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臣鲁思郾有个女儿,才十七岁。
一天她对着镜子梳妆,忽然看见镜子中有一个妇人,披散着头发,光着脚,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
她赶紧回过头去看,那个妇人就在她的身后。
因为惊恐害怕,她一下子扑倒在地昏了过去,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过来。
从这天以后,每天都常常看见那个妇人。
久而久之,她们全家的人也都能看见了。
思郾问她来这里是什么原因?
那妇人回答说:“我是杨子县乡里居民的女儿,几年前,建昌县录事某某,因事到杨子县来,把我娶做他的小老婆,你的女儿的前身就是他的正妻。过了一年多,我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后来录事去其它县办事,你的女儿就把我和我的儿子一起扔到了井里,并且用石头把井填上了。而且欺骗她的丈夫,说我私自逃跑了。我正将冤屈向陰司伸诉了,偏赶上你的女儿死了。你现在的女儿就是她托生的,但也应当给我偿命。”
思郾听后,就派人急忙赶到建昌验证这件事。
这时那个录事已经老了,但还活着,就叫人在妇人所说的那口井挖掘,果然找到了那个妇人和孩子的尸骨。
这时思郾一家想方设法进行祭祀祈祷来免除灾祸,但都不见效。
后来这个女儿嫁给了褚家。
但是那个妇人跟在她的身后越来越厉害了。
使得她白天晚上惊恐害怕,最后就被吓死了。
【原文】内臣鲁思郾女,生十七年。一日临镜将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回顾则在其后,因恐惧顿仆,久之乃苏。自是日日恒见。积久,其家人皆见之。思郾自问其故,答云:“己杨子县里民之女,往岁建昌县录事某以事至杨子,因聘己为侧室,君女即其正妻,岁余,生此子。后录事出旁县,君女因投己于井,并此子,以石填之,诈其夫云逃去。我方讼于所司,适会君女卒,今虽后身,固当偿命也。”思郾使人驰至建昌验事,其录事老犹在,如言发井,果得骸骨。其家多方以禳之,皆不可。其女后嫁褚氏,厉愈甚,旦夕惊悸,以至于卒。(出《稽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