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我曾经的修仙岁月>第一百零四章 三劫
多人,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属于他们自己的事情,广场的中央处矗立着一块数十丈高的巨大石柱,那石柱上龙飞凤舞写了两个大字,爱欲。爱欲贪,爱欲癫,人间几何最难舍?

我走到广场泉水池子的旁边坐下,在我的身前有着一个小女孩,一个五六岁的可爱女孩,扎着长长的马尾,有着大大的眼睛,他的脚下正在踢着一个圆圆的皮球,看见我坐过来,她突然很吃惊的开口跟我道“我没有见过你”

我笑道“我也没有见过你”

“你不是这里的人”这个女孩说“这里的人都见过我,我也都见过这里的人”这里是哪里?这里会不会只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景致?这里的一切本就是不应该存在的,可是这里的人却以为自己是有血有肉的活着?女孩突然站起来,从地上捡起皮球,然后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我带你去看看这里”

再然后我就被他拉了起来,跟着她一起往前走去,走过了一片绿草如茵的大地,走过了一条百花盛开的小路,每走一步我就好像年轻了一些,可这个女孩还是五六岁的年纪,一直到最后到我和她变得一般高的时候,我们一起来到了一个朴素的村落,那一刻我失去了记忆,忘了自己是谁,在那里我生活了很多年,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生活着。

那是我今后回想起来,不无惆怅的一段美好回忆,在那个地方,在那一年的秋天,当那秋叶随风飘落时,打着卷儿,在天空上飞舞,似要寻家。

秋色的天空,万里无云,一片碧蓝,看起来很美,在那大地上,在这个秋的清晨,阵阵炊烟袅袅升空,看起来,颇有一副农家如桃园一般的样子。

这里,是赵国,生活在此地的百姓,很多一辈子都没有走出家门太远,更不用说这里属于赵国的偏远之地,一处山脉脚下的小山村了。

当清晨的风,卷着那诸多的秋叶飞舞时,阵阵唢呐之声从村头悠悠而起,更有一些顽皮的孩童跑着,带着淳朴兴奋的笑声。

一顶红色的轿子,在那村中被人群簇拥着,在一家四合院外停下,喧闹之声鼎沸,显然,是这户人家,在迎娶新娘。

这户人家,祖上据说是木匠,传下来后的这一代,则是一个书生,据说在县里考中了,可是却不知为何,没有入京,而是回到了此地,居住了下来。

如今已过去了二十多年,那书生已然成了中年,他有一个独子,也渐渐长大成人,今天,就是那叫做天行的孩子,大喜的日子,而那个孩子就是我

我在这里长大,附近的村民都对我很了解,因为我是一个哑巴,一个只能沉默不语,静静透过窗棂看着远方的哑巴

当那热闹的声音飞扬时,从那轿子内,走出了一个低着头,披着红盖帘的女子,这女子的手,被站在一旁的我拉着,走向了院子内。

说起这女子,整个村子里的青年都心存爱慕,她是伏家的二女儿,是此地的富户人家,此女小时候,就喜欢与我在一起,我二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常常可以看到我们坐在一起,同时看着远处。

如今长大后,我们两个人的成亲,没有人觉得意外,只是有不少人,很是多慕罢了。

村户家的喜事,往往不如县城里那么铺张,很是简单,主人家布置了喜宴,请全村之人来恭贺,当日落西山时,便结束了。

剩下的时间,属于新人。

在那新房中,当我一脸憨厚的,掀起了妻子的盖帘时,我看到了那一张惊心动魄般美丽的容颜。

那女子,叫做伏天雅

她俏脸微红,看着我,笑了起来。

我与她互相凝视,那目光似穿透了岁月,似在那一次次轮回中也曾这样的注视,直至永恒。

在我们成婚的第二天,天雅坐在院子里,我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微笑,我的手里有一个木雕,一个专门为她雕刻的木雕

平淡的生活,透出温馨,转眼,过去了两年,我们有了一个孩子,那是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做天风

这男孩很是聪明,口齿伶俐,随着他渐渐长大,我们一家三口,在那温馨的生活中,很是圆满的样子。

平日里,我没有随着父亲读书,而是选择了祖上传下来的木匠手艺,在这平静的小山村内,一直生活下去。

我的妻子天雅,对于孩子的感情很深,她几乎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陪伴天风那里,早上给孩子做饭,白天陪着孩子玩耍,晚上给天风讲故事,哄着他睡去。

直至十年后,天风十五岁的那一年,选择了读书的他,离开了这个小山村,去到了外面,去参加了县里的大考。

在他临走的这一天,他看到母亲坐在院子中,他的父亲,雕刻了第二个属于母亲的木雕,那木雕依旧很美。

天风成功的考取了功名,又在数年后,去了京城,我与她母亲,陪着他一起,在那京城中,居住了下来。

岁月流逝,不知不觉的,我与天雅的头发,有了白色,天风在这京城以其功名,有了属于他自己的道路。

在这个时候,天风娶妻了,他的妻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各字,叫做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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