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科幻未来>重案二组之天也云空>第66章 钻石大劫案之凌的自诉

凌说到这里停下来喘息,毕竟年纪大了,快一百岁了,即使血缘再强大、保养再好也是老了,一下子说这么多着实很累了。

她歇了一会问:“你爱上他了?”

“谁?”

“即墨安远。”

几粒小小的紫色薰衣草放入写意描画的壶中,夏雨给凌沏一杯薰衣草花茶,茶沏好了倒进杯中,“我条件不好,没钱没貌没权没势,我们这种人只知道凑合着过日子,爱情是电视剧中给我们猎奇用的情节。”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孩子,若没爱上他,千万不要爱上他,若不小心爱上了他,听我的话,立刻杀了他。”

…………

我的能力太弱,本以为自己预知能力很强,现在想来,我连预知能力都很弱,当他说出那句“我们为什么要把钻石留下?”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只预知了故事的开头,根本没有预知到故事的发展和结尾。

意识到那个禁忌太正确了,女王不能爱上男人,男人是恶魔留在人间的使者,当一个女王爱上恶魔的使者,她便被恶魔厄颈了,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拖入无底的深渊。

预知的结果不是不变的,人心任何一个小小的摆动都会改变结果,所以要不断重新审视未来的模样,但当一个女王爱上一个人,对这个人未来的预知便不再准确,未来真实的样子被想象中美好的画面遮盖。

我以为我们相爱,我看不到未来也没有关系,我们的未来就是我十五岁时看到的样子,我和他垂垂老矣,满头白发,手拉手走在金黄的长长的沙滩上,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脚印,夕阳将我们的影子叠在一起。

但我爱上了他,爱上他之后,他的改变我就无法预知,和他在一起的未来我也无法看到,不知何时起他就变了,或许他一开始就是这样只是我没有在意。

他是贪财的人,他用钻石形容我的眼睛的时候我便知道,我觉得贪财算不是缺点,他勇敢、绅士、体贴、聪明,最重要他真心爱我,我曾自信地以为这样就足够,只要他爱我,剩下的变数就不会脱出我的掌控。

我只想跟他找没人的地方隐居,钻石自然要留给真女族,而他要带走所有的原钻,他说这些原钻足够雇佣一只军队,建立一个国家,他绝不肯放手,竟然用女主的命令他也不听。

没吵几句我就晕了,原来他早想到我不会同意将钻石一起带走,早在我的食物里下了mí_yào,真是讽刺无比,明明我才是女王,跟他在一起,他却像是有预知能力的那个。

醒来的时候mí_yào还没过,感觉自己在一片白的地方,感到他在抚摸我的头发,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说,他会好好利用我的能力,比我用得更好,他说他要给我建立一个国家,以后让我当国家的王妃。

再醒来的时候我瞎了,彻底瞎了,眼球被摘走了。

可能我一直太在意自己的眼睛误导了他,他认为眼睛是我的力量之源,终于这一天,他移植了我的眼睛。

医生、手术,他准备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竟然一点都没察觉,最好笑的是,即使在一片黑暗中得知真相的时候,我依然无法预知他的未来,依然…爱着他。

他开始天天来看我,拉着我的手说爱我,一切是为了我,渐渐地就来得少了,我的眼睛在他身体里没有产生排异,等眼睛能看东西了他便发现移植眼睛没有用,他拥有我的眼睛,还是没有女王的能力。

我特别呵护自己那双眼睛的原因,我最后也没有告诉他。

他要疯了,开始研究移植我身体的哪个部分会有用,有时候深情地许诺说要为我建立一个国家,有时候威胁上刑,有一天我趁他不备,刺伤他逃了出来。

他这次对我终于没有预知准,没有预感到我会伤他逃离。

逃出来才知道我在墨山省锁钥市,瑞月河北一个小城市,原来离江月市已经很远很远了,把我迷倒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这么远,医院医生都准备好,真不知他准备移植我的眼睛准备了多久。

他给我移植了他的眼睛,但他的眼睛在我身体里产生了排异现象,溃烂发炎,成为两块恶心的死肉,我用假身份去省会瑞月市做了手术,又割掉了很多眼中的肌肉,那时候医疗还没有今天发达,也没有今天这么多遗体捐献者,没法再移植,我的眼睛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伤情稳定之后我开始找他,在真女族找到他之前找到了他,女主和男奴有不为人知的暗号,我在报纸上放了消息出去他便找过来了。

见面时他很惨,身上都是酒味,胡子拉碴,很脏,脸上身上都是伤。

他来找我时身上伤没好,心中着急做的是火车遇到了火车站混混帮。

那时候瑞月市的火车站很乱,有帮派小混混守着地盘,大多十几岁半大孩子,面黄肌瘦,衣服破烂,有的还有残疾,看起来很可怜,后面有帮派黑手控制他们。

他们看到穿得好些的就嗡一群混混围过来帮拎包、拎箱子,把箱子给他们拎,一般要给两张大票的酬劳,当时跑火车有经验的这两张大票是要先准备好的。

若是酬劳不满意,或是他们看不顺眼,他们拎到箱子抢过包就跑了,追也追不到,拿到箱子的把箱子抛起来扔给远处等着的同伙,同伙接了又扔远,而被抢箱子的人被剩余的混混围着,动都不动不了。

箱子里的东西他们瓜分一阵,大多不要,报复一般扔得到处都是。


状态提示:第66章 钻石大劫案之凌的自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