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运动反腐。运动反腐,即依靠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惩治**的反腐方式,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这种反腐形式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起过巨大作用。
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运动反腐的后果是,运动一来**销声匿迹,但每次运动过后,种种**现象不仅故态复萌,而且呈蔓延之势。党的种种努力,政府的诸多行动,为何换来**的屡禁不止?
这是因为,运动反腐与**现象形成共振周期,效果不实。**本身具有长期性、普遍性,因此反**是一场持久战。反腐运动往往像一阵风,**者躲过风头便安然无恙,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给力的站wws.而且,运动反腐侧重于事后打击,疏于事前预防,结果往往事倍功半。发动和组织群众搞运动反腐,可能一时轰轰烈烈,效果颇佳,但从历史来看,运动反腐从来都是不成功的。
核心提示二:科学的反腐制度如同一张没有漏洞的“鱼网”。
吴天然:你提出科学制度反腐,核心内容有哪些?
王明高:假设贪官是鱼,那么国家反腐犹如结网捕鱼,选择科学的反腐制度,就如同一张结实完整、没有漏洞的鱼网。鱼网恢恢,必定疏而不漏。
借鉴世界各国的反腐成果,我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科学反腐制度,主要应包括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反**国际合作制度五种。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是有关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公布的制度,是科学反腐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体现“终端治腐”理念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推行了这一制度。其理论基础在于公共利益优先,其实践价值在于反腐高效。如果建立起有效的财产申报机制,将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财产,置于人民群众和国家法律制度的监督之下,使其非法所得无处存藏,就会使**分子难以为所欲为,从而有效地遏制**现象的发生。
金融实名制度是家庭财产申报制的孪生兄弟,犹如悬在贪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被反**实践证明是目前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的惩治和预防**的制度。金融实名制要求每一个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任何账户时都必须使用实名,所有的金融交易也必须使用实名并记录在案。金融实名制的推行,使个人收入的来源更加透明,使**行为在透明的金融交易中难以遁形。
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作为财产课税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在现实生活中对平均社会财富、调节收入分配、抑制社会浪费、促进生产投资等方面,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在中国实行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有利于弱化**动机,有利于将部分灰色收入和非法所得转化为国家收入、增加国家财富,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实行的一种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它以全国性的信用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关键号码的设立,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对其实行严密的交叉网络管理。一旦某人实施违规行为,将被记录于社会保障号码中,从而对该人的切身利益发生影响。设立公民信用保障号码,不仅有助于重塑社会信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社会犯罪率,而且有助于切断**分子处理非法所得的途径,防止贪官外逃。
随着**犯罪越来越呈现出的组织化、跨国化态势,反**国际合作成为世界各国反**的必然选择。实施反**国际合作制度,是惩治跨国**、保护受害国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这些制度的配合使用,体现了“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立法原则,形成了基于“终端反腐”的制度体系,具有高度的严密性、鲜明的预防性、天然的公平性,从而使国家公职人员“不敢**”、“不能**”、“不愿**”,达到从根本上遏制和铲除**的目的。
核心提示三:对于惩治**应当立法。
吴天然:听说你一直在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
王明高:纵观当前世界各国的反**措施,制定专门的反**法已成共识。很多国家除了在刑法、行政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有关惩治和预防**的内容,还制定了独立的反**单行法律法规,如新加坡的《防止**法》和《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韩国的《**防止法》与《反**法》,以及英国的《反**法》等。
我国现行的反腐法律体系不完善,漏洞很多,既缺少独立的**案件诉讼程序,也存在各反腐组织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等外在运行机制的缺陷。
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旨在通过构建一套系统有效的法律制度,界定反**的职能职责和**犯罪的侦查取证及定罪量刑等内容,为我国的反**斗争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我认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应体现惩防并举、综合治理、从严惩处、慎重准确、特殊犯罪特殊处理等原则,并注重可*作性。内容应包括前面所说的金融实名制度、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以及反**国际合作制度等一系列科学的反**制度。
通过与王明高的谈话,吴天然觉得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以及对**的惩处仍然是任重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