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灵王虫。
这可是苗疆区域特有的一种极为罕见的灵虫。是在所有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它通人性,通常会选择强者寄宿,而且它的能力也极为强大,能够吞噬大部分东西。
不断吞噬能量强大的东西,它就生长的越快,在大祭司那里,金灵王虫这些年一直没吞噬到什么东西,而在方纯良这里,尽管也没有外物,不过方纯良血脉强横,阳刚十足,给金灵王虫的成长了足够的养分。
所以自从苗疆出来后,金灵王虫一直处于一个冬眠状态,现在正是夏季,不是冬眠的季节,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金灵王虫吞噬了不少方纯良的精血,能量饱和,就如同人吃饱了不想动弹一样。
方纯良有时候认为,自己的实力之所以一直无法恢复巅峰,很有可能和金灵王虫有关,自己体内的能量,始终无法达到百分百的状态,那就是因为金灵王虫一直在吸取。
“这是什么,金色的苍蝇么?”特瑞拉见到地窖里突然出现一只金色的苍蝇,也是吓了一跳。
他嘴中的金色苍蝇,无疑就是金灵王虫。
在场的人,都不是普通人,都意识到这凭空诡异出现的金灵王虫,不是凡物,而大胖子还试图去抓捕金灵王虫,只是可惜,金灵王虫的敏捷何其恐怖,就算是十个方纯良,若是不借助工具,也很难凭借双手去抓住金灵王虫。
金灵王虫性格暴虐,一般它认为对它有威胁的东西,它都会上去撕咬对方,尽管金灵王虫无毒无害,可是它的撕咬啃肉速度可是比食人鱼还恐怖,方纯良在苗疆的时候,就见过大祭司指挥金灵王虫攻击他人,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一个成年人的手臂上的肉连带着骨头,都被撕咬的干干净净。
“小样,还挺敏捷,不过我看你到底有多敏捷。”大胖子一撸袖子,准备跟金灵王虫大干一场。他不信邪,自己还抓不住一只飞虫。
“这是我在苗疆的时候收服的一种虫子,别打扰它。”方纯良制止了大胖子的鲁莽行为,这大胖子,这么做纯粹是找死,因为金灵王虫若是掉头来对付他,以大胖子的那点实力,根本不够看。
金灵王虫的整个身子都飞扑陷入泥土地里,此刻它也顾不上泛红的海水打湿了它透明的翅膀,它六足拨弄,加上那尖细的小嘴,很快就挖出一条深深的小洞,而金灵王虫的身子则不断往泥土里深入。
见金灵王虫的动作,方纯良知道自己判断的没错,如果吸血族那个圣物血石的确存在,而且被埃莫森窃取出来,那么十有**就是埋藏在这里。
“这小东西是什么物种啊,这挖掘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这要是挠人,那还得了。”特瑞拉见识不俗,他此刻也看出了金灵王虫的厉害之处。
而本杰明,米虎等人则都纷纷点头,尤其是本杰明,她惊讶的对方纯良道,“方团长,这金灵王虫好神奇,我刚才尝试用心灵之力与对方交流,一般除了通灵的物种,比如狗,猫等极为有限的动物外,都不会有反应,可是这金色小虫子却有反应,它刚才还让我闪远点,别打扰他呢,咯咯。”说到最后,本杰明还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这虫子名为金灵虫,也号称万虫之王,能够吞噬一切所有存在的物质,而且现在还是在幼年期,这小家伙本来在我耳朵里已经冬眠了许久,没想到今天突然苏醒,我估计这血石可能对它的成长有帮助吧。”说到这里,方纯良试探着问,“本来干掉埃莫森,我是只要求能掌控佣兵团就可以,至于财产宝物,都归你们,不过现在看来,这块血石似乎要归金灵王虫了,你们意下如何,当然,我会拿出足够等价的东西来补偿你们。”
方纯良实力很强,可是从来不恃强凌弱,这块血石,如果按照最初的分配方案,是没有他的份的,毕竟他选择了法华西佣兵团。
“这破石头,谁知道有什么用,埃莫森呆在身边十年了,还不是被我们干死了,我看着小虫子挺有趣,它喜欢就给它吧,再说了,你是佣兵团的团长,一切在领地内发现的宝物,都是属于你的。”特瑞拉笑道,吸血族的圣物血石,这可不是普通的破石头,这可是极为罕见的石头,拥有着神奇逆天的作用,君不见,天赋平平,又无大能者教导,埃莫森的实力都能在短短十年达到吸血亲王的地步,这靠的是什么,就是血石。
本杰明大仇得报,已经无欲无求,她也摇摇头,“我是心灵异能者,这血石对我也没用。”
事实上,血石对任何人都有用,包括方纯良,因为它能极大的改善人的体质,若是常年将血石呆在身边,甚至筋骨,基因都能得到改变。心灵异能者,身体孱弱,若是有血石,那本杰明的软肋就可以屏除了。
……
西海域,成百上千的矿工依旧在这里不分日夜的辛勤劳碌着,尽管在清晨这一段时间,一度没有任何佣兵过来监工,可是却依然没有哪个矿工敢私自逃走,一来是因为这些日子以来,各种血淋淋的例子摆在那里,别说逃走,就算偷懒都不敢,因为一旦偷懒,轻则鞭刑打个皮开肉绽,重则直接毙。
“阿里汉,还坚持十天,咱们就能解脱离开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了吧。”
“应该差不多吧,再有两天就应该能开采出石油了,到时候就会有专业的石油工人来接手。”
两个矿工趁着没有监工,在一边小心翼翼的讨论着。
踏踏踏,正这时,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