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