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没想到《致远随笔》竟然是他写的!想那天在集上,自己着急回摊位上卖糕点,隐约听见戚大叔说“今儿你又夸他书写得好,他在这里的话,必定要说什么‘得一知己’什么的话。”原来他所说的“写”真的是写书,而不是之前说的“抄书”。
“鄙人名叫‘千里’,字‘致远’也。”戚千里答道。
林雨又看了看院中的海棠树,便想起《致远随笔》中也有一个故事是讲述海棠花仙舍己救人的。
故事中,男主人公洛松的妻子真娘患了重病,洛松不离不弃,终于感动了院子里的海棠花妖,花妖每日便趁洛松出门赚钱的功夫,进屋给真娘喂无根甘露,那是花妖积攒了近千年的东西,吸取了无数的日月精华。真娘的病一点点好了,洛松还以为是近日开的药有了效果。后来洛松无意间发现自己家院子里的海棠树越来越没有精神,叶片都耷拉下来了,但是他忙于照顾妻子,也没有在意。终于有一天,洛松因为临时有事回了趟家,而花妖又因为医治真娘而法力大减,没有感知到洛松,两个人就这么遇见了。洛松也终于知道了花妖对他的感情。可是花妖并没有想要破坏洛松和真娘的婚姻,依然每天去为真娘医病,直至真娘病愈。
“我记得书中有一章便是讲的海棠树。”
戚千里回头看了看自家院子里的海棠,道:“彼时家中海棠树因缺水而没有精神,于是便写了这节,以寄希望。”
“哦,东西送到了,我也该走了。”林雨忽然觉得有些索然。那故事的最后,真娘的病好了,花妖却折损了几百年的修为。真娘一直不知道这件事,可在洛松的心里,却永远留下了花妖那粉白色的背影。
洛松对待真娘是爱情吗?抑或对待海棠花妖才是真感情?若洛松便是戚千里自己,那他在照顾病重的妻子时,有没有过那么一刻曾经想要放弃呢?
头天筛好了枣泥、豆沙等东西,第二天一大早,林雨就起来开始做糕点。景皓定的是四十个,林雨就做了四样儿,由于材料齐全,没一会儿就做好了。
吃过早饭,林雨又就着锅里的热乎气,添了点毛柴到锅底,把剩下的白面炒了,炒完、把细小的面团儿都擀碎,再在锅中热油,把熟面放在里面翻炒。盛出后,又把山核桃碎、松仁碎、瓜子碎和黑白两色芝麻在锅里炒熟。最后把他们和炒好的面和在一起,香气便弥漫了整个儿屋子。
听外面敲门声响起,林雨出门把景皓和天星引了进来。
“林姑娘这是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天星使劲儿吸了吸鼻子,感慨着。
林雨笑着,把做好的油茶面放入两个碗中,用水壶里的热水一冲,就端到了二人面前。“家中粗鄙,没有茶水,二位便尝尝我炒的油茶吧。”
景皓坐在火墙那里,并未动手。天星接了过去,放在火墙上,自己端起来吹了吹便喝了一口。“唔!好香啊!”
一会儿,林雨包好了糕点,便拿进来递给了天星。只见不仅天星,景皓的碗里也空空的了。
“一共是四种点心。”
“嗯。天星,给下次的定钱。”景皓见林雨的眼光落在他的那只空碗里一瞬,便微微发窘,赶快让天星给钱。
“不必了。上次本就该把点心做好的,是我没做到,这次就不要钱了,以弥补我的过失。”林雨赶快到。
“不用,我们没在意,也不差这点钱。”
“不是你们在不在意的问题,而是做生意的诚信问题。”林雨道,“答应人的事就要做到,我没做到,这是我的过错,我必须负责任。”
见林雨说得认真,景皓的目光不禁有些波动。沉吟片刻,方道:“刚刚的那个油茶很好喝。”
“若是景少爷喜欢,就带些回去吧。”
这次景皓再没有要和她谈钱的意思。林雨便把刚刚晾凉的油茶面都包给了她。
“若是晨起、午间或者夜半肚饿的话,用开水冲着些喝是很好的。依仗着个人口味,也可往里加些糖或者盐,味道也很好。”林雨解释道。
“多谢了!”景皓真诚道。
下午,林雨又上街上置备了一些果仁、山楂、大枣、糯米等东西,又买了些稻米,准备回家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只因京城以北并不适合水稻生长,这稻米、糯米在北方都金贵得很,比肉还要贵上许多。在现代的时候林雨也是北方的,她家那里还是商品粮基地,从小就吃惯了稻米的,这穿越过来,真的让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想要吃细粮,还是要赚钱的,不然,吃上一两个月的稻米,她就会穷的底儿掉了。
可是,只做糕点是肯定没那么大的市场的。厉云县挨近胡山国,据说胡山国挨近她们天哲国的边境全部都是连绵的高山,可是再往北去,便是广袤的大草原,他们国家的人,一半逐水草而居,一半以渔猎为生,都粗鄙得很,很少会花钱吃这么精细的点心。这也还好,想打开市场怎么都能打开。关键是以自己的一己之力,做出的糕点根本保存不了那么久,也就没法卖到胡山国去。而如果只靠着厉云县,那自己目前也就是一个勉强温饱的命了,待自己江郎才尽,怕是这个谋生的本事也不能再让她好好生活了。
出了稻米铺子,林雨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折磨得有些黯然。走在街上,亦不免有些泄气。
“毛毡咯!上好的毛毡!便宜卖咯!”
忽然,一个别扭的汉话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