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异血锋芒>第三卷 向西 第一章 血炼
,因此,冥冥中似乎注定我要踏上寻找之旅。所以这次相见后,将是一场别离,或者短暂,或者永久。”

妖精们明白,所谓的永久,即是血炼失败,大家都挂了,可不就永久了。

“没有爱,但我有承诺!要带你们笑傲穹宇,要跟你们生死与共,说过的话我永远记得,并且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李云一字一顿的道:“今天,让我们的灵魂融聚,明日,让我们的灵魂不朽……”

话不多,却是一番肺腑之言,更难得的是这话从李云这样的冷血动物口中说出,跟他精神紧密相连的妖精们当然感应的出其中的情意。于是,感动之余,纷纷倾吐压抑在内心多时的爱意,一时间莺莺燕燕,温言婉语,尽是些听着都脸红的情话,本来挺严肃的集会反倒开成君王召见后宫诸妃的家宴了。

看着这些无怨无悔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女人们,护短的李云难得的放纵荒唐了一把,家宴转变成长达一周的‘肉宴’,从未体验过男女之事的妖精们全部变成了他的女人。虽然以旁观者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有着浓重的类似颁奖状、带红花的交易安抚味道,但妖精们还是非常的满足。因为她们都知道,李云并不好这一口,如此做的目的显然是刻意讨好她们,这份心意比之xìng_ài高潮的瞬间快感更让人心动,尤其是那种回味绵长的暖在心头的情意无疑将是她们最珍贵的财富和记忆。

狂欢之后,是李云来拉巴斯以来所度过的最脆弱的十天,包括他在内,近三百具躯体摆在极密的某处洞穴中,不吃不喝,不言不动,只有缓慢但强劲有力的脉搏说明证明他们的状态只是假死而非真的身亡。

洞穴的中心,一大团艳红的血液浮在空中,如沸水般翻滚漾动却又不四下流散,一颗颗闪亮的银色光芒在血液中浮上沉下、蹿动不休。

李云的这次施为与其说是炼血煅魂,到不如说精神磨练来的更贴切一些。能在神性之血中残留的印记都是神最为刻骨难忘的执念,要破解就得先了解,于是,抹去印记的过程就仿佛在承受亿万人不停的言语攻击,一幕幕光怪陆离的是非经历更是象杂乱无章的图片般不停的塞进李云的意识中,完全是一副不把他迫成精神病誓不罢休的架势。

有人说天才因不被理解,所以看起来象疯子,或着说天才跟疯子仅一线之差,而神也很有那么点雷同的味道。神的记忆就象一个超巨型的垃圾库,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找不到的。这就是永恒的代价,这就是打破循环的惩罚,这就是为什么‘耶哥’曾信誓旦旦的说要背负教徒所有的罪与伤。

李云知道这个等价公式,很早以前就知道。他当初曾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血族从正常衍变成疯狂的漫长过程。血族成员,脱去那层‘永远不死’的风光外衣,变成暴虐的qín_shòu的、完全丧失理智的、走上各种极端的乃至以令人舌乍的方式方法毁灭别人、毁灭自己的例子比比皆是。

当一个生命活过五百年后,他的精神意志每天所要承受的,已绝不是失眠、多梦、思想紊乱这些普通的词汇所能描述的清的了,而冷酷、麻木这一系列让人感到寒意凛然的人生态度,正是给随时处在爆发崩溃边缘的思想‘降温的工具’。当然,还有一点就是目标的重要性,混吃等死会让人很快对生活产生厌倦,对于李云这样的不死来说,那就离真正的毁灭不远了。

曾经有段很讽刺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当他背负了千万人的记忆,当他经历了过于漫长的岁月,他就不能再算是人了。如果他还没有疯,他就是神,反之,他就是魔。但对他自己来说,疯与不疯不过是普通人判断的标准,他根本不会在意,也不必去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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