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官场教父>第879章 英雄末路(3)
2009年5月这个保险柜也满了。

那段时间,姐姐不断给周泽新打电话说,社会上风声很大,文强要遭殃,钱放在你那里也不安全,让他转移。于是他们又买了一个能装300万的大保险柜,把钱转移到舅子曾建军家。

2009年8月7日,凌晨三点多,姐姐周晓亚给周泽新打电话,说她们家门外有几个人敲门。他问姐姐要不要报警。周晓亚说不用,有事等会再说。电话挂断。之后,弟弟不放心去到她家楼下,看见她家灯火通明,还有一个警车停在车库,他明白,文强出事了。

当天,重庆各大报纸刊登了一则简讯: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周晓亚想不通的是,专案组给她出示的《立案决定书》里,竟然是文强涉嫌*案。

据重庆市公安局打黑办出具的《破案经过》证实,2009年7月12日,重庆打黑办接到匿名举报,一姓巫女大学生,可能被黑社会老大侵害。第二天,重庆市公安局找到巫某某,她陈述了文强的*事实。

2009年8月7日,文强完成了第一份审讯笔录。他说的最多就是,你们如果有证据,那就按你们说的。

而当初,他在审讯张君的时候,他挥着手说,现在你坐在我的下方,你是罪有应得。

作为同行,李大爽翻了翻文强被认定的四宗罪,估计文强的最终结局不是死刑就是死缓。而如今重庆打黑除恶的声势,文强不杀头似乎又是不可能的。

文强的四示罪可谓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了。

他的第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1625万余元,其及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文强对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起诉书获悉,从1992年开始,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此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陈明亮、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四宗罪:*女大学生。

文强被诉之前,传言“主动讲述*少女、玩女明星”、“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等花边新闻。但重庆检方提供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到此类案情,文强涉嫌*案件只有一宗。

李大爽点上一根烟,深深地抽了两口,叹了一口气道:别了,文二哥!

隐隐约约,李大爽在文强的身上似乎也看到当年马奔驰的影子。当然,细想想,文强的身上也有他李大爽的影子。不由得,李大爽从心底里便生出一股寒气。

但这股寒气停留的时间很短,就被一股更大的杀气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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