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龙朔元年,洛州景福寺尼姑修行的房中,有一个侍女伍五娘,死了之后,修行为五娘立个灵位。
经过一个多月,她的姐姐及弟弟在夜里,忽然听到灵位上有**的声音。
她的弟弟起初很害怕,后来才问它,答道:“我活着的时候在寺中偷着吃过肉,犯了这等大罪而遭受痛苦的拆磨。我身上有疮,恐怕污染了床。你可以多把灰放在床上。”
弟弟按照她的话做,放上灰后,再看床上有很多的脓血。
她又告诉弟弟说:“姐姐担心你不能缝衣服,你穿得太破了,把布拿来,我给你作件衣服和袜子。”
弟弟把布放在灵床上。
过了一宿就做成了。
又对她的姐姐说:“我小的时候染上了病,就杀一只螃蟹,取它的汁涂在疮上就病愈了。现在我已入刀林地狱。ròu_tǐ中看见有七把断刀。愿姐姐大发慈善怜悯之心,为我修功德救助于我。姐姐很困难,的确很难办成,我的随身衣服,对于已经死去的人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现在也并没有破,用这些东西来做功德吧。”
没等姐姐答话。
又说:“我自己去拿。”
过了一会又说:“衣服已拿来了,在床上。”
她的姐姐往床上看,的确是给她入殓时穿的衣服。
于是就把它送到净土寺宝献禅师那里。
凭着这个去写金刚般若经。
每写完一卷,就报告说:已经拔出一把刀了。
一共写了七卷。
她才说:“七把刀都被拔出来了。现在承蒙所修功德的帮助,我就要去托生了。”
于是她和姐弟洒泪而别。
这件事是吴兴沈玄法说的,和净土寺的和尚智整所说的一样。
【原文】唐龙朔元年,洛州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有侍童伍五娘,死后,修行为五娘立灵座。经月余日,其姊及弟于夜中,忽闻灵座上**。其弟初甚恐惧,后乃问之,答曰:“我生时于寺中食肉,坐此大苦痛。我体上有疮,恐污床席,汝可多将灰置床上也。”弟依其言,置灰后,看床上大有脓血。又语弟曰:“姊患不能缝衣,汝太蓝缕,宜将布来,我为汝作衫及袜。”弟置布于灵床上,经宿即成。又语其姊曰:“儿小时染患,遂杀一螃蟹,取汁涂疮得差,今入刀林地狱,肉中见有折刀七枚,愿姊慈悯,为作功德救助之。姊煎迫,卒难济办,但随身衣服,无益死者,今并未坏,请以用之。”姊未报间,乃曰:“儿自取去。”良久又曰:“衣服以来,见在床上。”其姊试往观之,乃所敛之服也,遂送净土寺宝献师处,凭写金刚般若经。每写一卷了,即报云:“已出一刀。”凡写七卷了,乃云:“七刀并得出讫,今蒙福业助。即往托生。”与姊及弟,哭别而去。吴兴沈玄法说,净土寺僧智整所说亦同。(出《冥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