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庚午年,官库玉器被盗。

官吏逐个搜查各苑户,苑户常明对簿时,忽作童子声:“玉器没丢,人倒是杀了,杀的就是我,我是死魂。”

官吏大惊,遂扭送常明到刑部接受讯问。

审理此案的人是姚安公、余文仪等人。

鬼魂先说:“我叫二格,十四岁,家住海淀,父亲名叫孛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带我看花灯,回来时,夜深人静,常明玩弄我,我全力挣扎并说要告诉我父亲。常明恼羞成怒,解下衣带把我勒死,埋在河岸边。父亲怀疑常明把我藏了,控告至巡城御史那,因未找到证据,案件移送到刑部,决定另外缉拿真凶。我的灵魂常跟着常明,不过不能近他的身体,只要相距四五尺,便觉得他炽热如火焰一般让我热得难受,后来,他的热力稍微减弱了些,距离先减为二三尺,最后是一尺左右,昨天,我才一点儿也觉不到热力,于是赶快附在他身上。”

鬼魂又说:“一审时,我已随常明到刑部。”

接着,鬼魂说出了日期,于是,官府搜索出旧案宗,又得知鬼魂尸体在河岸边第几棵柳树旁。挖开一看,果见尸体仍未曾腐烂。

找来他的父亲,经辨认,他父亲嚎啕不已:“是我可怜的儿子!”

这样,一场虚幻的案子,终于查证属实。

讯问时,鬼魂叫常明的名字,则好象他忽然梦醒象活人一样,说话也是常明的声调;而叫二格的名字时,又好象昏死过去,又变成了二格的声音。

就这样,两种声调互相辩论了一会儿,常明终于理屈词穷,只好服罪。

另外,父子俩叙说家事,皆条理分明。

到此,本案已无可疑之处,于是呈报实情于上,依法判决。

判决令下达之日,鬼魂异常高兴。

二格生前以卖糕为生,这时,忽然高声吆喝道:“卖糕!卖糕!”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父亲又高兴又难过地说:“儿啊!好久没听到你的叫卖声了,和活着时一模一样,儿啊,你要上哪儿去呀?”

鬼魂回答:“父亲,我也不知道,我走了,我走了...”此后再问常明,就不能发出二格的音调了。《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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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二格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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