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威廉计划着,如何要将山区征服的同时,这片山区的主人,也就是理论上的阿富汗国王,纳迪尔沙正在觉得头痛,头痛,除此之外理所当然的还是头痛。
威廉·冯·赫里福德,这个对于琐罗亚斯德人,草原游牧民,对于中东地区的所有人来说,可以代表“天灾”的可怕存在回来了。
他带着他的天灾一样的可怕军队回来了。
他这一回准备要征服所有人。
陆军,海军,大量的船只,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部队。如此强大,如此可怕的一支军队,纳迪尔沙自然能够明白,这样一支军队绝不单单是冲着自己来的。
恐怕,这个比自己要强大,先进了无数倍的征服者,其最终目标与自己没什么区别,都是要征服整个印地。
这让纳迪尔沙觉得非常不爽,不舒服。
明明威廉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富庶的,最庞大的帝国的统治者了,为什么,像是这样强大的君主,还要来和他争抢这一份微不足道的领地呢?
当然了,这一会儿的他完全忘记了,在最初他自己是多么的雄心勃勃,那雄心勃勃的想要征服整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为伟大的征服者。将所有的领土全都吞并,将所有的敌人全都击败,将所有的一切都变成自己的。
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最初的自己是有多么贪婪。完全忘记了,这个世界上的统治者们,每一个都有如此贪婪的想法。完全忘记了,越是优秀的统治者,他的心就越大,也越想要获得更多地东西。
就是这样。
威廉·冯·赫里福德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好吧,既然你这家伙真的想要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的话,那么就来吧,或许对你来说,这只是一场悠闲地打猎游戏而已,但是对我来说,这却是决定生死,决定了家族存续,决定荣誉的一场至关重要的战争啊!”
他的心里面这么想着,这个经常被人评价为,充满了威严的强大统治者的家伙,就这样露出了狰狞的,甚至说歇斯底里的表情:“让我们好好地战上一场,来决定胜负,决定这片领土,究竟应该由谁来统治好了!”
就是这样,在得到了威廉的军队再次到来的消息之后,经过了最初的慌乱,紧接着是烦躁,不安以及愤怒之后,纳迪尔沙终于做出了觉悟,以及决心,还有决定。
那就是一场战争。
他也听说过他曾经的主人,大流士三世现在的处境,也知道威廉所采取的“怀柔”的战略。
事实上,威廉的使者并不是没有来过这里,也并不是没有将大流士沙阿目前的处境作为例子,想要劝说纳迪尔沙来成为俄罗斯哥特帝国的附庸国。
这对于所有人都有利,至少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这样没错。
然而办不到,无论如何,纳迪尔沙都不想要获得这样的一个结局。
尽管就结局来说,这已经足够好的了,甚至说,经过了努力奋斗,纳迪尔沙从大流士沙阿的臣仆,变成了能与他平起平坐的,威廉·冯·赫里福德的臣仆。
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可以称道的,可以大书特书的,非常励志也非常鼓舞人心的愉快的故事啊。
然而纳迪尔沙还是不满意,不满意,除此之外是非常的不满意。
在品尝了独立的滋味之后,在品尝了自己能够乾纲独断的作为,头上再没有什么人压着自己,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做老大的好处之后,纳迪尔沙再不想要失去这种自由了。
无论是谁,无论是强大到了让人觉得绝望的威廉·冯·赫里福德,还是他原来的主人,那个半点用处都没有的,懦弱无能的大流士三世,他们都是一样的。
无论是谁,也别想要夺走他的自由,他的国家。
更重要的是,他的权力。
纳迪尔沙毫不犹豫的杀死了前来劝降的俄罗斯哥特帝国的使者,将他的脑袋割下来,然后挂在了喀布尔的城头。
对于这个贫瘠的山地之国来说,也只有喀布尔这样的地方,能勉强称得上是城市的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军成功的获得了喀布尔,那么就等于这场战争胜券在握了。”
同一时间,在前往阿富汗的路上,威廉正在与他的姑姑弗莱娅,就这场战争进行讨论与计划。
对于弗莱娅来说,尽管这场战争看上去很困难。但是也就是那么回事儿而已。
她对于威廉会如此的重视一个小小的国家,感到奇怪,迷惑,同时也有点不可思议与跃跃欲试。
道理很简单。如果她能够出谋划策,或者亲临战场,将这个国家征服了的话,那么威廉一定会对她刮目相看的。
虽然她到现在也想不出来,威廉对她刮目相看了之后,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向着这个方向努力。
“攻占喀布尔,嗯,是的。”威廉对此不置可否。
在前世的时候,三次英阿战争已经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虽然这座城市是阿富汗的首都,虽然说控制了这里,可以象征为控制了阿富汗,但这并不能说明太多的问题。
在之前的战争中,不列颠人也曾经几次控制了喀布尔,但是最终还是不得不灰溜溜的跑回来。放弃那里。
想要解决阿富汗的问题,就要解决那些桀骜不驯的山民与部落。只有解决了那些家伙,让那些家伙不会给自己捣乱,不会使用什么游击战术。同时保证自己的后勤补给。这样才能够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