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天才与魔鬼的化身。”一位高炉酒厂的老职工这样评价刘俊卿,在很多人的眼里,刘俊卿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性格豪爽的草莽企业家。“一天甚至要喝两斤白酒,不要下酒菜。”
这样一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国有企业当家人”,没有在市场竞争的“刀光剑影”中倒下,最终却跌进了自己苦心挖掘的陷阱。但表面上“大大咧咧”的刘俊卿又是一个心细得令人难以琢磨的“怪人”,他甚至经常注意到办公桌上的什么材料是否有人动过的蛛丝马迹。
令人震惊的是,拥有如此巨额资产的国有大型企业,却是在一个家族及其“铁杆亲信”的牢牢控制之下。处于“金字塔塔尖”的是刘俊卿。
随着刘俊卿落马,刘在酒厂的家族势力迅瓦解。刘的种种问题也渐渐暴露。“刘在党员干部中开创了建国以来安徽省的三个第一:受贿和财产来源不明数字最大、组织要求查办最细、社会影响最为恶劣。”
刘俊卿是高炉镇人,有兄妹六人,刘排行老二。在刘俊卿东窗事后,昔日在当地风光无比的家族成员,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刘俊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刘俊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的妻子张兆侠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俊卿的五弟刘平,原是高炉酒厂保卫科长、武装部长,在“刘俊卿窝案”中他第一个被抓,2004年9月被法院以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六弟刘峰,原是双轮集团副总经理和双轮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妹夫王某原是高炉酒厂副总经理、纪委记,2005年5月17日被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判刑3年。张兆侠的弟弟张兆光,原系高炉酒厂机修车间副主任,被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张兆侠的另一个弟弟张兆明,原是高炉酒厂车队队长,2004年8月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刑8年。
双轮集团的许多职工说,当时刘俊卿就是厂里的“土皇帝”,他的话一度是“圣旨”。企业“内阁”也在刘俊卿及其兄弟密不透风的把持之下。刘俊卿的一些亲戚和“铁杆亲信”跻身企业的中层干部,成为企业“内阁”坚定的拥护者和执行者。
“当时集团领导开会,虽从场面上看还不完全像家庭聚会,但刘俊卿的家庭聚会却比集团的党委会更具权威和效率,很多事情是刘俊卿在家里饭桌上议一下,后在集团党委会上走形式通过而已。”双轮集团一位领导对记者说,在刘俊卿的亲属们走马上任之际,企业的内部监督便宣告全部失灵。
“当时双轮集团有党委,可党委其他成员不了解任何有关经营的核心情况,想监督却口说无凭。正直的党委成员所能做的,就是协调开会,出出黑板报,给职工念念文件,读读报纸。”双轮集团现任党委记周金生说。
一手遮天之下,刘俊卿对与其意见不合的集团中层干部,不仅公开训斥,而且在酒桌上动手殴打。刘俊卿当副总经理的弟弟多次殴打居民,甚至牵着大狼犬在街上耀武扬威,当地群众敢怒却不敢言。他的另一弟弟组建的集团保安队,多达100余人,比一个公安分局规模还要大,装备还要好。集团老职工说,这支队伍,对有意见的职工来说,是一种“无言”的威慑。
据知情人讲,国企负责人是一种拥有特殊权力的领导干部群,他们集“财权”和“人权”于一身。“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办事一挥手”,拥有绝对权威的一些国企老总们往往能轻而易举地摧毁企业内部的党委、党员和群众监督体系,从而肆无忌惮地蚕食或鲸吞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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