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华人律师很不吃香,首先华人骨子里面存在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态度,大小事能不找律师不找,不像这里的老外,动不动找律师打官司。
身为一个华人律师,本地人也看不他,华人不找他,生意很惨淡,人家大律师开跑车住豪宅,他这样的扑街只能是住在最差的社区,下班靠走路,出‘门’靠地铁。
三十岁的人了,依旧毫无出息,国内的同学有的都‘混’法官或者某大型企业的顾问,年薪几十万,还有的是某个领域的大律师,一场官司几百万,都以为他在国外‘混’的很牛‘逼’,实际有的时候连饭都吃不饱。
在‘混’不下去,他准备回国,在这种情况下,贺东找了他,聘请他为李梦怡的‘私’人律师,月薪两万美金。
肖超‘激’动眼泪差点没流出来,苦日子快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