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边的时光真的很快,秦安看了看表,估计已经过去半个小时,太阳这时远远的挂在正上空,已经是十二点整。
海风有些阴冷,不过秦安和夏日娜穿的都很保暖,从北方过来的,怎么可能穿的少。
回到夏日娜身边,秦安把刚才捡到的一把珍珠放在她的手中。
“鲸鱼是看不到了,以后有机会出海的时候在带你看。这些是海珍珠,拿回去研究下吧,可以用线穿起来做成手链。”
“这就是珍珠?我听说过!”
夏日娜满脸笑容的捧着那些珍珠,眼睛闪烁的如同星星。
“真难得,你还听说过这种东西......好了走吧,如果此次不死,以后你有都是机会看海,如果喜欢,就搬到海上住也没人管你。”
说话间,秦安当先转身就走。
夏日娜还是在看着那片海,还是捧着珍珠,终于落下泪来。
开始的时候觉得这大海磅礴威严,让人敬仰。
可到头来,它终于不是属于她的。
既然无法归属,为什么还要来看呢?
夏日娜忽然有些痛恨秦安。
因为这海与秦安是一样一样的。
又站立了许久,知道秦安将车开到海边,她才返回了车内。
“哭了?”
秦安轻声发问。
“没,风大眯了眼。”
秦安想笑,却最终还是忍住了。
原来这个典故在三国时代就可能发生过,只是后世不知道罢了,依然用风大迷了眼的说法去搪塞哭泣的尴尬。
秦安悠悠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确实不该笑。
男女只见最怕的是一方爱上另一方,而另一方无法去爱。
他对女人向来心软,这一次一定要硬气,如同唐玉所说,他不能再让身边有其他的什么女人,因为死灵空间里需要他去爱的人太多了。
不再说话,启动车子折返向回走,车中cd放着一首末世后时代音乐人制造的歌曲,名为《爱与不爱》。
两个小时候,秦安终于到了正确的地方,辽东城。
其实这不算是一座城,因为他没有围墙,四周的房屋建筑很是破落,市中心的侯府倒是有一圈五米高度的土墙,而这座大宅也是全城最为气派的。
秦安带着夏日娜到了距离这座侯府几百米远的一家小店里吃饭。
这个时代其实没有正规意义上的饭店,所谓的饭店叫茶楼更贴切一些,本地人弄些茶水吃食,过路人也无从选择,把自己的物品给卖家,卖家自会送来食物,买家无从选择。
或许那时候的人都朴实,秦安用两根火腿肠就换来了一大壶茶水,好几块卤肉,和分量十足的黏糊粥。
主要是火腿肠的包装太别致了,店家何曾见过这种流光水滑的东西,还以为是宝物。
秦安很明确的告诉他那是食物了,一种肉品,老板似乎还是不信,看他的眼神表情,估计会把这东西当做传家宝留起来。
不知道火腿肠的密封质量如何,如果够好,这东西要是能传到现代去,那可就nb了。
可惜时间很短,如果心在距离现代的时间够长,这东西放的久了变为化石也是很牛的。
秦安在心里歪歪着,很是恶趣味。
“一会要怎么做?”
夏日娜已经回复了正常状态,开口问秦安计划。
“我刚才差了一下资料,公孙康是本地军阀,也算是曹操属臣,他的王侯之位就是曹操封赏的。公孙康死后公孙恭接受侯位,这个公孙恭据说性格平庸,体弱多病,并无子嗣。因为他大哥公孙康的两个孩子太小所以才继承了侯位。这样的人其实也好对付,我们只需要半夜潜入他的府中,威逼利诱一番就好,然后让他派出军队配合我们,从他的领地度过,我们就能出辽东直接渔阳郡,那里也算是魏境南方第一城,之后就一路南下,计划半月之内抵达邺城,沿途顺我这昌,逆我者亡!”
秦安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并没有犹豫。
他早就坐好了心理建设,此次出来就是要去打诸葛的,自己在别放积累的铁骑决不能浪费在魏境。
所以他必须狠辣,让那些汉臣汉民看到自己的实力过来投靠,这样他才能壮大队伍。
也让那些宁死不投降的人直接去死好了,杀一儆百如果不能让曹魏颤栗,那他就杀万儆百!
夏日娜点了点头,没有在说话,心情不怎么美丽,还是那个理由,看了大海却知道永远无法拥有。
两个人就坐在角落木桌旁慢慢的吃着东西,忽然门外一个大汉走了进来,张口就叫。
“主家,把你们最好的酒肉给我拿上来!”
此人看上去有些凶恶,身高足足两米,脸如黑锅底,一首拿着两把板斧,另一只手却抱着一个女人的腰。
如果不是秦安见过张飞,一定会以为这小子就是张飞。
这人倒也不是肤色黑,而是埋汰。
穿着一身的黑布长衫也不知道是多少年没洗过了,那袖口不但已经破成了飞边,上面还有亮堂堂的磨痕。
只能说这个时代弄出来的布都是手工制造,没有太多化学添加剂,衣服颜色也没怎么浸染过,算是存天然的产品,因此质量是真不错,普通衣物这样磨损不知道破了几个大洞了。他的手臂,脖子,脸上明显都是泥灰,估计碰了水搓一下就能掉下来一两灰尘,如此埋汰的人也是不多见。
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