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我用力甩开他的双手,这个疯子!
阿正往后退了两步,有些失望,有些沮丧。
“明哥,你不支持我吗?我想给小萝卜治病,想让那些混混们绝迹……”
“我也想。”我看着他:“可是不会用这种方式。”
“你是认为,我这样做,和那些混混们没有什么区别?”阿正似乎发现了问题所在,疑惑地问我。[
“对。”我点点头:“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和他们没有两样。”
“不不不。”阿正继续摇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的三狼会——不,是你的三狼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护x县的和平,不让那些混混们为非作歹,让孩子们高枕无忧,让老人们安享晚年——”
阿正越说越兴奋:“明哥,我坚信自己是代表正义的一方。有时候正义,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那是你心中自以为是的正义!”我坚决摇头,想要杜绝他这种疯子一样的想法:“你来维护x县的和平?那要警察做什么?”
“他们?”阿正嗤之以鼻:“他们只是一群拿工资的废物罢了——明哥,不用说我,就是你,你在被马良勒索之后,不是也去投靠过所谓的警察?有用么?”
我顿时哑口无言,想不出更好的说辞来对抗阿正了。
“所以……”阿正看着天空:“正义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我往后退了两步,以我仅仅十六岁的脑袋,还不足以思考这些深奥的问题。可是只比我小一岁的阿正,因为经历的关系,似乎要比我懂得更多。
可是我知道,他说的一定不对,一定哪里有问题。
可是,我却找不出来问题所在,找不到问题的答案。
以暴制暴,就一定对么?可是,一个月前,我不是用了同样的方式,去打垮了四大金刚么?虽然号称自己从来不组建任何帮派,可是却和金仁金义两兄弟达成联盟。虽然坚决反对征收所谓的小弟,可是在关键时刻,不是把阿正的同学们全叫来了吗?
我突然觉得头痛无比,这些事情摆在我的面前,像一个被裹的乱七八糟的毛球,而那根被隐藏起来的线头,却怎么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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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的原型,本来是准备用第三人称的。
写了几章之后,发现感觉出不来。(现在那几章还在起点里,有些朋友应该看过。)
这篇小说本来的名字是:软蛋成长日记。
本来就准备讲述一个经常受人欺负的少年,在经历过一次次事件之后,逐渐成长为一个又担当的男子汉。
作为小说,它一定有夸张的部分,肯定会有一群兄弟,肯定会有一些感情经历。
这些在一部小说里的,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想你产生一些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用“我”的当做叙述故事的称呼。
让你觉得这些事情都是在讲述“我”的经历,以及我yy出来的东西。
而实际上,周明不过是我虚构的一个“故事主角”,和其他任何一部小说的主角没有丝毫差别,只不过不同的是,我用了“我”来叙述。
周明被打,大家觉得是我被打;周明被人爱,大家觉得是我被爱。
这种情绪上的转移,我在写第一部小说《爱上痞子女》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了。直到现在还有人问我,那两个女生真的存在吗?
怎么可能呢,看小说喜欢把主角和作者联系起来
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每一个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都喜欢在主角里带上一点点自己的影子,然后给他无与匹敌的好运气,和无与伦比的桃花运。
这样的作者,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请把它看做一部小说,而不是我的传记。谢谢。
我的初衷,是反对校园暴力。
可能文笔有些稚嫩,但有关校园暴力的探讨,还会继续。
=-----以上,有感于某位读者的评论而发,我不否认这小说里有真实事件的影子,绝大部分也是虚构出来的,所以请大家……不要再给我扣帽子了。
这是周明,是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