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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奉旨出征

汉元797年6月,汉帝国朝野上下笼罩在一片暴风雨即将到来的阴翳之中。引起这场风暴的源头,便是高颖和贺若弼起草的一份议案。

在这份议案中,高颖、贺若弼不仅提出要惩戒南岛州官员的苛政酷吏行为,还提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吏制的行动。

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由利益衍生出的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构成之一。

汉帝国是中央集权的政府,各地贵族阶级和中央委派官员分片管理各州府郡县。

各地贵族阶级的情况略好。因为贵族阶级治理的地区,都是朝廷封赏给他们的封地,管理权力完全下放给了这些贵族。只要封地内没有出现造反、闹事之类的动荡,朝廷就不会干涉其封地内的治理政策。

而由中央直接管辖的各地官府,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信息、交通都普遍落后,朝廷鞭长莫及的情况下,各地官员们的自主权相当大,各地的治理政策也各不相同。

通常情况是,只要不违背朝廷制定的政策体系的大原则,各地官府都可以灵活制定和实施本地的政策措施。比如,朝廷制定了在春种、秋收时,各地官府不得征召劳役的政策,而由于各地气候存在差异,造成了各地春种、秋收时间也不尽相同,那么各地官府也应灵活掌握。

朝廷给予各地官府很大的自主权,有利于避免刻板教条、生搬硬套的执政行为。这样,也能让有能力、有品德的官员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但对于有才无德或者有德无才的官吏来说,无疑也会产生出不少问题。其中有两个问题,特别显著,也难以解决。

第一,各地官员的素质、品性有差异,在治理环境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治理的效果会截然不同。尽管也有各地检查部门监督这些官员的行为,但即使发现了较为重大的问题,也很难区分到底是因为能力还是因为品性造成的,总不能把一些治理水平低下的官员,定性为玩忽职守或者贪赃枉法而捉拿问罪。

这些官吏政绩不好,充其量在评定其政绩时,给予较差的评语,最多影响其今后的仕途。同时,评定各地官员政绩的标准也很难准确量化。比如,一些地方只考虑眼前利益,目前税收、物产都很出众,但其施政行为却是提前消耗资源,无异于杀鸡取卵,从长远看,完全没有发展的持续性。因此,在短时间内,无法真正衡量出政绩的优劣。

第二,有的官员出身各贵族世家,在他们的管辖地内或多或少都有袒护其家族利益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很难定性为中饱私囊。部分官员把那些收益高的项目的经营权给予贵族家开办的商号独家经营,赚取高额利润。这种情况即使朝廷知道了,一般也是充耳不闻。

毕竟由大家族开办的商号,有信誉和财力的保证,基本不会出现突然倒闭的情况,从而能更好的支持各地官府的财政收入。有了这个优势,利润较高的行业也基本被某些家族垄断经营。

在高颖和贺若弼起草的整治吏制方案中,就以上两个问题提出了许多具体办法。特别有一条是规定了各级官吏在任职地,其三代内有牵连的家族,不得在本地开设新的商号从事规模较大的经营项目。

这无疑损害了许多大家族的利益,反对的声浪也格外高。自高颖、贺若弼把这项方案提交到内阁讨论起,就遭到以刘昉、李穆、王宜等老牌世袭家族出身为代表的内阁大臣们的强烈反对。而以宇文苞、虞士基、冼夫人等为代表的新兴贵族们,也对这项议案有异议。

一连半个月,内阁大臣们围绕着这项议案争论不休,迟迟没有通过。高颖迫不得已找太尉深谈了数次,尽诉整治吏制的利弊,方才取得了太尉的支持。而后在太尉的劝说下,最终这项议案在七人赞成,五人反对的投票中,勉强通过了。

不过,这项方案实施后,遭受损失的各家族都把怨恨、不满情绪集中到了高颖和贺若弼身上。各家族中又以东王最为恼怒。

南岛州巡抚和东岛郡郡守一个出身东王一族,一个出身南王一族,东王本来想借机把东岛群岛的香料生意抢到手,结果非但事与愿违,牵连着南岛州巡抚和东岛郡郡守成了整顿吏制的典型而丢了官。

为此,东王怒不可遏,还当着众多家臣的面,咬牙切齿地痛骂高颖和贺若弼为祸国殃民的奸臣,当诛之。看见平常很少发脾气的东王怒发冲冠,脸都气成酱紫色儿的了,家臣都吓得战战兢兢,大气都不敢出。

而这件事端的挑起人张锐又在忙其他重要的事情了,只是抽空间或打听一下此事的进展。因为王敬宝又跟他诉苦了,不仅岛上的官府在打击他,而且他还买不到船了。

张锐当了调配处的参议后,对帝国的造船业有所了解。除了由调配处控制的南京制造司为军方提供船只外,帝国内的造船业都掌握在领地靠海几个大家族手中。很显然,是这些家族在联合抵制王敬宝,故意不卖船只给他。

虽然张锐掌控着南京制造司这个国营造船厂,但按法令规定,南京制造司造的船只只能提供给军方,不能出售。因此,他不能公然违反法令卖船给王敬宝。

为此,他又伤了好一阵子脑筋,最后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没人卖船,可以自己造船呀。办造船厂的资金王敬宝应该能拿出来,地点也不成问题,要么在东岛群岛选址,要么在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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