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就是个脾气差的家伙,冒着风险当我经纪人,怎麽看怎麽不划算。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自然觉得有人就好,这时出现个与小李儿子有交情,而且愿意当我经纪人的人。公司考量小李的关系,让他当也是可以的一时选择。反正也暂时找不着更好的,找个只做几年的也就可以勉强接受。“……也好,你叫什麽?”“沈术。”

“沈术,别背叛我就好。”我留下算是承认他的只字片语,转头往自家走去。

我思考过,我认为过去的我应该也是能接受他。毕竟一个前军人来当我经纪人,怎麽想都是我运气好,我过去虽不算太聪明,但明显的好处我也是能接受。至於他专业不够的问题,难道我前经纪人专业有够过?要专业找小李,而且说起专业,沈术的武力也是专业级别,我还是算赚到。

沈术似乎很高兴我叫他名字,但没敢继续打扰我。他在我背後向我告别,又与何秉道别後,一个人离开我家。

我到家,一回来坐下,小李就奉茶准备点心,走在我後头的何秉也追着他父亲同去,一同替我准备茶水点心。我可能是真唱到累了,上节目的压力比练唱大太多,有相当疲累度的我先去洗了个澡。洗完後,我默默吃完点心与茶,之後独自回房睡觉。

等我睡醒,已是半夜时分,睡不着的我开始无所事事。

没有办法,我不能离开房间,我离开房间就会惊动小李,视情况可能还会惊动他人。大户人家一般觉得平常,我过去也觉得没什麽,但是曾过了段平民日子的我,心理上就是过不去。

我不能心安理得的打扰人,那就只能自己窝在房间动作。房间内能做的事情不多,我也就能打开光脑,进行上网这个不须太多动作的娱乐。

我上网後,忽然不太想看到与自己工作有相关的网站平台,因此决定去看新闻。事情都过去有段时间了,新闻上居然又炒起冷饭,还在说着少年的事情。

少年正要被送到某处去再教育,可能是因此新闻才又炒起话题,但我想,这也是因为少年本身有太多能议论的地方。米粒般的动机,汪洋般的恶意,说得就是他这种少年犯。

为吸引人们观看自家新闻,各新闻媒体都有自己的一套论调,来渲染少年犯的事件本身。有些是以少年行为偏差起头,有些是探讨偶像黑粉的过度发展,有些是讲述各种莫名其妙杀人犯。

起头的不同决定了他们之间的立场不同,但至少没有一个媒体赞扬少年行为,每个媒体还是基本三观正常。不过我仔细想想,他们也“必须”正常。国家的“扫黄打非”还在,挑战国家权威是最高段的作死,我相信没有媒体会挑战跨越界线这个壮举。

我随意选了一台专心观看,而我看到的恰好是以少年行为偏差起头的新闻,目前延伸到了有关少年粉丝贴吧与粉丝团的成立。我看的节目已经不完全是新闻,更像是对少年事件的整体後续探讨。

我看到才知道,当少年在白石广场被捕後,当天网上不到半天就出现他的专属贴吧,不少人自称是他的粉丝,在里面谈论为他送花或传信。

他们支持的理由各不相同,欣赏他勇於表达自己的意见,喜欢他的长相与个性上的狂劲,觉得他敢作敢当……喜欢他的人比想像中还要多,我再度感觉自己老了,不懂小青春们爱着什麽了。

但在我感叹时,我发现新闻开始在讲解各种少年的粉丝贴吧与粉丝团,并在此时加入了一首我很耳熟的背景音乐。我当然熟,因为这首就是我唱的,这不是我半天前才表演过的“浮夸”!

“浮夸”居然被新闻选用来做背景曲,我感到震惊。

我不知道对方媒体何时接洽我公司求“浮夸”,反正公司也不会通知我,他们本身对我们歌曲有完全统治权。曲公司可任意徵用,此条是定在最初条约内的规则,所以我不知道我歌曲的流向我也不能控制它们。

因为有此规矩,所以我如今才会被惊吓到,我从没想过会出这等“好事”。我说真的,以我所在演艺圈的角度来看,不管最终我有没有从此事中得到金钱利益,我都是妥妥的赢家。


状态提示: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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