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准勾唇,似嘲弄似无奈。走到陶乐身边,他把她打横抱起,扔在了她的床上。
开了窗,是深夜的街市,零星的灯光,没有半点生气,一如他生活的地方。他望了望远方,知道这里是与南城隔了千山万水的b市。
所有人都觉得他死了,所以,他是不是该死了?
他捂着伤口,被风一吹,咳嗽起来。
活到如今,他只有恨,不如一死。他已经摧毁了那些人的人生,够了。会在b市被人追,不过一句虎落平阳被犬欺。他是不甘心,只是突然觉得杀够了、活够了。
死吧,就当他死在那一场爆炸里。
周准站在窗口,任由伤口被夜风吹着。
陶乐睡到自然醒,抓过闹钟,还来得及,她就穿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拿着牙刷,对着有点旧的镜面刷牙,她忽然眼睛眨啊眨:昨晚她喝酒回来,遇上了个美男!一切记忆回笼,她赶紧漱口,快速湿了毛巾擦脸,跌跌撞撞跑出去。
她不是睡在椅子上吗?怎么就躺床上了?那美男呢?大半夜带伤不辞而别?
没走几步,就在她的劣质地板上发现了男人的皮鞋。赶紧跑到床一边,他直直躺在地上,面色苍白,唇色发紫。她又看了眼一直开着的窗,简直哎呀!
她这里条件不好,终年湿潮,他估计是伤口感染了。她半蹲下去,手背碰他的额头,烫得她缩回。
分分钟不敢耽误,她赶紧拖着他起来:“醒醒,你醒醒!”可惜,没用。他脑袋耷拉在她肩头,沉重如巨石,如果不是体力不错,怕早摔倒了。
把他拖着一步步艰巨地走,她折腾出了门。
一出门就撞上隔壁的王大妈:“哟,小乐,这是你男朋友啊?”
她累得喘不过气,又解释不清美男的存在,只好:“嗯。”
王大妈摇着蒲扇,笑得眼角皱眉能夹死蚊子:“我说小乐,你找了男朋友也要懂得克制啊,昨晚你那叫声。哎哟喂,吓得你大妈我从床上坐起来,愣是没睡好。你知道,我们这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
哪里是不太好,是非常差!曾经她隔壁来过一对小情侣,她耳朵天天遭殃,好在他们忍受不住艰苦条件搬走了。
“呵呵呵,王大妈,我先走了。”她拖着美男,费力加快步子。又是解释不清的事,她只得承受“晚上纵欲过度”的新名声。这地方,破旧人多,坏事传千里,且版本越到后来越夸张。明儿有人拦住她问:“唉,小乐,你喜欢?”她都不会惊讶。
眼下重要的,还是待他去看病。她来到昨晚的老医生哪里,想起,医药箱忘了。不过救人要紧。
“医生,医生,你快救救我朋友!”
老医生推了推老花镜,不疾不徐:“敢情你的朋友,是的男的?”
“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她跟老医生一起缠着周准往里走,“医生,救人要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可千万别让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