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干子女一跃而变富豪,是中国独有的特色。为什么别的地方没有这个特色呢?除了民主制度这个关口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区别,就是公有制和私有制。
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私有制。国家只能通过政策措施来调节经济,但没有自己的财产,国库全靠纳税人出钱来充的程序,要受全国监督,贪起污来谈何容易。可是我们就不同了,它基础是公有制,全国的经济命脉都在政府手里。政府是由官员组成的,名义上是公有制,实际上是官有。有权的官甚至不必犯傻去贪污,他只要批个条子,给主管官员招呼一下,他的子女就可以捞到一块大地皮,或到国企里去当个头头,这都是真正白手起家的捷径,试问哪个资本主义的官员有这种方便条件?
所以在中国特色的官场,聪明人既可以本人当清官,留美名,又可以让子女据要津,成钜富。真正是名利双收,两不耽误。至于那些被双规的,坐监狱的,见阎王的,其实只是少数财迷心窍者做的蠢事。
钟老在官场上那可是有名的清官啊,权势也大,跟钟明辉拉上关系,我以后在商场上也有个靠山不是?钟老虽然远在北京,但是,深圳的官员也是要买他面子不是?所以,跟钟明辉合作等于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
但是,跟钟明辉这种人合作也有一定的风险,一旦是出现了合作上的不愉快,他会动用他的力量让我连汤儿都喝不上。这些高干子女空手套白狼的例子比比皆是,跟他们合作,费了力气最后被一脚踢开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到时候,你跟谁打官司?法律肯定不会站在老百姓这边了?
合作还有个前提,那就是要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才行,我跟钟明辉以前并不熟悉,他听说我也不过是由于谢书年和莫如的介绍。关于他的人品以及为人处事我并不了解,这样贸然的合作是不是有些草率?创业是件非常美妙且不断痛苦的事情,也是个严肃的事情,选择合作伙伴一定要非常谨慎。很多朋友合伙最后都成了敌人,何况像我和钟明辉这种关系呢?
与人合伙,最重要的是一、合伙人的素质和眼光,二、合伙人的人品。三、他的资金量与自己是否在一个量级上。这是因为:一、合伙人的素质和眼光,这是决定了你们是否能合作下去的前提,如果他本身不够有宽广的胸怀,那么注定他容不下你有比他赚得多的可能,甚至很难容得下你赚得不少。二、合伙人本身的人品决定了他是否有一颗纯正的心,如果不是,我想他迟早会想方设法攫取你的那部分利益。 三、他的创业资金问题,如果他是大股东,小心被他利用后又被甩掉。
合伙开公司就象找老婆,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