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那一天,专业的化妆团队将乔倚夏打扮得像天女下凡,她梳着侧边盘发头,盘发下刻意留出几缕长发飘散于洁白的脖颈上。し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那些艳俗的珠宝佩戴在她的身上,毫无俗气,反倒是乔倚夏原本的气质提升了这些奢侈珠宝的格调。她的美,从来无须赘述。
希尔顿大酒店从一层到顶层,每一层都摆放着沈珩和乔倚夏的婚纱照,甚至连电梯门上都是乔倚夏漂亮的脸。今天的f市有很多大事,但是最大的事,似乎就是乔家和沈家两个新人的结合。
贾富也到场了,带着儿子和孙女,送上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厚礼。在场所有的宾客无一不在为这段怎么看怎么完美的婚礼拍手叫好。
路西绽同孟流琛坐在一桌,她穿了一身香槟色的套装,落落大方,长发披散着贴在脸上,她想,今日是乔倚夏的婚礼,无论如何,自己也该漂亮体面一点才是,至少,不该那么狼狈。
随着主持人的呐喊,乔倚夏挽着乔一海的手从光环后面走了出来,走过长长的红毯,走到他的身边。然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十指相扣。
“……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都对他不离不弃,直至离开这个世界。新娘,你愿意吗?”
“我愿意。”
掌声鼎沸,路西绽举起手同周围的人一起鼓掌时,目光与乔倚夏相接。她们之间,到此为止了。
“那么我在这里征求一下新娘的意见,这束捧花你是要扔呢,还是要送呢?”司仪西装笔挺,手里拿着话筒,期盼地望着乔倚夏。
“我要送给一个人。”
终于,她在所有亲友,所有宾客的注目下,穿着她送她的白色婚纱,坚定地走向了她。果然是她的西绽呢,随便打扮一下就可以这么漂亮了。今天的她化的妆很淡,似乎只打了粉底,连眼线都没有化,是怕抢了自己的风头吗,这个傻女人。香槟色的衣服很衬她啊,她肤色白,气质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好想她啊,好想像电影的主角一样,不管不顾地丢下一切,拉住她的手,跟她私奔到天涯海角。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她也不是主角,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
“西绽,给你。”
路西绽接过捧花,向她展露了一个微笑:“谢谢。”
一声谢谢,让乔倚夏再也抑制不住对她强烈的疯狂的想念和爱恋,她终于紧紧抱住她,不顾身旁失神的丈夫,不顾眼中含泪的父母,不顾在场的所有宾客,紧紧地,抱住她。她生命里唯一的珍宝,她曾经说要跟她白头到老的发妻。这一个拥抱,积蓄了太多力量,也耽误了太漫长的时光。
路西绽手里的捧花被挤压的变了形,她微张着嘴,像呆住了一般,不回应,也不抗拒。任她紧紧抱着她,也任她把眼泪挥洒在自己的肩头。
蓝雪梧不是没看到自家爸妈一直在给她使眼色,可现在这般情形,让她如何狠得下心去破坏这对有情人在爱情尽头的最后一个拥抱,她办不到。她不再看爸妈,伸手擦着滚滚而落的眼泪,她有多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在此刻,让她们就这样天长地久。
乔倚夏把头埋进她的脖颈里,用只有她们两个人才可以听到的声音说道:“其实真正的答案是,我不愿意。”
“哇,我们新娘跟这位美女的感情还真是好呢,那我们下面就有请这位接到捧花的幸运的美女上台来跟我们分享一下……”
“不用了。”乔倚夏走回台上,打断司仪,摇摇头,“进行下一个环节吧。”
司仪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个剧情,不过他主持过上百场的婚礼,最不缺的就是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快化解了尴尬,气氛又恢复了方才的融洽和欢乐。
路西绽喝了很多酒,脸颊泛着过度的红,婚礼散场的时候,孟流琛扶着她,同乔倚夏擦肩而过。这一错过,就是好多好多年。
“下雨了……”江夏戈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惊奇地看着外头的瓢泼大雨,“真是稀奇,立冬竟然下雨了。”
她刚想撑伞,跟路西绽一起走出去,就见路西绽兀自走了出去,江夏戈把伞给了孟流琛,示意他赶快去追。路西绽走到离酒店足够远的地方,蹲在地上,紧紧攥着方才遇到乔倚夏时她悄悄塞到自己手心里的纸条。
——我爱你,别等我。
不是我爱你,等我。而是我爱你,别等我了。
“姐。”孟流琛举着伞,让它遮在路西绽的头顶,大雨淋在他的身上,那种刺骨的寒冷却不及此刻他对路西绽的心疼。
“我今天很难过,不是因为她跟别人结婚了。而是我突然觉得,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好起来了。这种心疼,对我来说,比死亡更甚。”路西绽抱着双腿,在寒风中瑟瑟发着抖,“在我们还没有分开之前,在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之前,我点头,答应了她要我放了她,让她自杀的请求,不,应该说是哀求。很惊讶是不是。那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最艰难的决定。因为我觉得,如果那么坚强的乔倚夏,在十分清醒的状态下说出她不想活了。那她一定痛苦道了崩溃的程度,我不想她忍受那种无谓的痛苦。”
“其实,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超越了一切*上的疼痛。癌症病人尚且有被治愈的可能,可是,对于我跟倚夏来说,当我按下按钮的那一刻,当刀子刺进倚辉心脏的那一刻。往后的日子,无论我们多想时间倒转,都是不可能再弥补的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