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姜明宇,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曾经服役于南京某军区,我要说的,是我的故事。
我是个农村出身的孩子,当年也只是为了获得一点军队的津贴补助才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去军区的火车,我当兵五年,从来没有后悔过一天,因为在那里,即使再苦再累也会有我的战友们陪着我,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可爱的一群人。
李浩天,外号孤狼,这个外号是我们在一次丛林战中我给他取的,因为这个家伙当时用一把刀干掉了对方一个排,当他倒拿着那把已经被鲜血染红的匕首出来的时候,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狼一样的光芒,不屈,嗜血!桀骜不驯。
李浩天跟我是在新兵连就开始认识的,当时我们的关系可以说在整个班里都算是最好的,我不服他,他也不服我,我射击比他好,他就拼命的练习射击,直到在一次军队大比中把我踩的死死的。
我刀法没他好,所以我就拼命的练习刀法,匕首将我的手掌割出了一层层血茧,破了就会再结一层,无限循环,直到那次比试我有匕首划伤了他的大腿。
我们的关系在别人看起来简直就跟死对头一样,其实很少有人知道,我们私下里的关系都是以兄弟互称的,我把这种关系叫做良性竞争,有竞争才会有突破!
我们再一次并肩作战过很多次,我们配合默契,仅仅靠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究竟在想些什么。
我还记得那个午后,他用拳头狠狠的揍我,说我是懦夫,说我是胆小鬼,我没有反驳,甚至连还手都没有,是啊,我就是懦夫,我就是胆小鬼!
李浩天曾经跟我约定过我们要一起去参加特种部队的考试,要一起成为特种兵,为国家,为人民浴血奋战,可是我却在应征的前一天从军营里跑路了。
我不敢去,当了特种兵就要上战场,上战场就会死人,我怕死!
我是个懦夫,我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母亲今年已经六十二岁了,我要是死了谁给我的母亲养老送终?
我是个懦夫,我答应过我的母亲要在她的膝下好好的孝顺她老人家,让她老人家享享清福,带带孙子孙女什么的,可是我那时候还是个单身,我不敢死。
所以李浩天揍了我,他说我背叛了我们之间的诺言,我没有反驳,因为的确是我背叛了我们同生共死的承诺!
那天,我被他一次次的揍倒在地,最后他累了,我也累了,脸上挂了彩,他蹲下来一把搂住我,随后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李浩天问我:“你疼吗?我下手重吗?”
我咧嘴一笑,鄙视的说道:“太轻了,轻的跟个娘儿们一样,你该不会是昨晚去哪个女兵的肚皮上快活去了吧?”
李浩天豪爽的大笑,又是一拳砸在我的后背,骂道:“你才是,你个傻逼,这是在军队,我不想活了啊。”
我也大笑了起来,揉揉自己的脸之后我就躺在了地上,抬头看看天,我问他:“浩天,你恨我吗?”
李浩天躺在我的身边,说道:“我不恨你,兄弟,我理解你,我知道你家里有老母亲在,也知道你的顾虑,你别放在心上,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气撒了,我就好了。”
“对了,我应征上了,过两天我就要走了。”李浩天转头看我,又对我说出这样一句。
“这么快吗?”我有些诧异。
李浩天嗯了一声,随后握紧自己的拳头兴奋的说道:“终于离我的梦乡更近了一步,我真的好激动,好想现在就拿着枪上战场去跟敌人拼命!”
我哑然失笑,我知道他的梦想是什么,穿着自己最爱的军装,战死在沙场上!
我曾经还很不理解,我问他,为什么你会有这样的梦想,你不怕死吗?
你猜他怎么说?当兵,就得死!
我一直记住这句话,将这句话刻在我的脑海中,那是我跟他最后一次躺在一次吹牛逼,我们说了好多好多,第二天,他真的走了,去了野战部队。
临走的时候,我送了他一把匕首,我告诉他,这把匕首就是我,带着我一起战斗。
他却很混蛋的跟我说,这样啊,那我会多用这把匕首切掉敌人的老二的。
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骂声滚蛋,在他上车之后我背过身子,擦掉了眼泪,这个混蛋。
此刻,我敲下这些文字,主要是因为我收到了一封信,一封信来自于z市的信,没有任何署名,我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当兵,就得死!
我湿润了眼角,将电脑关闭,随后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相片,上面是我跟李浩天的合照,我看着看着忽然大笑了起来。那些在一起的青葱岁月,那些一起流汗的日子,那些一起喊过的口号,唱过的军歌,都是我这一辈子无法忘怀的。
你问我,有没有一种感情是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我回答,有,那就是战友之情!
战友,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为一身军装,因为一个军营,我们聚集在一起,我们在一起战斗,我们流血,我们受伤,我们甚至会死去,但是我们不会忘记的,是初见的那一次军礼,那些十六十七岁少年前嘴角扬起的桀骜不驯!
也许我说的太过文艺,但是我跟李浩天就是这种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卸下了身上的戎装,那不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只是我选择遗忘。
如果有一天,我不会再听到军歌的嘹亮,我是否会习惯,没有你们的梦乡。
如果,何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