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秦阳忽然醒来。
不知道是不是傍晚的时候汤喝得太多了。
结果却发现旁边云雀的床铺是空着的,而另外一边的追风睡得跟头死猪一样。
云雀去哪儿了?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秦阳也顾不得多想,就出门钻进茅厕里解决了内急。
一身轻松之后的他返回时,特意多留了一个心眼。
果然发现云雀独自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屹立在一颗盛开的桃花树下,对着月光,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象牙小盒子。
“大晚上不睡觉,跑这儿来晒月光?”
“秦总,你怎么出来了?”
“别藏了,我都看见了。”
云雀尴尬的笑了笑,把放在身后的那只手缓缓的伸了出来,手心里捏着的正是那个象牙小盒子。
“这可是一个好东西啊,如果当初在荷兰的时候,不是它封闭了月光指环的气息,恐怕我们还弄不死玫瑰家族的那些吸血鬼呢。”
秦阳漫不经心的说着,忽然话锋一转,非常认真的盯着云雀:“和我说说你的事吧?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其实并不想带我去剑宗,或许更加准确一点的说,是你自己不想去剑宗。为什么?是因为那个女孩吗?”
云雀摇了摇头,轻轻道:“并不是因为她,是因为我的师傅,我曾经向我师傅发过誓,这一辈子都再也不回到剑宗。”
秦阳惊奇道:“这是为什么?”
云雀叹了一口气道:“我也不知道。”
“那你现在不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了吗?”
“因为……我没有办法看着你被流云杀死而不管。”
秦阳心里突然无比的感动,刚想要说些什么,云雀却一本正经的接着说道:“如果你死了,我跟了你这么久,谁给我发工资啊?”
这让秦阳哭笑不得,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不过心里已经对云雀说了一万遍的谢谢。
男人嘛,是不应该这么矫情。
“那个女孩……”秦阳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她叫雪见,是剑宗掌剑玄尘的独女。剑宗除了至高无上的宗主孤龙城之外,还有一位掌剑。掌剑是剑宗的二当家,主要负责剑宗的日常事务,毕竟宗主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闭关修炼中度过。”
“我明白了,这就好比一个庙里方丈和住持之间的关系。原来那位雪见姑娘还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啊。”
“没错,她确实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和她比较起来……”
云雀忽然无奈的苦笑了一下,神情之中满是伤感:“和她比较起来,我不过就是剑宗地位最低下,连奴仆都不如的下等人罢了……南宫百里说得没错,我的师傅本就是孤龙城身边的家奴,而我只不过是被他捡来的……”
秦阳愤愤不平道:“云雀!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乎出生啊!我就不信,剑宗的几个正式弟子有你一半厉害,只怕就是剑圣入室的那些弟子,也未必能及你!就说那个剑圣最疼爱的南宫百里吧,要不是他身负圣阶武学,凭他能够是现在的你的对手吗?”
云雀摇了摇头:“总之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已经放下了,就在我九岁,和师傅一起离开剑宗,并且跪在师傅的跟前发誓此生再也不踏入亓阳山的时候,就已经放下了……”
“你要是真的放下了,就不会半夜偷偷摸摸的跑这儿来睹物思人了吧?”
云雀并没有反驳。
秦阳继续说道:“反正都已经破戒了,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握这一次回到亓阳山的机会!掌剑的千金又如何?拐出来就是了!我们兄弟伙都给你撑腰!”
最后,秦阳轻轻的拍了拍云雀的肩膀:“这个世界上的幸福,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话呢,我就只有说到这儿了,具体怎么做,还是看你自己。我困死了,先回去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拜别了主人家,秦阳一行三人才继续上路。
在云雀的带领下,经过了跋山涉岭之后,隐世的剑宗终于露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远远的,就看见一座规模巨大的宫殿横在峭壁山巅,瀑布飞流直下,云雾缭绕期间,白鹤振翅穿梭,一副美不胜收的仙境般的美景。
来到山脚下,一柄五层楼高的石剑拔地而起,上书两个苍梧有力的红色大字——剑宗!
除此之外,还缠绕着喜庆红布结成的红花。
追风乐呵呵的道:“看来我们来得可真是时候,这剑宗不知道是在办什么喜事,反正咱们三也顺便可以蹭碗酒喝。”
秦阳立马回头看了云雀一眼,却发现云雀面色低沉。
毫不知情的追风还非常不解的问道:“你们两怎么看起来不高兴啊?俗话说喜事不赶登门客,咱们可不是来得正是时候吗?”
“追风,来,我们先上前头去!”
“可是……云雀他还没跟上来呢。”
秦阳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勾着追风的肩膀,就往上山的台阶快步走去。
“什么!原来云雀还有这样的故事啊!”
当听秦阳说起了云雀的事情之后,追风显得非常的诧异,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被落下很远的云雀一眼。
“秦总,您说该不会这么巧,这就是那位雪见小姐的喜事吧?”
“你说呢?除了她那样身份的大小姐,剑宗里的其他人,能够这个待遇吗?连山下的门面都挂上了彩头。”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追风苦恼的问道,“总不能不帮兄弟一把吧?”
“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