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解释道:“哦,不,没有,我们来日方长,今天我这么晚来找你,只是担心她的安全,只要她没事,我们......”
“少给姐来这套,不知道江湖的规矩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吗?”
说着,赵云红伸出一只手勾住凌风的脖子,使劲地亲吻着他,又伸出另一只手,十分熟练地解开凌风的皮带,刚想抽出来时,却被凌风用手抓住她的手腕。
“赵小姐,其实......”
赵云红白了他一眼:“叫我什么?”
“赵小......哦,赵姐,我......”
赵云红再次打断他:“叫我云红姐!”
“赵小姐”的称呼,让赵云红觉得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远了,而江湖上都称呼她为“红姐”,又显得过于普通。为了显示与凌风与众不同的关系,她让凌风称呼自己为“云红姐”。
她觉得这样,会让她与凌风之间,彼此都感觉到一种亲密无间的亲切。
凌风并不厌恶称呼她为“云红姐”,尤其是当她神奇地判断出凌风是国民党,贾秀丽是共产党后,并没有打算出卖他们,只是以此相要挟,逼迫凌风就范。
而且她胁迫凌风所要做的,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甚至可以说是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梦寐以求想要做的事。
就凭这一点,凌风对她全无敌意。只是觉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贾秀丽和龙可云的安危,对于凌风来说太重要了。他必须在第一时间见到他们安然无恙,心里才会踏实。
“云红姐,”凌风说道:“其实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女神,根本用不着用这种形势来胁迫我。说句老实话,其实我比你更想干‘那事’。只是现在我心挂两头,一点心情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与你‘那个’的话,恐怕对你也是一种亵渎。”
赵云红撅着嘴问道:“你心里真的有姐?”
凌风笑道:“在上海,还有比姐更漂亮、更有风韵的女人吗?”
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赵云红长的确实漂亮,她能跻身于上海七大女流氓之列,除了身在江湖,泼辣强悍之后,貌美如花也是一个方面。
没有谁会为一个丑陋而野蛮的女人而津津乐道。
“哼,算你小子会说话,以后象这样的马屁就应该多拍,只要把姐拍舒服了,姐就会让它舒服。”说完,她居然伸手在凌风的大腿之间拍了拍。
凌风浑身一哆嗦,立即撅起屁股朝后退了一步,嬉皮笑脸地问道:“云红姐,就这么说定了,等过了今夜,我把他们安顿好了之后,咱们在花前月下也不迟。”
赵云红得意地笑了笑,随即眉头一皱:“他们,什么他们?”
凌风问道:“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你是不是在茶楼附近,还绑架了我另一个朋友?”
赵云红立即把脸一沉:“小子,你到底有多少女人?”
“不,那是位先生,四十出头,长的......”
“得了,得了,”赵云红瞟了他一眼:“你小子今年命中注定走桃花运,姐这么多年来,还没把别的男人放在眼里。”
看她那样子不像是绑架了龙可云,以她敢作敢当的性格,既然承认绑架了贾秀丽,也就没有必要否认绑架了龙可云,如果龙可云真的是她绑架的话。
凌风再次想到了那张字条,心想:看来龙可云真是被铃木善信绑架的,与赵云红无关。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凌风再次把她搂在怀里,亲了她的脸一下:“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把她藏到哪里去了吧?”
赵云红忽然发现,凌风不仅长的英俊潇洒,哄起女人来的时候,不仅没有那种伪琐的神态,反而还有几分可爱和天真。看着凌风一脸真诚地望着自己,赵云红对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泼辣归泼辣,刁钻归刁钻,其实赵云红从小就是个多情的种子,而且对爱执着而热烈,只是两次失败的婚姻,让她渐渐开始疾世愤俗,玩世不恭,视男人如草芥,直到现在遇到凌风。
她的第一次婚姻,发生在中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
那时的赵云红刚刚步入青春期,从小就是一个美女坯子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
她就叮每次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别的同学避之犹恐不及,她却并不反感,甚至当那些混混油腔滑调地调戏她的时候,她还针尖对麦芒,抛几个媚眼把那些人都电晕了。
那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希望把她追到手,而她也来者不拒,今天接受这个邀请去吃饭,明天接受那个邀请去看电影,后天又不知道会和谁跑到舞厅去跳舞。
为此,不知道有多少小混混争风吃醋,即使是过去的好朋友,后来也大打出手。
不久,一个名叫罗立彬的富家子弟看上了赵云红,赵云红对他也有点意思,在一次两人单独用餐的时候,罗立彬把她灌醉后强行占有了她。
罗立彬看到赵云红男朋友不少,还以为她年纪虽然不大,恐怕早就是只“破鞋”,没想到完事之后,才发现她居然还是“处”女。
本想玩玩算了的罗立彬,没想到从此被赵云红给缠上了,因为失去贞操,赵云红打算一辈子就跟了他,没过多久,赵云红就怀孕了。
赵云红想要嫁给罗立彬的想法,首先遭到自己父母的反对,但她一意孤行,甚至不经父母的同意,直接孤身前往罗立彬的家中。
而罗立彬从头到尾都没打算要娶她,因此躲在外面不回来,心想:躲过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