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车回到了金地的家中,家里仍旧没有塔夏的身影。
最近这一段日子和于锋的相处,让塔夏看出了于锋的心智,塔夏知难而退了。现在她和于锋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不再有男女之情了。
今天下午,于锋下厨,两个美女则负责貌美如花,在贾凌的建议下,潘婷和她一起走进了房间里,开始挑选家居服了。
话说,家居服是个很随性的东西,像于锋,可以说他的家里是没有家居服的,这个家的意思,当然是自己的祖屋和金地这边的别墅,在这里,他很放松,穿的也很简约,一般都是裤衩背心什么的。只有在专门会见生意场上的普通客人的情况下,他才会穿上家居服,但地点就不是这两处了。
今天他仍旧随意,黑色大裤衩搭配迷彩背心,在厨房里熟练的切菜。今天,有一道菜很考验技术,那就是干丝豆腐,这需要把嫩豆腐切到极致的细。
这道菜是用来做汤的,酸辣汤,天州人的最爱。
除此之外,还有天州人比较喜欢吃的羊肉,他今天放在了意大利维苏威火山岩的岩板上烤制,让人带足了狂野的味道,此外,还有几道很好吃的素菜。
当于锋把一道接着一道精美的菜色端上餐桌的时候,却发现两个美女并不在客厅里,于锋微微一笑,摆上了酒,今晚,要小酌一番。
……
没多久的功夫,菜上齐了,两个美女也走出了房间,她们最终换上了洁白的小短裙,带有松紧性的那种,穿上了紧身t恤,看上去像极了一对亲姐妹。
两个人的发型都很相似,都是荷叶发,只是贾凌戴上了一副知性十足的银丝眼镜。
两个美女都属于身材比较高挑的,贾凌身高有一米七二的样子,而潘婷也有一米六八,而且都是长腿美女,只不过身形不太一样,贾凌属于身材火爆型,而潘婷则很苗条,不过也是凹凸有致。
看到两个美女如此穿戴,于锋的心中不由叹了口气。
话说,流言蜚语的确害死人,现在各种小报杂志上盛传他是个花心大野狼,已经对他造成了很大的负面作用,即便是贾凌和潘婷这样的同班同学,恐怕也会受到一些影响。
女为悦己者容,也许是听到过一些流言,她们知道于锋比较喜欢穿着透明长袜的女孩子,所以她们也如法炮制,都套上了雪白的长袜。
……
于锋颇有些无奈:“话说,话说什么来着?”
贾凌坏笑道:“话说,多亏杨妃和周桦都有男朋友了。”
于锋摊手道:“杨妃和男朋友已经散了,周桦还行,快订婚了。”
“矮油,打听的这么清楚?”贾凌说道。
于锋摇了摇头:“死丫头如果不想好好吃饭了,就赶紧收拾铺盖卷滚回家,再调戏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潘婷也抿嘴一笑:“那我也走了!”
“行啊,走之前跳到锅里去,我煮汤还差点肉呢!”
听到这里,贾凌和潘婷都不由自主的坐在了他的身旁。
贾凌道:“小锋,其实我们俩都不傻。我在社会上工作了好几年,人情冷暖见得多了,本来也想过,要找一个好一点的男孩子过一辈子的,可是……这么说吧,我谈过一次恋爱,但是那一次给我的感觉并不好?”
于锋调侃道:“来,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贾凌干笑了一声,端起了酒杯:“来,喝一杯,喝完了咱们聊聊!”
……
贾凌的确找过一个男朋友,更确切的说,是那个男的看上了她。她的剧情和潘婷很相似,那个男人长得人高马大,有棱有角的一张脸,看上去和于锋真的有几分相似。
对方是贾凌客户的儿子,那一次,贾凌去客户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他。
客户一直很喜欢贾凌,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和年轻靓丽且能干的贾凌在一起,甚至给贾凌开出过很高的薪水,希望贾凌跳槽,甚至表示可以帮贾凌搞定违约金。
可是贾凌这人脾性高洁,还是婉转的拒绝了。
那一次,那个男人的对贾凌一见钟情了,后来,他主动约贾凌吃了两次饭。
贾凌觉得男孩子性格很好,似乎很像当年的于锋,所以两个人做了将近一年的朋友之后,贾凌同意了交往。
不过,贾凌也是个很执拗的女孩子,她的心中还是存在着一种比较根深蒂固的操守,那就是希望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送给自己的老公。
可是那个男人占有欲很强,好几次想要用强。
结果,他触碰到了贾凌的底线。
一次,他在酒里下了东西,而那杯酒却被贾凌的同事口渴喝掉了,结果同事差点出了洋相,也正是因为那件事,两个人分手了。
后来,男人不明真相的父亲还问到了这件事,结果这个混账开始抹黑贾凌。不过,老人家倒是一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很快就亲自找到了贾凌,逼着贾凌说出了实情。
结果,男人回家挨了父亲的耳光。
从那之后,贾凌没有再谈过恋爱,一直到了现在。
……
于锋望着贾凌,不由叹了口气:“事情过了几年了?”
贾凌无奈的摊摊手:“一年了。”
于锋倒满了酒,又一口喝掉了:“我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你们喜欢?”
贾凌微微一笑:“正义感。小锋,你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那个混蛋班主任吗?”
于锋一愣:“怎么会不记得,谢玉嘛。”
“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