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北辰有很多黑色的衣服,所以,她又挑了一件白色的羊毛衫,果然会成了一个白马王子,她是这么想的。每当她拿一件衣服,她都会偏着脑袋想象一下,结果发现,无论乔北辰穿什么,都很好看,别人是被衣服修饰,而他好像是装点了衣服。
最后买了一件衬衫,两件毛线衫,虽然每一件都合适,但是她囊总羞涩,就选了代表性的。许岳晖正好走来,看到她手里的东西:“怎么都是浅色系的?”说着,就要拿去试试。
吕侠后退了一步,有些尴尬地看着他,突然想到自己干了一件大蠢事:“那个,大师兄,要是你觉得不好看,我们再慢慢挑,我眼光不大好。”
许岳晖随即笑笑:“不会啊,我觉得还可以。”
那边导购小姐站在那里,许岳晖心情不好,觉得试的那几件都不合意,颜色太深,就显得拘谨了,吕侠从身边拿了一件黑色衬衫,又把手上的蓝色羊毛衫递给他:“这两个一起试试,我也不知道今晚的场合,穿羊毛衫合适吗?”
“场地是露天的,篝火晚会。”
这样她就放心了,催促着许岳晖去试衣服,自己去付了帐,他们这家专卖店满一定金额,全市免费送货的,吕侠不熟悉乔北辰裤子的尺码,只能选了深色一条领带,凑足了钱,然后填了地址。
许岳晖自己还搭配了一套西装,虽然吕侠觉得西装里面穿毛线衫不够正式,但好歹是深v领的,吕侠走到领结的橱窗里,找了一个简单的给他戴上:“嗯,果然人长得好看,怎么穿都行。”
许岳晖怔怔地看着她,等她疑惑地抬头的时候,他已经错开了视线:“我以前没接触这些,大侠,你今天做我的女伴吧?”
啊?
原本以为帮忙是帮着布置会场,然后站在外面迎宾的,到了后面就成了女伴,虽然说女伴不一定是女朋友,但是总觉得有点怪异;“那个,不太好吧,大师兄你再想想。”
“关键是真的没人,再说现在联系恐怕也来不及了,下午五点就开始了,就剩两个小时了。”
吕侠身边都是爽快的人,她也不好扭扭捏捏,想了想,还是点头:“为兄弟两肋插刀。”
许岳晖只能无奈地笑笑,吕侠试衣服就快多了,她一直崇尚简洁大方,结果许岳晖要她穿一件银色旗袍,配着深蓝色的披肩,被她果断给拒绝了。她不喜欢这种紧身的衣服,再说,这个天气,总归还是有点冷的。
“可好像来的女士都穿旗袍。”
“大师兄你逗我吧,篝火晚会穿旗袍,那你怎么不穿中山装?”
“可我觉得这个挺好看的。”顿了顿,“就当帮人帮到底吧。”
“大师兄,我果然觉得你是坑同门师兄弟的。”吕侠话里话间,总会带点古代的东西,从小她就崇尚古风,可惜琴棋书画一样都不会,她只对野史很有见地,或者说,有兴趣。
“哎,我这么好看,要是把那些女宾的风头都给抢走就糟了。”
“没办法,这是大侠风范呗。”
看到许岳晖心情好点了,吕侠也松了一口气,小时候爸妈都很忙,只有舅舅还有外公门下的徒弟会陪她玩,所以导致她没有女孩子的娇弱,倒添了几分霸气,因为年纪最小,大家都很疼她,大师兄尤甚,等到家中变故,所剩的至亲就小舅,大师兄对她更是关怀备至,在她心里,许岳晖远比大哥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