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绫有些不以为然,吃了那么大的苦头,他就用一束花敷衍了事?不过转念一想,人家也没赖医药费,主动给治了不说,还供她在这偌大山庄的贵宾房白吃白住,也算仁至义尽。
她现在住的地方是真正意义上的贵宾房。不同于之前拍摄mv时,半山腰那种大约是给随行下人住的客房,这里处处透着讲究雅致。厚实松软的地毯踩下台里摆着各式名酒;场景式的天花板与墙面能变幻各种光影效果,配合渲染得无比自然的香氛与音效——星空,海洋,沙漠……
看得出来,这里的主人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连带着她也过了几天舒服日子,不可否认,适度的享受能让人身心愉悦。可也仅仅只是几天,夏绫便有些闲不住了,无所事事不是她的习惯,人活于世,总要做点什么。
想起重生以来,大多时间都是用来练舞,如今舞姿已经和身体契合,歌声总不能落下才好。毕竟,虽曾涉足许多领域,但从根本上而言,她首先是一名歌手。
今生的她,与前世的嗓音截然不同,这是上天赐予的天赋,非人力所能改变。前世的她音色动人,音域极广,无论是唱高音还是低音都毫不费力,对其他歌手来说难度非常高的旋律,到了她这里也变得轻而易举。
夏绫有些哀伤地想,也许这就是当初裴子衡从孤儿院选中她的原因,不但有一张出众的容颜,还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好嗓音。也许,裴子衡从一开始,要的就只是一个完美艺人,而她,恰巧符合他的条件而已。
这辈子的她,看上去平凡了许多,不但容貌失去了惊艳,只能算清秀,就连音域也狭窄了不少,上辈子能轻而易举唱上去的旋律,这辈子要多费很多功夫。
不过,先天不足也并非不可用后天弥补,无非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心血和努力。说到底,音乐是从心底流淌出的声音,存在于每个人的灵魂深处,就像静卧于溪流中的石子,尽管姿态各异,但只要用足够的耐心去雕琢打磨,每一块都能散发出独特的光彩。
而她要做的,是找到适合这辈子的发声方法。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试着去唱前世的歌,果然有许多迂回转折的地方力不从心,她把这些地方一一记录下来,整理归类,分出哪些是练习之后可以克服的问题,哪些是天赋差异无可避免,哪些又是不适合如今的音色需要改进……
再针对不同状况进行处理。
她的目的并非是翻唱这些曲子,而是通过这样的修正,熟悉和完善今生的嗓音。随着问题不断解决,这些曲子也被她改得面目全非,渐渐重组起来,呈现出一种别样的风情。
熟悉又陌生,让她惊喜又着迷。
这一天,夏绫靠在露台的扶手边,唱一——
沉檀香染红袖长琴在手
为你奏一曲盛世繁华
马蹄踏碎桃花
白骨血战黄沙
剑门关
永定河
谁的天下
古韵悠远,凄艳中带着凛冽杀意,正是华丽的炫技。前世喜欢它,泰半是因为鲜有人唱得完整,不可否认,有一阵子她喜欢看那些嫉恨她的艺人咬牙切齿的脸。
那时候,他们总说她不过是仗着天生一副好嗓音。
如今,好嗓音没了,夏绫试着换了许多唱法,又调整旋律,一点一点地把这首难以驾驭的歌掌握在手中,直到流畅呈现,从头唱了一遍,心满意足。
蓦然间,不知哪里响起掌声。
夏绫猝不及防,被吓了一大跳,手边的一叠稿纸飘下去,散落在楼下的草木之间。
她低头,见两个男人站在一株凤凰花树下,是厉雷和卫韶音,正仰了头看她。
“嗨,小美人儿。”厉雷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有些轻佻地向她挥了挥。
今天的他看上去长身玉立,丝毫不像受伤的样子,想来伤口应该好了许多。身上穿一袭质感细腻的丝缎衬衫,月光一般优雅的白,襟口处绣了暗色花纹,此时微微敞着,露出里面小麦色性感匀称的胸肌来。明明是很难驾驭的着装风格,被他这样随意穿来,却没有丝毫违和感,相反,简直令人怦然心动。
夏绫不禁想,这样的人,如果去当艺人,单凭外形便能大红大紫。
心中念头转了几转,表面上却只平静看他:“我叫叶星绫。”
“好吧,叶星绫。”他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呼,“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真好听。”
“夏绫的《染琴香》。”她说。这首歌名气极大,甫一推出就囊括当年三个权威奖项,很是流行过一段时间,到如今也被奉为经典——可他居然不识得。
“这首歌你都不知道,怎么开娱乐公司的?”斜刺里,传来卫韶音带着些微讥诮的声音。他与厉雷一样也穿白衬衫,不同的是,他是全然素净的白,简洁至极,还纹丝不乱地把扣子一直扣到最后一颗,严谨完美,无可挑剔。
夏绫有些惊讶,天艺的员工原来可以这样对老板说话?以前在帝皇,裴子衡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主,****霸道,威严不可侵犯,以至于从来没有员工敢摆出这样的语气。
她不禁看了厉雷一眼。
厉雷看起来并不把这小小的冒犯放在心上,好脾气地笑笑:“所以才需要你这样的精英坐镇呀,阿卫。”又偏头想了想,“不过被你们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在哪里听过……等等,之前听过的调子和这次不太一样,不能怪我认不出。”
卫韶音微微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