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所以,蛊术一直都是地下进行,变得更加神秘
当然,也有情蛊。喜欢上某个男子,那女子便会对他下情蛊,让他爱上自己,这属于比较美好的一种,让蛊术多了点柔情的成份。
“落花洞女”则更为神秘。湖南湘西,有一些天生美丽动人的女孩,从小的表现,就与别的孩子不一样,非常漂亮,甚至有洁癖,而且非常多才多艺,能够善舞,就犹如天下下来的仙子。这些女孩,在小的时候,还有一些超乎寻常的神迹,她们能与花丛鸟兽沟通,笑起来能让蝴蝶,哭起来能使树叶落下。
待到这些女子待嫁的年龄,但这些女子,却从来看不上身边的男人,找不到托付终身的人。然后,整个人就变得非常忧郁,甚至,进入了一种无比痴迷的状态。
到这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把一个原本破败的家收拾得纤尘不染,进入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
按照湘西的说法,这个女孩子已经把自己许给了神,她整天生活在与神生活的幸福的幻想里。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间烟火却救人于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为世俗的任何男子动心,只需小心地保护好自己的美丽娴静,等着她的神选好了吉祥的日子来迎娶她。
此时此刻,世人才知道此女子是“落花洞女”,因此,对其所做的一切人力都近于白费。虽天王佛菩萨权力广大,人鬼同尊,亦无从为力。
待到吉祥的日子到来,“落花洞女”走到了山洞里,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终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颜。死时女子必觉得洞神已派人前来迎接她,或觉得洞神亲自换了新衣骑了白马来接她,耳中有箫鼓竞奏,眼睛发光,脸色发红,间或在**上放散一种奇异香味,含笑死去。死时且显得神气清明,美艳照人。真如诗人所说:“她在恋爱之中,含笑死去。”
家中人多泪眼莹然相向,无可奈何。只以为女儿被神所眷爱致死。料不到女儿因在人间无可爱悦,却爱上了神,在人神恋与自我恋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终于衰弱死去。
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龄,迟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
王小牧觉得非常吃惊,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了十几个“落花洞女”?她们在这里,到底想干什么?难道,刚才就是她们制造的幻影?她们召唤林清媃,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些问题,已经来不及细想,王小牧几个健步跨上前,就要把林清媃给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