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没意见,十四你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兄弟们哪还有二话可说?没说的,够兄弟!够义气!”众人齐齐点头应道。
“好了,饭菜也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咱们这帮老同学也有两年没见到了,就着我结婚的机会,大家尽兴一次!走,咱们喝酒去!”轩辕十四笑了笑,对于大学了这些同学情谊,他还是很珍惜的,能够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哈哈,还尽兴?不是我说你啊十四,你会喝酒不?”也难怪祝永平会这么一问,实在是大学四年下来,他们根本就没见过轩辕十四喝过一次酒!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轩辕十四是不会喝酒的,这会喊出了什么尽兴,难免惹人一笑。
他们哪知道,轩辕十四本身的酒量就不差,身为东北人,小时候就被他爹用筷子蘸着酒喂大,酒量能小了才怪!再加上轩辕十四被女娲精血改造过了的身体,寻常人等,就算是十个人也未必是他一个人的对手,上次之所以醉倒了,那是因为楚家那两兄弟的酒量实在不能按常人来计算,至于祝永平他们……还真不是轩辕十四小瞧了他们,还真就不在现在的轩辕十四眼里!
而且就算有什么意外,弄得连轩辕十四的体质都顶不住的话,他那传承于女娲的医术也不是摆设,随便给自己扎上两针,就什么都解决了,上次和老丈人喝酒,之所以能醉倒,是他不想耍赖罢了。醉酒其实不过是中了酒毒而已,这一点点微弱的毒性,在女娲的医术面前,想解掉“酒毒”这种“微毒”级别的东西,还不都是手段万千,轻松的很?
所以心里有底的轩辕十四面对一帮损友“声势浩大”的调侃,也是夷然无惧,甚至还敢拍着胸脯叫号:“切,不服的话,你们尽管放马过来!你们这帮臭咸鱼、烂鸟蛋都加起来试试,谁先倒下,谁不是带把儿的爷们!”
自信心极度膨胀的轩辕十四,加上大婚的喜悦,忍不住把鹿鼎公韦爵爷的称呼挂上了口头,自然引出一帮家伙的叫嚣声。
“既然作为新郎倌的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今天晚上哥儿几个就先考验考验十四你的成色!”
“就是,就是……”
轩辕十四的话刚出口,就立马跳出来几个叫号的。
这些家伙,对轩辕十四的印象还是停留在大学的那段时光,只以为轩辕十四是个不会喝酒的小白脸,即便是对轩辕十四自以为很熟悉的祝永平、张大维也是这般认为,这不,叫号的其中,就有他们两个的身影。胖子赵志超没有吱声,只是用看戏的表情看着跳出来的几个家伙,脸上带着坏坏的期待。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一次公司的应筹上,不得不喝的轩辕十四在酒桌上大杀四方……只不过,这毕竟是工作以后的事,那个时候,大家早已各奔前程。
看来,今晚有好戏看了!胖子饶有兴致的暗笑道。
ps:以前看书的时候还不知道卡文为何物,只知道看着很爽,而看到作者说起卡文而断更、少更则是百般的不爽,直到自己写书了,才知道写书居然有这么多的难处......不知道别的作者怎么样,月下却是深深的感受到了其中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