
歌尔像吃得了蜜一样,心头一甜,将自己的身子与墨叶的背部贴紧了些,双手也轻轻揽在墨叶的脖子上,特别像个女儿贴着父亲的身子一样,感觉很温暖:“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突厥。”
“突厥?”歌尔瞪大眼睛望着前面天空射在大地上的夕阳:“我们去突厥干嘛啊?”
“回家乡看一眼自己的族人,回去归还金狼剑。”第一次,墨叶回应了歌尔的称呼。
歌尔当下乐开了花,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叔叔,你为甚麽不告诉歌尔你就是四公子之一的宇文寻笙呢,这样我就不会叫你叔叔了,我当时就叫你宇文公子了;而且,你跟歌尔一样,都是西魏长安人,为甚麽还要回突厥呢?”
“歌尔。”男人低沉的声音慢慢传来,深绿的眸子让她顿时止住了嘴,“嗯?”
“你以后就叫我叔叔罢,忘了四公子,也不要记得‘宇文寻笙’,那样的名字,不敢恭维。”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漠,可是说话的内容却多了些。
歌尔虽然不知道为甚麽,但潜意识地她已经知道叔叔会因为“宇文寻笙”这个名字而生气,便“嗯”了一声:“可是,叔叔千里迢迢好不容易找到这个甚么金狼剑,为甚麽还要还给突厥人呢?”
“因为那里,才是这个东西本来应该存在的地方。”墨叶沉默片刻,又道:“歌尔,叔叔回去突厥,那里不及中原,是一个很粗鲁的异族之地,你这样的女娃娃,不适合去。叔叔会给你找一个好的人家,让你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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