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等待着绿灯亮起,跟着人潮一块儿走向另一端。
身上熏满了祠堂里的香火气,每一个细胞都被堵住,我不能哭,也不能笑,像个坏掉的木偶,身边站着一个被控制的控制者。
他此刻也是坏掉的,整个人没有生气,苍白的脸上带着绝望和惨淡,手臂在滴血,没有人敢靠近我们。
我抬眼看向匆匆闪躲远去的人群,在心里笑了一下。
在很久之前,我也曾经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可现在呢,因为身边这个男人,我变成了一个让我厌恶的女人。
程辉先迈出了回他那个家的路,我转过身,想与他背道而行,下一秒却被他用那只受伤的手,用力的拉住了我手腕,用惨兮兮的眼神望着我,一向强壮的身体变得羸弱,身上的肌肉看起来像是一个笑话。他像个乞讨的孩子,嘴唇抖动着,开口是嘶哑的,“别走,跟我回家。”
我哪里还有家?
我的脚步不受控制的跟上了他,他的手是虚弱的,被废掉一样,因为用力,血又冒出来。
我走过几步,车辆的喇叭声是我忽然清醒,挣脱了他的手,像只受惊的兔子,跑进车流中去,在更加刺耳的喇叭声中慌乱的逃跑,不敢回头,不愿不回头,脑子里在旋转。我好像站在悬崖边,前进无门,后退无路,身处绝境的边缘。
程辉没有追上来,我真感谢他给了我喘口气的机会。
我逃回了住的地方,把自己关在门内,锁上门的那一刻,靠着门板滑坐在地上,捂着脸无声的往下掉着眼泪。
房子里没有变,处处都有他的影子,嬉笑怒骂,我们的甜蜜与争吵,卧室里我丢掉的孩子,一切都在,一切都在。
我大口的喘息着,人是痛苦的,朦胧的,脑中的画面却清晰地回忆起我们在巷口的初见。
他被人砍得浑身是血,我打了120,把他送到医院,之后在他睁开眼的那一刻便落荒而逃。
第二次见面,我坐在酒吧小卡上喝着饮料,他晃悠悠的过来,什么都不说抢过了我的手机。存了他的号码后,在我诧异的眼神中,他给自己打了一个电话,得意的晃着屏幕告诉我:“下次一个人,就来找我,我会记得你,艾米。”
那副讨厌的面孔上划出一个让人喜爱的笑,我破落逃跑,至今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当然不会主动去联系他,第三次相见,是他给我打了电话,痞笑着对我说:“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等你,出来,有礼物送给你。”
恐惧和新奇占据了我的内心,我想要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却又害怕着外面的世界,我最终选择了被大脑里的好奇感支配着,来到了学校门口。大门锁着,我往外张望,没有看到人影,正要返回时,身体被人抱住,我吓得要大叫,却被他以吻封缄,瞪大眼睛什么声音都发不出。
他塞给了我一个盒子,说:“是二哥给的,送你。”
我一片空白,知道他说:“今晚陪我吧,我带你出去,我有办法。”
我觉得他是个变态,把盒子摔到了他脸上,想要跑又被他抓了回来,捡起地上的东西在我眼前晃了晃,是一条手链。
他捂住我的嘴,把我拉到阴暗处,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别乱叫,我只是喜欢你,并没有其他的意思,你不要误会。”
我从未见过这样喜欢一个人,而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被他掌控在了手里,像孙悟空逃不出五指山。他把那条手链戴在了我的手上,一串红玛瑙,看起来价格不菲,我却没心思欣赏,只想逃跑。
终于,他在我的挣扎下,放弃了要靠近我的意图,举手投降道:“怕了你了,真的别乱喊,招了人来不好的是你,反正我不是学生。”
我蹲下来,从地上摸了一块石头,防备着他。
他似乎并不怕,看着我,再一次说:“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我只是想追你而已。”
我看他好像真的没有恶意,就大了一点胆子,骗他道:“我有男朋友。”
他不讲理,“那个人就是我。”
“我不认识你。”我几乎要疯掉。
他才想起来要自我介绍,抓了抓脑袋,笑着说:“我叫程辉。”
他抬手指向一个方向,那边的建筑物很多,不是最高,而是最繁华的一座,百乐会馆,b市地标式建筑的娱乐城。
“你只要去那里,就一定会认识我。”他说着。
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我得罪不起的人。
我把那串红玛瑙还给了他,为了离开,咬牙对他说道:“你如果真的想追我,就用一点正经的心思,而不是拿钱收买,我要回去了,请你不要再碰我。”
我扭头离开,他站在原地,果然没有再拉住我,我松了一口气,跑回宿舍钻进被窝里,一夜难眠。
第四次见面,第四次……是在医院,他真的用了心思,虽然还是在砸钱,可却屈尊与我一块儿照顾我爸爸,跑前跑后像个孩子一样乐在其中。我也开始了解到,他在百乐跟的是什么人,做的是什么事。他的圈子对我来说遥远的触不可及,可他却把我带了进去,见到了他引以为傲的二哥,见识到了那座建筑内部的奢华。
我爸爸的病好了之后,他和妈妈都问起这个男生,我偏过头,说不出个所以来。
我开始很久见不到他,心里仿佛空落落的,既不想见到他,又忍不住往校外张望,直到有一次在校门口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