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宋初慈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尝过了。
仿佛在那个人的眼里,他就是个最卑微下贱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暴发户而已,永远没有资格与对方站在一起说话。
他学习了十年的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了笑料。他学习了五年的上层社会的规矩,在这个时候也成为了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么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里,也只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肮脏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让那些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无法阻止,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的,但是他的心却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的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的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宋初慈的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了洛城的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了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一次被挂断,就每一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的时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的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的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的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的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来厌恶我的人,会是你呢?
是谁都可以,我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的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他就和一个mb一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的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了一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的模特吗?
那肯定不是,席择之所以去捧他们,更因为他们是何朝漫和洛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现在的位置,自以为去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却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欢的人,嫌恶到了泥土里。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洛城也不会在意。可是他们相遇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再也无法改变。而且如果他真只是个普通人,他会和洛城认识吗?
绝对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关处坐了一个小时后,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将那一桌子的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这些菜已经凉了,油腻腻的东西看着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仍旧不停地吃着。
所有的东西吃到了最后,就剩下了一个蛋糕。
那上面用果酱写着“给我最爱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却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经说好的,谁要是先逾矩,谁就要洗衣做饭、打扫清理。洛城没有先走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准备,亲自烧菜、亲自做了一个并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袭着男人的身体,他涨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动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从没这么狼狈过,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里,被骂作是“表子的儿子”时,他都没这么狼狈。
当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着便瘫倒在洗手间里,一边哭一边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满