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银都?
林小如下了马,顺手把缰绳抛给小武,好奇地看着眼前繁华热闹的城市,心里有股难以名状的兴奋和喜悦。银都,她到大兴的第一站。在这里,她成了秦家人,认识了安悦和齐雪,在这里她为了生活奋斗,争得了莲儿和聂少华安身立命的地方。
这些,当她从安悦小武他们口中得知的时候,因为没有记忆,只觉得陌生,遥远而空洞。现在踏上了这片土地,所有的感觉有了依撑,变得真实亲切起来。这里的街街巷巷,有秦风从儿时起的影子,也印上她过的足迹。
想像着每一脚都踩在他们曾经的足迹上,林小如心里充满了暖意,看向紧挨在身边的人,伸手挽住他的臂。
秦风一愣,看看缠在自己臂弯里的那只手,皓腕上光灿灿的链子闪得眼前如隔了层轻雾微微有些模糊的湿意。唇角弯起一朵愉悦的笑,他轻轻拉下那只手,却不放开,紧握在掌心。
一路行去,不少人朝他们投以惊诧怪异的目光,还有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端肃冷凝的风公子当街和男子手牵手,只怕很快就会成热议。但他一点也不在乎,甚至心中还有那么几丝窃喜。原来,他的小女人真正喜欢上他后竟会这样热情粘人。
这种感觉真好!好到他忍不住想要大声宣告:看,她就是我秦风的女人!
“什么事这么开心?”秦风随着林小如往前走,满眼都是她的样子,见她好几次忍俊不禁地轻笑,心里痒痒的。
“我在想,”林小如看他一眼,清亮的眼睛里波光潋滟,唇角的笑意更深了,“想你小时候的样子。那么一个小小的粉妆玉琢的漂亮男孩子,曾在这银都街头跑过玩过,然后不知不觉长大了,成了大男人,然后……”
等了好一会不见那个然后的然后,秦风紧了紧掌心中的手,轻轻一挑眉,做出追问的表情。
“然后,被我逮住了。”林小如朝他快活调皮地闪闪眼睛,“两年前,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站在身边的会是这么俊的一个男人。造化有时候真是妙不可言哩!”
秦风嘴角的笑意不断变深,直到看到一个人,那朵笑更是绽放到极致。
人群中,那青年男子缓步迎面而来,清俊儒雅,意态从容,雪白滚边的淡蓝色衣服,更衬得他说不出的飘逸雍容。
林小如也看到了那男子,一时只觉赏心悦目,不由轻赞出声:“哇!”又立即想到身边的大醋坛,连忙吞下后面的话。
果然,就觉握着她的那只手更紧了些。
林小如正在心中暗赞,却见那男子脚步陡然快了许多,一脸激动地朝他们迎来。她随即恍然大悟,以一旁风公子的身份,这种极品帅哥必然是相识的。她尽量控制快速跳动的心,大方地看着那极品离他们越来越近。
“小如!”极品男走到她面前,儒雅从容掩不住满脸激动和欣喜,“小如,你终于回来了,叫我好找!”
林小如有些不知所措,这男人激动欣喜中分明还藏着爱怜和思念。他是谁?她将眼神投向秦风,无声询问。
“小如,这位就是齐雪齐公子,你的结义大哥!”因着林小如刚才的这一眼,秦风本来提起的心安安稳稳地落回胸腔里。他一反在人前的常态微笑着介绍,将“结义大哥”咬得甚是清楚响亮。
“你是齐雪大哥!”林小如一听可高兴了。原来这就是大兴最年轻最富裕的财神,她的结义大哥齐雪啊。
“小如?”孰料,林小如的反应倒把齐雪闹糊涂了。
“齐公子,小如有一次不小心碰伤了头,不记得以前的事了。”秦风难得地解释。心里那个舒畅啊!小如失了忆,未尝不是好事。以前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些事情被遗忘,对他的情意反而更纯粹了。最重要的是,她一样忘了某些人。以前,她将某些人看得太重,只要那人一句话,她就是伤着病着也会全力以赴;她和那人在一起的时间比他这个做丈夫的还要多;她对那人总是有无尽的耐心,温柔乖顺,对他这个丈夫却淡漠无比;她甚至从未对他像对那人一样笑过。现在,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存在,那人以后永远都只会是小如的大哥。
“小如,你受伤了?”齐雪怔住,见林小如脸上的笑容虽然也有兴奋欣喜,却没了以前的熟稔,心里泛起一股不知名的滋味,接着眼神落在两只紧紧纠缠在一起的手上,心尖上更是一阵酸麻。
“好几个月以前的事,现在好了。只是,把以前的事都忘了。”林小如有些不好意思,“刚才看到大哥,我还在想:哇,这是谁,像神仙一样!原来,神仙是我大哥啊!”
齐雪艰难地从林小如和秦风握在一起的手上收回目光,迅速敛去那丝黯然,变得柔和温情:“你啊,总是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今天刚回银都吧,大哥给你接风。”
林小如高兴地直点头,正要答应,秦风已先她一步说:“齐公子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小如刚到银都,还没去看少华和莲儿。公子要为林小如接风,不如改日吧。”
林小如一听,觉得有理,想到也还没见秦飞,便把到了嘴边的“好啊”二字改成“是啊”,说后直觉地怕齐雪不高兴,又加上一句:“等我看了大家后再约大哥,大哥可准备好了,到时候我要吃遍银都最好吃的东西。”
“好啊!尽你吃,吃遍大兴都行!”齐雪含笑看着她说,满满都是宠溺。
“嗯!”林小如开心地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