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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众制止身口不作诸恶的“别解脱戒”;“作持”即“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说戒、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四分律》前半部解释僧尼二众别解脱戒为止持门;后半部解释受戒、说戒等二十犍度(意译为“聚”)为作持门。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

该宗由道宣三传弟子鉴真传至日本。唐天宝十三载(754),鉴真在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东大寺佛殿前筑坛传戒,弘扬戒律,是为日本有律宗之始。

一)四分律的弘扬

“四律”译出之后,虽然受到相当程度的研究,但是普遍以弘扬《十诵律》为主,一直到北魏孝文帝年间(公元四七一|四九九年),《四分律》才渐渐受到重视,推行于北方。在关中原来盛行《僧祇律》,自洪遵律师入关大倡《四分律》后,《僧祇律》逐渐式微,《四分律》遂一枝独秀的弘扬开来,至唐朝时达到鼎盛。

北魏孝文帝时期,五台山北寺的法聪律师,原习《僧祇律》,因发现戒体、戒行的矛盾,转而专研《四分律》,其后极力弘扬《四分律》戒相。然而仅限于口授,未有文字著作流传。延兴年间(公元四九四年),法聪律师口授《四分律》纲要,从此而有“受随相契戒律”的研究。由门下弟子云中道覆律师记录后,完成《四分律疏》六卷,此疏后来被道宣律师评为:“但是科文,至提举宏宗,无闻于世。”意为只有提纲的科文,并非足以宏宗的疏释。

到了大觉寺慧光律师(公元四六八至五三七年),从学于道覆律师,着手《四分律》的研习弘通,本宗才逐渐盛行。慧光律师为国中僧统,世称“光统律师”,着有《羯磨戒本》的删定本、《四分律疏》四卷,即著名的《光统略疏》,由此奠定律宗基础,并开启《四分律》疏释之风。该疏与后来智首律师的《广疏》二十卷、法砺律师的《中疏》十卷,并称为律宗的“三要疏”。

慧光律师的弟子道云,戒行严洁,为同参的模范,着《四分律疏》九卷。河北道洪受法于道云,作有《四分律钞》。道洪律师门下有弘福寺智首、慧进、慧休、道杰等。其中智首律师(公元五六七至六三五年),宣讲道云律师的《律疏》,集成《四分律广疏》二十一卷,又称《大疏》。智首律师慨叹当时五部律互相混杂,因此研核古今,分判诸部,写成《五部区分钞》二十一卷,为初唐专宗《四分律》之大家,唐代的律学者大都受其影响。南山道宣律师随其受学十年之久,继承遗范,广事著述,以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大兴此宗,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与道宣同门的道世律师,着有《四分毘尼讨要》,奉持其学说者,称为“要家”;相对于此,奉持道宣《四分律行事钞》者,则称为“钞家”。道宣久居终南山,大弘律宗,因而有“南山律宗”之称。宋代大智律师中兴律宗之后,将历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贡献的祖师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时尊者(昙摩迦罗尊者):中国律宗初祖。

3.法聪律师:中国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

5.慧光律师: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云律师: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师:作《四分律钞》。

8.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师:作《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

上述九祖中,道云律师门下共出二派,除了道洪外,另有一弟子洪遵。洪遵传洪渊,洪渊传日光寺法砺,法砺传道成。道成门下有满意、怀素两大弟子,各居西塔、东塔。怀素一派自成新说,形成“东塔律宗”。满意则大弘法砺的“相部律”。满意传大亮,再传昙一。昙一讲《四分律》共三十五遍,同时弘传相部、南山二宗,并对道宣《行事钞》及法砺《四分律疏》的异同,加以考究,写成《发正义记》,阐扬义理,宣说二部的差别,使南山律宗更加彰显于后世。荆溪湛然、清凉澄观,皆曾从其习律。律宗系谱:

┌道世

│┌智仁(新罗)

┌道洪--智首┤道宣┤秀(周)--道恒

││└文纲--弘景--鉴真(传至日本为开祖)

┌道云┤└慧满

法正--法时─┐││┌大亮--昙一

┌─────┘││┌满意┤

└法聪|道覆|慧光┤└洪遵--洪渊--法砺--道成┤└定宾

││┌如净

│洪理└怀素┤义嵩

│昙隐│澄楚

└道晖└法慎

(一)传戒之始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五九至七五年),由于明帝夜梦金人,于是派遣使者秦景、张骞等十二人西行求法,礼请中印度僧侣摄摩腾、竺法兰赍持佛经来到中国洛阳,译出《四十二章经》,并兴建中国最初的佛教寺院||白马寺,佛教由此初传我国。此后至曹魏嘉平元年(公元二四九年),期间一百八十余年,虽有经藏的传译,独缺律典。这时期的僧侣只有剃发染衣,以别于俗人,并没有受戒的仪式。

曹魏黄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此云法时)尊者来到洛阳,得知我国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扬律法。嘉平二年(公元二五○年),昙摩迦罗译出《僧祇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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