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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卡莱斯躺在自己的大床上,他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右腿搭放在左腿的膝盖上,透过屋顶的大洞仰望繁星密布的星空。
上午他与蒙哈马出了托比饭馆后,两个人都没有多说话,在外边晃荡了一下午也没接到任何的委托,日落西山时才恹恹地分别了。
两个人心里都藏着事儿,有着对未来的期待和茫然,他们得用一个晚上来好好想一想。
塔卡莱斯骨子里是憧憬着冒险的,他最爱看的书就是《佣兵的征战》《佣兵的一生》《佣兵的故事》等等与佣兵相关的书,无论是在哪一部书中,佣兵都是勇敢的,是无畏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去完成别人所委托的任务,他们的生活是那么的刺|激和精彩纷呈,每一天都过得与众不同。除此之外,佣兵是绝对自由的,当你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你就不再属于国家的管辖,你能靠着佣兵证游走在各国去认识不一样的人,接不一样的任务,而那些在金字塔顶端的大型佣兵团,他们甚至能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安定与繁荣!
塔卡莱斯从床上一跃而起,他猫腰钻进床底,拖出了一个箱子,箱子里装的全是他这么多年收集的佣兵方面的书籍。
塔卡莱斯翻开其中一本,这一本的扉页上刻写着佣兵的宣言,“我们是佣兵,我们热爱冒险,我们喜欢金钱,我们追逐自由,我们沐浴胜利!我们是最利的剑,我们是最快的刀,我们信仰的是力量,我们依赖的是自己!我们对敌人毫不留情,我们为朋友赴汤蹈火!我们绝不背叛,我们绝不离弃,我们是骄傲的佣兵!”
塔卡莱斯逐字逐句地把宣言念了一遍,念得热血沸腾,念得豪气顿生,他想,他一定要当上佣兵!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价值!
塔卡莱斯顾不得夜色浓重,披着斗篷就去找蒙哈马了。
蒙哈马的家就在塔卡莱斯的家隔壁,翻过院子里的高墙,塔卡莱斯就到了友人家了。
塔卡莱斯一跃跳上蒙哈马家的二楼,径直到了对方的卧室,却见蒙哈马在桌边托着腮,不知在想些什么。
蒙哈马身形高大魁梧,就像一只健壮的棕熊,做着这种偏女性化的动作有着说不出的滑稽。
塔卡莱斯问道:“你在想什么?”
蒙哈马说:“我在想要不要当佣兵。”他叹了口气,说道,“塔卡,按托比大叔说的,当佣兵就要离开约克镇了,你想想,我们走了后谁帮玛莎太太捉猫呢?谁去听托比大叔讲故事呢?谁去帮吉蒂搬动重物呢?”
塔卡莱斯促狭地说:“吉蒂才是重点吧。”
蒙哈马黑色的脸颊染上了不易察觉的微红,他说:“吉蒂是个好女孩儿,长得又漂亮。好吧,和你比起来咱们约克镇谁也称不上多漂亮了,但你是男人,我就不把你列为比较对象了。”
塔卡莱斯说:“在约克镇外,会有比吉蒂更漂亮的女孩儿。”
蒙哈马说:“再漂亮的女孩儿也不是吉蒂啊。”
吉蒂就是托比的女儿,今年十七岁了,与面目狰狞的托比不同,她长得娇小可人,性格开朗活泼,很受男孩子的欢迎。约克镇里好些适龄的男孩儿都在打吉蒂的主意,而蒙哈马亦是追求者之一。经常有那大胆的男孩儿假装到托比饭店去吃饭想要和吉蒂来一场约会,可托比都瞧不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子,凶恶地把人都赶跑了。
蒙哈马说:“塔卡,我敢打赌,吉蒂对我是有好感的,再过一年,等她满十八岁了,我就想向她求婚。若我现在离开约克镇,吉蒂怕是会忘记我了,毕竟有那么多的男孩儿围在她的周围。”
塔卡莱斯问:“可是你要用什么求婚呢?”
蒙哈马愣住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二人都是穷光蛋,两人的储蓄加在一块儿也凑不到两个金币,反观吉蒂呢,在这小小的约克镇里她算得上是富家小姐了,毕竟托比饭店的生意很好,她家里是不缺钱的。
塔卡莱斯说:“难道你要用五十个银币去向吉蒂求婚吗?这么点钱连一件好的皮袄都买不了,托比大叔不会同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你的。”
蒙哈马从没想到过这一层,他无措地问道:“那我该怎么办?我可不甘心把吉蒂让给别的人。”
塔卡莱斯说:“你要做的就是赚够足够的钱,买来上好的珠宝与裙子,风风光光地去求婚。”
蒙哈马右手握拳捶在左手掌心上,“佣兵!”
塔卡莱斯说:“对,当上佣兵我们就能有钱啦。”
佣兵团有三个等级的划分:小型佣兵团,中型佣兵团,大型佣兵团。规模越大,名气越大的佣兵团能得到的报酬是越多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是要建立自己的佣兵团的话那必须是从小型佣兵团做起一步一步的升级的,但光是小型佣兵团的报酬底价就是十个金币,而小型佣兵团的人数限制是十到一百人,如果他们只有十名成员的话,完成一次d级的小任务就每人能得到一个金币啦!当然,随着人数的增多,接的任务难度自会有所提升,相对应的,报酬也是会增长的!
塔卡莱斯说:“吉蒂得再过一年才满十八岁呢,与其把这一年荒废在约克镇里,不如我们去外边闯一闯,当上佣兵的话你也能存到足够当聘礼的钱啦,而且托卡大叔中意的女婿人选也得是有过历练的强壮的男人,到时他是绝对不会反对你的!”
蒙哈马盯着桌上的烛光出了会儿神,似在权衡利弊,两分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