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真来得太突然了,如果不是梦忆身边有了林诗雨这个极的萝莉子,我说不定绑也要把梦忆绑了当上门女婿。
“好说,好说。”梦忆和林诗雨都微笑着,坚定的点了点头。
本来他想说,不用了,谢谢老板的,毕竟他也是胸前曾经飘扬着红领巾的三好学生,做好事不图回报是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过再仔细想想毕竟老板也是盛情难却嘛。
自己帮老板解决了耳钉哥这一只徐混,他还能获得了牛哥的“友谊”,晚上做梦肯定可以笑醒了,一定会笑得他不要不要的。
吃他一顿烧烤应该不过份,只是希望林诗雨这只吃货不要把人家给吃穷了,唉,吃货养不成啊!
看来要多赚钱了,要不然任谁摊上一只吃货小姨子,还是极萝莉的吃货小姨子,还是漂亮的极萝莉的吃货小姨子,那他的后半生应该是崩溃的!
“大家都回来,今天的烧烤,我请了。”老板又向着在远处强势围观的观众们嚎了一嗓子。
高兴,他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有牛哥“贡献”的这些钱,再多请几个人来吃烧烤也不会亏。
那些观众包括跑单的食客们一听有这等好事,又厚着脸皮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向着空桌子发起了冲锋号,预计30秒后到达战场。
大家一起愉快的吃着免费的烧烤,喝着免费的啤酒,气氛那是十分的融洽啊。
“林诗雨,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你!”这时,一个十分惊喜的声音突然在不远处响了起来。
咦,我怎么好像闻到好大一股**的味道,梦忆的狗头一看,只见一名穿着十分骚包的年轻人屁颠屁颠的走了过来。
浑身上下都都是名牌啊,走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好像比林诗雨身上的香水味还要浓,用屁屁想也知道这货肯定是个二世祖之类的人物。
看来是来者不善啊,不过,我会用实际的行动来告诉你,所有富二代,在我霸道民工哥的面前统统都是浮云!我会一脸慈祥的告诉你,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逼外有逼。
“哼,林天龙,你怎么这么阴魂不散啊,到哪都能碰到你!”林诗雨冷哼了一声。
“原来诗雨也有了追求者了?”梦忆朝着林诗雨挤眉弄眼。
“一只烦人的苍蝇而已。”林诗雨调皮的吐了吐可爱的舌头。
这林天龙不知道是不是吃了老鼠药了,嗷嗷叫的对着姐姐林梦瑶死缠烂打,在碰了一鼻子的灰后,又把主意把到自己的身上。
高考过后,自己懒在家里好几天,这货就天天到自己家门口徘徊,害得老娘都不敢出门了。
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溜出来,就是不知道这**是不是狗变的,鼻子这么灵,竟然追到这远的地方来!
如果不是为了保持淑女的风度,我肯定打个没人的地方把他的肾给割了!
“林诗雨,你怎么在这种烧烤摊吃烧烤啊?”林天龙冒出一个十分弱智的问题。
“我不能在这种烧烤摊吃烧烤吗?”林诗雨理也不理鸟他,低头默默的啃着一只猪蹄。
“林诗雨,我不是这个意思,像你这种级别的白富美,怎么可以在路边的烧烤摊这么掉价的地方,我带去天下第一烧烤店。”林天龙说着,咸猪手就要去拉林诗雨白嫩的胳膊。
“林天龙,你怎么可以酱紫,我在哪吃烧烤,你管得着吗?”林诗雨嗔怒道,拿起筷子毫不留情的拍掉林天龙的爪子。
“林诗雨,咱们可是富二代的代表,既然要在这里吃,怎么可以吃得这么寒酸呢!老板,来两只9斤重的龙虾王。”
林天龙尴尬的笑了笑,他的狗眼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肉串,皱了皱眉头,马上使劲的嚎了一嗓子。
吓尿了,周围的客人,梦忆包括老板都被吓尿了。
要知道几个月前,东城市的一个幸福的渔民曾经捉到一只10斤重的龙虾王,卖出了一万多大洋。
这人张口就要9斤重的龙虾王,不是土豪就是来装逼的,你要装逼也不用跑到街边的烧烤摊来装逼?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啊!梦忆已经在磨刀了,等下就要把这只富二代打得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