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以后还是让莲起做饭吧?三餐很重要的,那是生命和力量的来源。”
小甲夸张的样子让傅敬尧想笑,不过笑的同时傅敬尧也在心底做了个决定,他决定以后要勤练厨艺,让不爱油烟的莲起可以从此远离厨房,其实,傅敬尧现在的感觉很复杂,那种感觉好像自己得了解离性人格症似的,感觉自己的灵魂好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的自己疯狂的爱着莲起,那种爱,是爱到光是看着莲起就觉得心要化了那般,另一半是那个熟悉的自己,对任何人都是有礼而疏离,绝不投入所有真心的自己,那这一半的自己却不能理解,那么样爱着莲起的那一半,怎么能这么爱一个人。
“我已经习惯煮饭了。”
“啊?”
莲起放下碗筷,转身正对着左侧的傅敬尧又说了一遍,“现在的我跟一般人无异,我需要吃饭,也会上厕所,会渴,需要喝水,夜里也要睡觉,所以我并不是像你初见我那样不食人间烟火,我需要吃饭,既然需要吃,我就不排斥煮,而且我煮了很多年,很熟练,也很习惯,你不用为了我特别去练厨艺,既然我需要吃饭,我就想下厨煮饭,有谁能比我自己知道自己想吃什么呢?”
傅敬尧望着莲起,良久,才点头,他发现就算是在同一个地方从来不曾离开的莲起,经过了千年的时间也变了,那个身为红壤时期的他,竟以为把莲起困在这里,莲起便不会变,这真是太错特错,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莲起也变了,变的跟记忆里大不相同,就像他一样,变了。
大家接着又吃起饭,但气氛却是冷了下来,餐间再无人说话,各自思量着各自的心事。傅敬尧问自己,现在的他是否爱眼前的莲起?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他爱,很爱,每次一望向莲起,心中总是满涨的,只恨不能把莲起紧紧抱在怀中,圈进自己的羽翼里,不让任何人触及,隔绝所有觊觎的目光,就算没有属于前世的那份记忆,傅敬尧想,他还是会爱上莲起,因为莲起的样貌,莲起单纯的性格很难叫人不爱,莲起不论外在或是内在,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但是,莲起会爱现在他吗?
虽然他现在也叫傅敬尧,却不是当年上吞人山想救哥哥的那个傅敬尧,流转十世,他虽然内心孤寂,但不可否认,他一世过的比一世还要好,这一世他甚至生于名门世家,从小喝蔘茶,吃鲍鱼海参,连喝红茶用来舀糖的勺子都是银制的,这样的他,气质举止甚至心灵都跟当初那个仆实的傅敬尧不同,而莲起会爱这样的他吗?
前世的记忆虽在,但这世的人格已定,他装也装不来,何况依他的脾性,他也不愿意假装,傅敬尧有点担心,说到底,其实现在的他,对莲起的暸解还远不及小乙,那么,当莲起看透了这个与记忆里完全不同的人以后,心底是会存着满腔的爱意?还是抗拒后悔呢?傅敬尧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确定的答案
“肚子饱了,就该谈正事了。”小甲从另一个冰箱里拿出了一瓶红酒,笑着说。
傅敬尧看着那个一点都不起眼的小小竹制柜子,觉得有点傻眼,那柜里的小冰箱明明就是专为存藏酒类所置,里头满满都是红酒,而且还有个温度计,恒温定于十三度,正是冰存红酒的良好温度。
莲起把红酒接过手,拿出开瓶器,开酒,倒酒入醒酒瓶里醒酒,再把红酒注入酒杯,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环结一点都不含糊,就像是受过红酒训练一样,手法美的让傅敬尧忍不住在心底叫好,傅敬尧知道,因为他上过礼仪训练,世家子弟还是与一般暴富而起的人家不同,傅敬尧虽然不是生于本家,而是出于旁支,仍然受过许多训练,各式礼仪尤其不能免,十岁的他曾一个礼拜天天都吃龙虾,只为了学会如何用刀叉,不沾手的优雅吃完一尾带壳龙虾,富过三代,重的不只是钱,还有文化,礼教。
莲起拿杯的手势很美,红酒因为莲起的动作在杯里旋出美丽的泪痕,香气扑鼻而来,喝了一小口,从舌尖到舌根让红酒完全浸润口腔,再吞下,莲起露出了笑,他特别喜欢tes这支酒,这支酒有莓果和巧克力的香味,还有一点点的烟草香,总是让莲起觉得有说不上的感觉,他喜欢。
好吧,傅敬尧又看呆了,除了莲起的美,还有他的高雅的动作。
“莲起有很多时间,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花时间去练习,练到完全的精准,没有一丝误差,那不关乎兴趣,而是他有时间,有太多的时间。”
从傅敬尧醒来以后,这是小乙跟他说话,说的最多字的一次,他抬头看向小乙,对小乙举杯以示敬意,也有感谢之意,傅敬尧明白小乙不跟他争,不是怕争不过他,而是怕莲起为难,所以小乙才会对他说这些话,他祝福他们,小乙希望莲起幸福,光这一点,傅敬尧就觉得自己要好好敬小乙一杯,因为换做他,他做不到,如果莲起已经动摇了,他还是做不到像小乙这样把莲起拱手让人,只为了不让莲起为难,换他,他会紧紧的抓住莲起,不让莲起有一丝机会从他身边溜走。
“你什么时候才要施法化掉我们的尾巴?”
收掉了感激,傅敬尧换上尴尬的表情,他能说他也不知道吗?他只是承载了所有的记忆,并没有承袭了法力,他就是一个多了很多前世记忆的平凡人而已,他的记忆也只是告诉他,当他再见到小甲和小乙时,小甲和小乙的尾巴就会不见,可是他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